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苏木中心校考勤制度_乡镇中心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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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苏木中心校2014年度考勤制度
1、请假一天之内,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之内,副校长批准,请假5天之内校长批准,一周以上者校长签字后由教育局批准。
2、未请假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每天按该教师日工资扣除,扣6分(统发工资除以30天)。
3、每学期请病、事假1——3天,每天扣40元,扣2分。
4、每学期请病、事假4——7天,每天扣60元,扣3分。
5、每学期请病、事假7——10天,每天扣80元,扣4分。
6、每学期请事假10天以上每天按该教师日工资扣除,扣6分。连续请假日内包括节假日的不计请假天数。(统发工资除以30天),请病假的凭相关手续向教育局申请病假,学校不计考核。
7、上班后5分钟之内不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8、下班后不签退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0.5分。
9、迟到超过40分钟,扣1分。
10、签到后不在岗(回宿舍、外出校园等),视为脱岗,每次扣1分。
11、每月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的教师,奖励100元,加10分,学期满勤的追加200元,追加20分。
12、学校例会以及各部门安排的集体活动缺勤一次扣1分,全勤取消。
八苏木中心校201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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