淇滩镇初级中学考勤制度_团泊镇中学考勤制度

2020-02-29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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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滩镇初级中学考勤制度

一、请假审批程序:

请假必须由本人到学校(常务副校长以外的教职工)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沿河县干部职工请销假申请表,常务副校长请假同样填写申请表由校长审批。按程序批准后,将申请表交教导处安排课务后方可离校。非特殊情况严禁口头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下列情况可先打电话向常务副校长请假,返校后两日内完善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若是请的事假)或事假(若是请的病假)论处:

1、本人患重、急病需要住院治疗,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教职工[补请假手续时以疾病诊断书、住院治疗一日清单及住院总发票为据——原件随缘(特殊情况复印件已可)有效]。

2、配偶、子女、父母患重、急、危、绝症病需要住院治疗,教职工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补请假手续时以患病者的疾病诊断书、住院治疗一日清单及住院总发票为据——原件(特殊情况复印件已可)有效]。

3、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死亡的。

二、请假类型、批假权限、扣款:

(一)、事假

1、学校常务副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必须由本人填写《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淇滩镇初级中学请销假申请表,按审批权限及程序办理,未经批准私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教职工请假由常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对教职工请假只有三天的批假权限。

2、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必须由本人填写《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淇滩镇初级中学请销假申请表,按审批权限及程序办理,未经批准私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

3、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或改行外出联系单位需要请假的,一律利用寒暑假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

4、每一次请事假常务副校长只能批假3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日),越期常务副校长无权审批;越期后对情况确实特殊必须请假的,由常务副校长先审批转后转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审批,最高只能批假7天(含7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天)审批转学校教导处,事假不予以办理续假;

5、事假超假时间一律按旷课论处。

6、事假每天扣款40元,如每天总课超过4节,按每一节课扣款10元累计。

7、教职工每期连续事假在10天(含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按60%计发。连续事假在30天(含30天,含星期

六、星期日)以上,60天以内的,基础性绩效按50%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连续事假在60天(含60天,含星期

六、星期日)以上,90 天以内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按20%计发。连续事假在90天(含90天,含星期

六、星期天)以上,停发奖励性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8、教职工全年累计事假在30天以上的(按学年度计算),基础性绩效按60%计发,累计超过90天,基础性绩效按50%计发,累计超过去180天,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9、每期请事假累计10天(含10天)以上的,不能参加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或晋级、不能享受岗位调整、不能参加骨干教师报评和认定。

10、门卫及工勤人员请事假扣款要略低于正式教师。每一期请事假若累计超出10天,下期学校予以解聘。

(二)、病假

1、教职工休病假必须持本人填写《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淇滩镇初级中学请销假审批表》和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方可请假,病假期满,必须持相关住院手续或治疗凭据(疾病证明、治疗处方、治疗及药物发票)到批假单位办理销假手续。

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2、教职工本人患病住院治疗(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常务副校长只能批5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天],若是超出5天以上10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天)以内由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审批转学校,此类假在规定10天内且治疗手续齐全不予以扣款。若超出10天必须由学校审批转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再转县教育局审批有效,返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治疗的所有手续(疾诊证明、治疗处方、每一日治疗及药物正规发票)交常务副校长审阅,确定请假类型,并在请销假依据上销假,不扣款。否则按事假(确实住院治疗后,无法提供手续)处理。

3、凡是请病假,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返校后并未出据疾诊证明、治疗处方、每一日治疗及药物正规发票佐证材料的,课时扣款及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如下:(1)、10天以上的病假,每一节课(未上课人员根据学校人均周课时量计算出日课时量,上课人员根据实际上课节数)扣款10元。(2)、若是病假请假在10天以上30天以内,奖励性绩效只能享受考核后的90%。(3)、若是连续病假在30天以上60天(含30天,含星期

六、星期天)以内,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按考核后80%计发。(4)、教职工连续病假60天以上90天(含60天,含星期

六、星期日)以内,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按80%计发,奖励性绩效按考核后60%计发。(5)、教职工连续病假在90天以上180天(含90天,含星期

六、星期日)以内,不能享受当学期的奖励性绩效,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只发50%。

