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制度_质量过程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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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组织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观感质量,实测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每季度检查)三大部分。其中质量观感:质量占20%,实测质量占30%。检查结果与奖金挂钩。
2.各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组织实施“三检制”,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质量检查员监督“三检制”的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专检,核定质量等级,协助自检,交接检。质安组监督“三检制”执行情况。
3.项目质检员发现工程质量隐患或存在的问题时,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发生质量事故必须上报质安部),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而导致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4.项目质检员每月25日前向质安组上报质量月报表并由质安组存档,报表内容应客观、真实.
5.质安人员对项目下发的限期整改单,项目应及时整改并回单,如不整改不回单的,将在考核中加倍扣分,并对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6.质安人员派驻项目必须上报人劳部和质安部,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派专职人员.重新上岗的专职人员必须由人劳部和质安部协商后,根据其本人的业绩进行安排。对工作不称职的专职人员,质安部有权停止其工作,交人劳部听候安排。
7.外聘专职质检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并存档备案.
8.项目部组织对已交工工程的质量进行回访,回访时该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对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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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的划分及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分类
1、质量事故按事故性质分类:
1)倒塌事故:建筑物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
2)开裂事故:承重结构或围护结构等出现裂缝。
3)错位偏差事故:平面尺寸错位。建筑物上浮、下沉,地基尺寸形状错误等。
4)变形事故:建筑物倾斜、扭曲,地基尺寸变形太大等。
5)建筑材料、制品不合格事故:水泥标号不足、安定性不合格,钢筋强度低、塑性差,砼强度低于设计要求,砂浆、砖、外加剂、防火、保温隔热及装饰材料不符合要求等。
6)地基或结构构件承载能力不足事故:钢筋砼结构漏筋、钢筋严重错位、砼孔洞、地基承载力不足等。
7)建筑功能事故:房屋漏雨、渗水,隔热防护功能不良等。
8)违反规定事故: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末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施工,未按规定程序验收、评定,不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9)其它事故:塌方、滑坡、火灾、天灾等。
2、质量事故按经济损失划分:
1)直按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的为轻微质量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在300-800元以下的为一般质量事故。
3)直接经济损失在800元以上的为重大质量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计算由经营部提供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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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般工作程序:
1)事故调查: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使用以及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调查。
2)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其危害程度,同时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3)结构可靠性鉴定: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事故要确保安全使用,4)事故调查报告: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作过处理,事故调 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果及事故处理的建议。
5)处理前现场勘查,核实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6)确定处理方案。
7)根据方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
8)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应有明确的书面结论;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评定,确定处理方案。
2、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尽早调查分析,分析应以各项实际资料数据为基础,使事故的性质和原因都要十分明确,不含糊其词。
2)事故范围、情况、原因和有关责任人都不能遗漏。
3)事故分析应以当时所用的标准、规范为依据。
4)事故分析的有关内容,各方面取得一致的或基本一致的认识;
5)工程质量事故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3、事故处理基本要求:
1)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2)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
3)经济合理。
4)材料、设备和技术条件满足需要。
5)施工方便、安全。
4、事故处理方法:
1)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3)降级改作他用。
4)拒收或报废。
5)返工或返修的产品应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5、事故处理:
1)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应向上级机关和设计单位申报,有关人员成立事故鉴定小组,调查分析后处理。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由质量事故评审小组提出处理方案,与甲方、监理、设计及质监站取得一致意兄后,由项目进行整改和纠正。
3)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组织调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质量事故评审小组批准实施,并报质安部备案。
4)发生轻微质量事故,由项目质安组会同施工组、材料组、班组对轻微质量事故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5)质安部负责对质量事故全面跟踪、监督、调查、分析并保存全过程记录。
6)公司质量事故评审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质安部长、工程部长、材料部长组成。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综合技术组、施工组、质安组、试验员、材料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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