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_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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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阶段学籍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文件,制订本制度。
一、新生入学
1、小学招生起始年龄为6周岁,入学时严格审验户口证明,不招收或变相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无故延迟入学。
2、监护人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入籍手续;新生入籍信息采集必须及时、正确、齐全,并立即反馈家长;学校建立“班主任负责信息采集录入与反馈校正→分管领导审定→管理员编号整理上传与日常维护”三级责任制,出现问题影响以后学习、升学并造成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新生入籍数据采集与核对在一个自然周内完成。
二、转学
1、基本条件:学生家庭户口、居住地迁离施教区,或父母双方工作地点变换导致原居住地无监护条件的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学校教务处审核:转入地户籍证明,或转入地房产证明,或父母工作调动证明,或父母在转入地务工经商证明,或父母在转入地的规范租房合同(有一年以上租期及租金等事项,有管理部门签章)等。
2、省内转学:⑴监护人向接收学校教务处提交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学生素质报告书》、个人书面申请书,教务处批复编班,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生成《江苏省学生省内转学申请审批表》。⑵监护人持经签章的《江苏省学生省内转学申请审批表》及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班主任签字的个人书面申请书向转出学校教务处
1申请,教务处批复,校长室签章后,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根据转入学校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并做好纸质资料存档工作。
3、跨省转学:⑴监护人向接收学校教务处提交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学生素质报告书》、个人书面申请书,教务处批复编班,出具同意接收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签章;⑵监护人持该材料及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班主任签字的个人书面申请书向转出学校教务处申请,教务处批复,校长室签章后,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操作,并做好纸质资料存档工作。
4、注意事项: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不进行入学考试,转学整个流程应在15天内完成。
三、休学
1、基本条件:学生因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导致连续缺课210学时(7周)以上,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仍需要继续休息而不能按时到校参加学习的,可以办理休学。
2、办理休学所需基本材料:①监护人申请书;②班主任开具缺课证明;③诊断书、住院费用发票、病历和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④学校出具《学籍变更审批表》。
3、办理流程:监护人填写好休学材料交学校→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及网上申报→县学籍办复审→通过后由校方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4、注意事项:严禁“假休学,真留级”现象,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复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就读。休学期满,监护人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可以回原年级就读,也可
以到下一年级就读。如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监护人应出具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续办休学手续。
五、异动处理
1、重要信息变更:学生重要信息因特殊原因必须变更的,需向学校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并网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2、控辍保学工作: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辍学学生要积极、及时进行劝学,促使其重新返回学校。
3、其它情况说明:对于无手续转出学生,相关班主任和学校做好跟踪调查促使其走正常信息途径及时办理手续,杜绝学籍空挂。学校不接收无手续转入学生,彻底消除学生在读无学籍情况。
六、信息保密
学校、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对学生学籍数据给予保密,不得公开、扩散或擅自外传学生基本信息,以保证学籍信息的安全。因外泄学生信息给学校、家庭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