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新教师引进制度_教师引进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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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新教师引进制度

为了加强外国语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外国语学院对新教师引进做如下规定。

一、对引进教师自然情况的具体要求:

1、具备英语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英语。原则上引进外语专业学校和师范类学校的优秀硕士毕业生;

2、口齿清楚,发音标准,表达能力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大方得体;

4、在校期间各主要专业课在良好以上;

5、在学习期间参加过科研项目或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具备科研能力者优先考虑;

6、业务考核合格。

二、对新引进教师业务考核的规定:

1、新引进教师须持个人申请及相关的求职材料(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和学校人事处的审批意见,到学院参加面试和试讲;

2、由学院院长确定2—3名教师,对其进行面试;

3、面试合格者,为其指定教材及课程进行试讲;

4、全院教师参加试讲活动,形成业务考核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5、其他语种新教师的引进参照此制度。

沈阳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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