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武搏击武术散打擂台赛策划方案_搏击比赛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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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武搏击武术散打擂台赛策划方案
一、活动背景及介绍
武术散打,古称手搏、白打、拍张、手战等,由于徒手相搏相角的运动形式在台上进行,俗称“打擂台”。武术散打运动是一项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具有独立体系和多种社会功能的运动项目,并在几千年的实践和发展中不断吸取中华传统文化的营养和智慧,逐步形成传统道德准则。中国武术散打运动于****年被国家体委批准为正式比赛项目,一九九八年正是被列入第十三届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目前,武术散打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已成为一种潮流趋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人需要一种简单易行的运动形式,来提高自己的身心素质。尤其是青少年运动,更需要培养强健的体魄,健全的心智。此运动形式须继承中国传统文化脉络,实践性规范性强,武术散打完全符合国人特点,有广泛的社会生命力,被人们所喜爱。
为弘扬武术精神,让更多的青少年武术爱好者亲身体验武术文化的魅力,锻炼和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素质,通过比赛的感染,激励广大青少年积极进取,迎难而上的顽强精神,精武搏击特举办此次武术散打比赛。
二、比赛宗旨
弘扬武术精神、丰富课外生活;强身健体、友谊第一、安全第一
三、比赛组织机构
主办方:泊头市精武搏击体育俱乐部 承办方:
工作指导单位: 赞助商:
四、比赛类型 武术散打比赛
五、活动时间
宣传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1日 比赛时间: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3日
六、比赛地点 预赛地点: 决赛地点:
七、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 微信扫码报名:
八、工作安排
1、确定比赛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形式,并安排负责人。
2、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并取得支持。
3、确定承办单位。
4、确定赞助商。
5、确定比赛场地。
6、宣传工作的实施以及接受报名工作。
7、财务工作。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性质 个人淘汰赛
2、竞赛办法(1)淘汰赛。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3、资格审查
(1)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2)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报名。
(3)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4)运动员必须出示字报到之日起前2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4、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Kg)
(2)52公斤级(>48Kg—≤52Kg)(3)56公斤级(>52Kg—≤56Kg)(4)60公斤级(>56Kg—≤60Kg)(5)65公斤级(>60Kg—≤65Kg)(6)70公斤级(>65Kg—≤70Kg)(7)75公斤级(>70Kg—≤75Kg)(8)80公斤及以上级别
5、称量体重
(1)称量体重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有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2)经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称量体重必须携带身份证及运动员登记卡。(3)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4)称量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称完。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不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比赛。
6、抽签
(1)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2)抽签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只有一个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7、服装护具
(1)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全套、护头、护胸,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具、圈套、护裆(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等由赞助商提供。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2)运动员必须穿制定的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比赛服装。
(3拳套的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30克(女子和青少年运动员均使用该重量的拳套);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8、竞赛中的礼节
(1)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2)每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相互行抱拳礼。
(3)宣布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回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回礼。(4)边裁判员换人时,相互行抱拳礼。
9、弃权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体重不符不能菜价比赛者,作弃权论,不能裁减以后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2)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科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3)不能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点名未到或点名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弃权论。
(4)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10、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1)临场执行裁判人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离开席位。
(2)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尊重和服从裁判。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的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
(3)比赛时教练员和本队医生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4)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能输氧。
11、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1、裁判人员的组成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边裁判员3人或5人。
(二)编排记录长1人。
(三)检录长1人。
2、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一)编排记录员2-4人。
(二)检录员4-6人。
(三)医务人员2-3人。
(四)宣告人员1-2人。
3、裁判人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1.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研究裁判方法。
2.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3.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精神,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4.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员。
5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编排记录员和宣告员。6.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作出最后决定。7.负责检查裁判人员执行纪律的情况。8.审核和宣布比赛成绩。9向大会递交书面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总裁判长的 职责。
(三)裁判长
1.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比赛中监督、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3.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在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5.每局比赛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胜负。
6.根据场上运动员得 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事宜。
7.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四)副裁判长
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五)台上裁判员
1.严格执行规则,公正裁判。
2.检查场上运动员的 护具,保证安全比赛。3.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4.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5.宣布每场比赛结果。
(六)边裁判员
1.根据规则记录运动员的得分。
2.每场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3.每场比赛结束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七)记录员
1.赛前认真填写对运动员记录表。
2.参加称量体重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入每场比赛的统计表。
3.根据台上裁判员的 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下台、警告、劝告、强制读秒的次数。4.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报告裁判长。
(八)计时员
1.赛前检查铜锣、计时钟、核准秒表。2.负责比赛、暂停、局间休息的计时。3.每局赛前5秒鸣哨通告。4.每局比赛结束鸣锣通告。
(九)编排记录长
1.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单。2.负责组织抽签,编排每场秩序表。
3.准备竞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4.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绩。
5.统计和收集有关材料,汇编成绩册。
(十)编排记录员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 任务进行工作。
(十一)检录长
