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_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2020-02-29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及时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5号令及建设部、上海市有关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分公司特点而制定。

一、事故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否则将严重追究责任。

2、涉及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检查院、劳动局报告。

3、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有条件的应将现场拍成照片,无条件拍摄的可绘制简明的现场示意图,供调查分析事故时查考。

4、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后,应立即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

5、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者以其他不合法的手段进行私自了结的,按照国家规定将作严肃处理。

二、事故调查

1、发生轻伤事故,由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以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上级有关部门将配合、指导这一工作的开展。

2、发生重伤事故,由分公司经理立即组织安全、施工、工会以及有关科室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3、发生死亡事故,将由公司及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政府部门、检察院、劳动局、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公司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必须支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4、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调查组的调查,笔录中如实反映,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发生重大险肇事故,事故调查组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一评估,已承包单独核算的施工单位,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承担应该承

担的经济损失费用。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接受事故调查组做出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建议,并付诸实施,避免事故和重复发生。

2、发生轻伤、重伤、重大险肇事故,事故调查组报公司后将视情做出撤岗、处分、撤职、扣发奖金等处理,以教育广大职工群众。

3、由于玩忽职守,严重违章造成死亡事故发生的,事故调查组将建议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施工单位对调查组提出的预防措施,应认真执行,不得拖延,对因落实措施不力,再次造成事故发生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事故统计

1、事故处理完毕,安全部门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和健全事故档案,以备查考。

2、安全部门负责事故、事故苗子的统计工作,利用事故树,排列图进行分析,制订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3、施工队、安全科必须按时逐级上报《职工伤亡月报》,《职工伤亡月报》必须如实统计事故发生的伤害程度,损失工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五、其他

1、因火灾、爆炸造成重大伤亡事故,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2、车辆运输中发生社会伤害事故,将执行上海市处理交通事故的试行规定。

于家堡地下共同沟工程项经部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报告 伤亡事故 制度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报告 伤亡事故 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