2、教职工在法定休假期、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全额计发,若是超出工伤治疗时间(根据病情,医生鉴定可以上班)而仍不上班的,30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出时间按事假或旷工论处。

3、教师本人患病确实不能坚持上课需要请假休息(一般病假,两天以内)而不住院治疗,返校后两日内将自己患病治疗依据——疾诊证明书或检查结果、治疗药物正规发票交常务副校长验证)]的,或教职工本人确因身体不适需要外出检查[学校批假4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天,若身体无大问题,无需住院治疗,检查返校后两日内将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诊断书——含照光、查血、B超、CT等和检查结果交常务副校长验证属实]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含星期

六、星期天),每一天扣款10元;若超出4天按事假论处。

4、若该类假有弄虚作假,一律按旷课论处,每一节(按学校人均周课时计算)扣款45元。

5、若请病假参与打牌赌博者,每一节课扣款100元。

6、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且仍保持荣誉者,其本人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但最高不能超过原工资标准。

7、经鉴定属因工受伤的教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照发,超出医疗期还未上班者按一般病假规定办理。

8、实行见习期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规定的见习期间,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30天)的,见习期延长半年;病假累计超过两过月(60天)的,见习期相应延长一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90天)的,见习期满后予以辞退。

9、病休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为长期病休人员,在长期病休期间,必须每半年到县级以上医院复查一次,如果需要继续休息治疗,必须在满半年的当月,按审批权限及程序将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和要求继续休息病假的申请,报审批机关批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10、病休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旦发现病休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立即停发全额工资。

11、每一期请病假累计在30天以上的,不能参加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晋级、不能参加当年招考、不能享受岗位调整、不能参加骨干教师报评和认定。

(三)特殊假:

1、特殊假范围及学校批假期限:产假、护理假;婚丧事故假;自考和函授。

2、产假:

(1)时间:98天(含节假日、星期

六、星期天);其中产前假15天(即可以在产前15天开始请产假——这15天含在98天范围内);难产假增加产假15天(11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90天(产假变为188天);请产假的教师,待子女生产后,要出示子女生产时间证明(当地医院或派出所出据正规手续);产假正值寒署假,寒署假包含在内。(2)、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育(晚育年龄为:女24周岁后初次生育)条件(以出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为据)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15天。(3)、产假期满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按

(二)病假的第1条规定处理,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者,按旷课论处。(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不扣款。(5)、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需要产前休养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其休养期间按病假处理。(6)、产假给男方护理假7天(含星期

六、星期天)不扣款,,超出时间按事假(事假学校只能批假3天)论处。

3、婚假:(1)、教职工本人或亲生子女婚事(子女或教师本人结婚)批假3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日);教职工本人结婚,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据)的在3天基础上增加晚婚假10天(含法定节假日在内);再婚夫妻的婚假(含一方初婚,一方再婚)一律给婚假3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日),超出时间按事假(事假学校只能批假3天)论处。(2)、父母、岳父母、嫡兄弟姐妹婚事请假2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天),超出时间按事假(事假学校最多只能批假3天)论处。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岳父母、子女)去世,从去世到下葬为特假,超出时间按事假(事假学校只能批假3天)论处;如果直系亲属在外地去世需要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准路程假(按去来实际天数计算路程假),超出时间按事假(事假学校只能批假3天)论处。

5、考试:自考(属师范类专业)、成人考试(师范类专业)、教育系统上岗考试(4天)、函授(师范类)、教育系统继教考试(含业务考试4天),不予扣款,若要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事假学校只能批假3天)处理;其它上岗考试或考公务员(不属于教育系统正规考试,一律按事假论处。

6、以上请假期限若超出2——5款规定期限且有续假手续(没有续假手续的按旷课论处)的一律按事假条款规定论处。

7、特殊假凡属学校按规定要求审批或学校同意一律不扣款;若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是按程序审批的)批假依据的,对照(沿教发[2013]109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8、以上所有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手续和出示有效证明的:事假按旷课论处[按当日应有上课节数和学校或教研组组织活动(按时间计算课时量)计算]、一般病假和护理假按事假论处、特殊假按一般病假处理。请假必须是

