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策划书_项目变更索赔策划书

2020-02-27 策划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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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索赔策划书

为了规范变更、索赔工作,强化业务管理,提高全项目变更索赔水平,充分调动全员、特别是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索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工程项目减亏、增盈及效益最大化,参照局及公司有关意见和办法,经过对本标段合同认真研究,我分部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发包方的索赔工作。

1.工期延期引起的费用增加索赔

1.1如果发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为我们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如为了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而停工整理现场的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的;

1.2发包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的费用;

1.3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指监理或业主、甲方)非承包人原因下令暂停全部或任何部分工程时,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工期延长的权利,也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1.4发包方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审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时,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工期延长的权利,也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

1.5发包方未能及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

1.6发包方未能及时交付合同规定的甲供材料和设备,或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合格而造成的工期延长,从而引起相关费用的增加;

1.7发包方的工程师拖延关键线路上工序的验收时间导致下道施工延误;

1.8发包方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工程师提供的数据错误导致的延误或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

以上所述几条是工期索赔常见的情形,在施工过程完善的资料记录,为我们后期开展索赔工作提供重要证据。

2.工程变更的索赔: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结算时合同价款变更的条件:工程量差的调价差的调整、设计变更的计价及结算。

2.1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建设完成正式验交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2.2施工图量差

初步设计与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并下发的施工图之间发生的变化称为施工图量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大于施工图数量为负量差,反之为正量差,如投标工程量中的软基处理CFG桩、路基土石方数量、桥梁钻孔桩桩长等方面一般招标清单数量均会大于施工图数量;但如拆迁房屋的面积、地下管线迁改、三电迁改、地方道路的改移等方面,一般招标清单数量小于施工图数量为正量差。

双方以施工图为界,之前的活动定义为施工图量差,之后的活动定义为变更设计。

3.变更设计分类:分为I类、II类变更设计

3.1 I类变更设计 3.1.1 I类变更设计程序

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测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后,连同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报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组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3.1.2 I类变更设计申报条件

I类变更设计申报应具备的条件符合《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才可以申报I类变更设计:

3.1.2.1 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3.1.2.2 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1.2.3 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过难度较大,主要有:

1.原地面线变化引起的土方数量增加。2.抛石挤淤。3.土石比例成分变更。

3.1.5.2 对下列I类变更设计需要有充分的依据支持,才可能通过审查

1.大范围基底换填。

2.路基土石方料源地点更换,运距调整。3.C类料改良变更为AB类填料。3.1.5.3 变更设计费用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1.采用“115”号文编制的项目,费用编制执行铁道部铁鉴函【2004】860号文件,铁鉴函【2006】16号文,对变更增加投资部分不计小临、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施工机构调遣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

2.采用“113”号文编制的项目,对变更增加投资部分不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

3.应注意的是:铁道部鉴定中心对350万元左右的变更设计,较为敏感,一旦变更数量审查出现问题,变更总额极有可能小于300万元,列为II类变更列入风险包干。因此,要求各单位在与设计院协商变更方案和估算变更设计增加数量时,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先进行内部估算。设计院编制上报的I类变更设计预算增加总额扣除小临、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施工机构调遣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和投标降造后应尽可能大于350万元,防止变更设计工作上报后陷入被动局面。

3.1.5.4 I类变更设计审计或审价时应注意:

施工单位检验批、施工记录、旁站记录、材料消耗、工程数量计算资料最好与变更设计上报数量保持一致或略大于变更设计批复数量。

3.1.6 由建设单位组织研究认为的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大面积拆迁、重要文物、重大地质引起的线路方案变化、桥梁重大方案变化)按规

(3)规范变化;(4)方案变化;(5)建设单位要求新增;(6)地质条件变化;

(7)“三改(改路、改沟、改渠)”工程。3.2.3 II类变更设计办理需准备的资料

3.2.3.1 施工、设计、监理、建指四方签认的会议纪要;涉及地方原因的II类变更,还需提供地方政府行政批复或文件,会议纪要为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或部门五方签认的会议纪要;

3.2.3.2 经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的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增减汇总表,单项预算表;

3.2.3.3 较小的II类变更设计,各分部可自行绘制变更设计图纸,并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较大的II类变更设计要求设计院绘制变更设计图纸。资料要求内容详实,工程数量、计算过程、示意图清晰明了。

