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000(全文)_集体制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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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概述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农民自愿联合组成的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和滩地等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制定改革方案的意义
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是宣传政策、把握政策、落实政策的过程,是发扬民主、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是沟通协调、调整利益、促进和谐的过程。
二、制定改革方案的基本要求
具体操作程序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改革方案的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保改革成果合法有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二)体现大多数成员的意愿
(三)履行法定程序通过生效
改革方案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通过生效,即通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生效实施。
(四)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制定改革方案的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成立改革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改革的工作量,设立相应的改革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主,既要求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要注意选择为人正直、熟悉本村情况,懂政策、办事公道的成员参加。同时,要具体明确改革工作小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掌握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状况
摸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数和农户数,是制定改革方案的基础性工作,需要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一般以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
(三)掌握本集体经济组织林权状况
1、自留山;
2、家庭承包经营林地;
3、其他方式承包或流转的林地;
4、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
5、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使用的林地。
(四)掌握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纠纷情况
(五)开展林权现状实地调查
要对林权界限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做到“三有”(有草图、有估算面积、有明显界至)“三无”(无纠纷山、无重证山、无漏登山),确保林权资料与实地相符。
(六)掌握农民对改革的意愿
详细了解村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反映、看法、要求、意见、建议等,特别要掌握村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什么、怎么改、何时改的意见。
(七)公示林权状况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姓名、宗地数、宗地类型(自留山、家庭承包经营林地、其他方式承包或流转的林地、集体经营林地、有林权争议林地等、面积、座落(地名、四至)、权源依据等。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内容必须存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公示榜进行拍照存底。
四、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的内容要因地制宜,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改革的背景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集体经营管理的现状分析,重点是集体和成员经营林业的收益,以及森林资源变化情况等;二是改革的目的意义,重点阐述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通过落实成员的林权,提高林地生产率,增加成员经营林业的经济收入,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三是改革的依据主要是《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镇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要求,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成员的意愿等。
(二)基本情况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
2、林权现状确认。
(三)明晰产权方式
在具体操作中,明晰产权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家庭承包经营(按户承担、按人分地);
2、其他方式承包经营。
主要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愿承包经营的林地等,具体范围由村民会议决定。
3、村集体经营管理
(四)实施办法
1、明确落实林权到户办法。具体要做到“三个确定”:一是确定工作程序,具体包括明晰产权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二是确定林权到户方式,在确保公平、公正和便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地选择落实林权办法;三是确定勘界操作方法,明确宗地面积计算、宗地界限区划、宗地因子调查等操作方法,做到标准统一、简便易行。
2、明确林权公示和确权方法。经初步划定宗地林权和实地勘界后,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公示30天,无异议的签订承包合同,并申请林权登记发证,有争议的进行核实和调解,及时解决争议。
3、明确改革工作经费筹集和使用办法。
4、明确林地林木承包费收取规定。
对采取“均山均林到农户”的明晰产权方式,林地林木承包费可以不收取,也可以收取。
5、明确林地、林木承包合同内容。
承包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是承包林地的名称、座落、面积、界至、质量等级以及林木状况;三是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是承包林地的用途;五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是违约责任。
6、明确集体收益分配和使用办法。
7、明确建立档案要求。
(五)其他商定事项
1、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2、要求村民积极支持工作小组工作。
3、改革方案未确定事项的处置机制等其他方面内容。
五、改革方案的通过
(一)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同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即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员参加会议,集体经济组织十八周岁以上的全体成员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另一种是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由每户派代表参加会议,集体经济组织总户数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
同时,对村民会议的有关情况可进行详细的记录并长期保存,一是村民会议的参加人员,需要说明是全体村民参加或者户代表参加;二是会议召开和改革方案通过的时间、地点;三是改革方案通过的方式,如记名票决或无记名票决等方式;四是表决结果统计、记载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同意、弃权、不同意的票数等。列席会议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以在改革方案上签名公证。
(二)报送镇人民政府备案或批准
(三)公示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