在当天未上课以前5个小时以内请假(除突发事故或病情除外),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突然请假学校不予以受理,一律按旷课论处。

9、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患重、危、急、绝症病请护理假,审批权限及扣款按下列标准执行:(1)、该类请假一个月以上必须经教育局审批有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2)、学校只能批护理假5天(不含星期

六、星期天),不予以扣款。(3)、5天以上,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继续批护理假,若同意在学校审签后转教育管理中心审批,最多可以审批30天,奖励性绩效只能享受考核后的80%,每一节课扣款10元;(4)、请假在30天以上60天(含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以内,学校审批转教育管理中心审批后转县教育局审签(确定请假期限)转学校有效,奖励性绩效只发60%,每一节课扣10元。(5)、请假在60天以上90天以内,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只发80%。(6)、请假在90天以上,180天以内,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计发。(7)、180天以上,从第七个月开始,停发所有绩效工资。

(四)节育、绝育假规定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二天。

2、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一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七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二十一天。

5、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30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

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

6、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

7、代课教师只能享受1——4款。以上假期内不扣款。

(五)探亲假(特岗教师及工勤人员不能享受)

1、凡在各校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转正定级,)教职工,其配偶住在外县或者父母都住在外县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但是父亲或母亲一方在本县居住,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待遇,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学校在寒、署假期间统筹安排(不能在正式上班时间安排)。

2、符合探亲条件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或者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每一年给假一次;符合探亲条件的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

3、符合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初级中学领导签字同意并办理手续的,按下列标准报销往返路费:(1)、已婚正式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正式教职工探望父母,其往返路费(不含飞机票)按规定据实报销。(2)、已婚正式教职工探望父母,其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据实报销。

4、在见习、实习期间的教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5、符合探亲条件的已婚正式女职工要求在配偶工作地点(外县)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可以报销一次路费。

6、正式教职工当年由于出差、学习、调研、开会、招生、培训、借调等原因和配偶、父母聚一个月以上的,不在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

7、夫妻两地分居的正式教职工,必须在结婚满一年以后,在下一年度内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8、当年度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者,一律不再享受探亲假。

(六)、旷工:

1、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2、未请假、请假未按程序办理批假手续(未批假)、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手续、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均属旷工。

3、教职工除按规定完成教学任务外,必须参加学校、教育管理中心规定或组织(要求参加)的例会、教研活动或其它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按旷工一日(按学校人均周课时量除以5得出日课时量)处理。

4、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既没有上班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未经批准(教育局审批)脱产进修或进修期满未按时回原单位上班的作旷工论处。

6、无特殊理由,又未经新调入单位或教育局批准而不按调动文件规定时间报到的作旷工论处。

7、未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批准到其他单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8、旷课期间的扣款:(1)、旷课一节扣款45元。(2)、一学期旷工1——4天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3)、每一期累计旷工5——14天,扣发一个月全额工资。(4)、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停发所有工资,按自动离岗处理。(5)、请假到期既不续假,又不按时到岗,停发所有工资。(6)、教师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按旷课计算,每一节扣款45元。

9、旷工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未办理续假手续)返回原单位上班的,连续5天或累计10天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优秀等次,并在单位内进行通报;若连续10天或全年累计2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若是连续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的,停发所有工资,并上报教育局建议予以辞退;凡是每期累计5天、全年累计10天旷工的,不能评优评先,职称不能晋升晋级,不能推荐参评骨干教师,不列入后备干部考查对象;

(七)、迟到早退

1、学校组织各种通知参加的各项活动、集会、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例会、升降旗仪式,按实际时间计算,每迟到一分钟扣款1元;若请事假每一次扣款20元、一般病假每一次扣5元。本条规定若是在请假期间,按所请假类型扣款外,不再重复扣款。

2、上课迟到每一分钟扣款1元、早退以下课铃响倒计时每早退一分钟扣款2元累扣,含早读课和晚自习。

3、上课教师随意走出教室长达5分钟或在走廊与其它教师交谈,每发现一次,扣2元,该条由每日查堂人员记录,若发现不履职双倍处罚查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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