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_检验科人员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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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检验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科室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以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室人员为主。

三、组织管理

1、由科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科室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案。

2、我科室建立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科室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学习情况、学分进行审核和登记,并将其作为科室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3、科室要为科室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监督和组织科室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科室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科室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2、根据科室培养计划选派科室业务骨干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科室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或专题讲座;个人制定自学计划、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科室开展临床科研、撰写专业论文等。科室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给予支持及奖励。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初级师)年度学分不低于15分(II类),中级以上(含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学分不少于25分,其中I类学分5-10分,II类学分不少于20分。两类学分不能互补。

2、科室每年底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登记一次,参加各种继续教育活动取得纸质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证书的人员,或者通过发表论文、科室讲课、自考等取得II类学分的人员持学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期刊、讲义、毕业证书等)到医务科审核录入学分,作为考核、晋升和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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