1.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2.负责护具的准备与赛中管理。
3.赛前20分钟负责召集运动员点名。
4.点名时如出现运动员不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判长。5.按照规则的 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十二)检录员
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十三)宣告员(主持人)
1.摘要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材料。2.介绍裁判员、场上运动员。3.宣告评判结果。
(十四)医务人员
1.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配合兴奋剂检查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3.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检抽查。4.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5.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6.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对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者,应及时向总裁判长提出其停赛建议。
12、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
1、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2、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一)仲裁委员会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受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对裁判人员有关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由不同意见的申诉。
(二)受理参赛队对裁判执行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由异议的申诉,但只限对本队裁决的申诉。
(三)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耽误其他场次的比赛、名次的评定及发奖。
(四)根据申诉材料提出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复审录像,进行调查。召开仲裁委员会讨论研究。开会时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但无表决权。仲裁委员会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结果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仲裁权。
(五)仲裁委员会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
(六)对申诉材料提出的问题,经过严格认真复审,确认原判无误,则维持原判;如确认由明显错误,仲裁委员会提请中国武术协会对错判的裁判原按有关规定处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3、申诉程序及要求
(一)运动员如果对裁判人员的判决结果由异议,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的申诉费。如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申诉不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费不退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二)各队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如果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大会组织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13、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1、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2、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仲裁委员会职责,裁决运动队的申诉不公,由违反《仲裁委员会条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乃至停止工作的处分。
(二)监督裁判人员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进行裁判,由明显违反规程、规则的行为者;由明显错判、漏判、反判的行为者;接受运动队的贿赂,以不正当的手段偏 运动员者。视情节实施降级或撤销其裁判等级的处分。
(三)监督参赛单位各领队、教练、运动员的行为。对于不遵守《赛区工作条例》、《运动员守则》,不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及赛场纪律,对裁判人员行贿,运动员之间搞交易、打假赛等有关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取消比赛成绩、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听取领队、教练、运动员、仲裁人员对竞赛过程中的各种反映及意见,保证竞赛公正、准备、圆满、顺利地进行。
(五)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入判决结果的纠纷,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结果。
14、得分标准与判罚
1、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臀部。
2、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3、禁用方法
(一)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二)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过胸、过桥摔动作合理)。
(三)用任何方法攻击主动倒地的头部和被动倒地方的头部。
4、得分标准
(一)得2分
1.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2.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3.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2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5.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的2分。6.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二)得1分
1.用手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部位得1分。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3.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不能顺势站立者,对方得1分。5.运动员被指定进攻8秒钟后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6.主动倒地3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7.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三)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2.双方下台或同时倒地,不得分。3.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4.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
5、犯规与罚则
(一)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处于不利状态时举手要求暂停。3.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4.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5.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6.运动员不遵守规定的竞赛礼节。
(二)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3)以禁用的方法击中对方。
(三)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3.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5.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部休息时输氧,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6、暂停比赛
1.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2.运动员犯规受罚时。3.运动员受伤时。
4.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5.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时。6.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7.裁判长纠正错误、漏判时。8.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9.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10.被指定进攻超过8秒仍不进攻。
15、胜负与名次评定
1、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随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每局胜负评定
1.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3.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时,按本局受警告,劝告少者,当天体重轻者的顺序判定胜负,如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为平局。
(三)每场胜负评定
1.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2.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3.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生监督确诊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4.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以后的比赛。
5.循环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则为平局。
6.淘汰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则依受警告、劝告少者的顺序决定胜负。如仍相同,则加赛一局,依次类推。
2、名次评定
(一)个人评定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1)负局数少者列前。(2)受警告少者列前。(3)受劝告少者列前。
(4)体重轻者列前(以抽签体重为准)。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16、场地与器材
1、场地
(一)比赛场地为高80cm,长800cm,宽800cm的擂台,台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铺有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20cm的中国武术协会的会徽。台面边缘有5cm宽的红色边线,台面四边向90cm处画有10cm宽的黄色警戒线。
(二)台下四周铺有高30cm宽200cm的保护软垫。
2、器材
电子评分系统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