3.2.4 II类变更设计预算编制原则:

包干内II类变更设计预算编制,按合同约定的风险包干费用计算原则计算有关费用。包干外II类变更设计按招标概算的编制原则计算有关费用,同时与建设单位协商争取不扣减降造率。4.价差及其他政策性调整

根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要求,建设、设计单位依法合规计算材料差价并按I类变更设计程序办理。价差费用调整按铁道部价差调整办法调整材料差价,费用暂由降造费列支,并报部核备。降造费用不足时,应由原铁道部给予批复。

5.一章征地拆迁费用▲铁建设函(2009)644号文“关于加强验工计价管理的通知”

5.1 三电迁改费用调整

5.1.1 一般迁改实际数量较工程量清单数量会有所增加,在施工过程

构出具的房屋损失报告。

6.2 地方道路占用赔偿费用资料收集和整理:

提供地方道路赔偿的有关文件,省、市、县均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高等级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暂行标准》、《公路路政执法手册》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法律法规。施工单位与道路所属产权单位的占用补偿协议、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款收据。

6.3 洪水损失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首先要按地区所属范围,提供市级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50年一遇以上气象局资料,一遇灾害情况的发生。提供监理、设计、施工、建指四方在灾害发生后共同进行现场查验的原始记录(附相关人员签字)。查验范围:仅针对正式工程(包括已完工程和正在施工的正式工程),查验内容:工点里程、损毁程度、损毁数量、可修复程度、现场初步处理意见、对水毁正式工程原因分析、落实责任。依据上述资料整理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数量汇总表及单项预算表。

7.按照《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7.1 施工图量差处理的应对方法

合同约定施工图量差纳入风险包干费的项目:在施工图出图阶段做足工作,按以下建议尽可能在施工图中消化负量差。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铁建设【2007】108号)中的计量规则调整施工图数量。应注意: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计量子目且不符合计量规则的项目,刻意增加施工图数量将无法计量,如钢护筒、平台、钢板桩、围堰等措施费。

一般做法:⒈路基工程以消化软基处理负量差,修改土石比例成分,调整路基挡护形式等。⒉桥梁工程以桩径调整,桩基数量增加方式消化钻孔桩负量差。

7.2 CFG桩、钻孔桩施工图负量差的审计处理:

增加的圬工方量并不大,争取将φ1.25米钻孔桩改为φ1.5米钻孔桩;

7.3.2.4 在喀斯特地区上施工的桥梁,建议在施工图中增加溶洞回填方量,应注意设计将取消原设计扩大基础变更成桩基数量,根据计量规则,施工图中的措施费(报价中以元为计量单位)调整将不会对验工计价产生影响,修改钻孔桩直径,抬高承台标高;

7.3.2.5 建议桥梁下部结构(墩身承台调整等)应统一墩身外观尺寸,统一模板制作,减少周转料投入角度出发,同时尽量将空心墩改为实心墩。尤其是紧邻既有线地段,应减小基坑挖土,降低既有线边坡防护难度,考虑提高承台标高至原地面;

7.3.2.6本施工地区地形复杂,大部分地区防护工程设计不到位,争取香坝河特大桥0#~2#墩增加防护措施,例如增加抗滑桩、土钉墙、挡土墙等施工措施。

7.3.3 站改工程由于初步设计概算中房建、站设工程多采用概算指标估列,每座房屋的具体结构形式、规模、内外装饰装修标准都未明确。目前,路局接收单位和建设单位对路基附属、防护栅栏、绿化、房屋装饰装修、站设工程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较为普遍。原铁道部多次明确指出,对路局或建设单位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工程,一般不予批复超设计标准的投资,超出部分由建设单位或路局自行解决。分部应随着工程进展,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首先应确保施工图达到概算指标的设计标准即可,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超标准部分(主要集中在房屋装饰装修),要求设计院提供变更设计图纸,并由建设单位发函及时办理I类变更设计或新增工程II类变更设计。

7.3.4 除上述在施工图解决中的变更设计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7.3.4.1 总承包风险费

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及全部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

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 3.甲供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及15.4.1(4)以外的材料、设备价差;

8.6 各分部物机部每月25日前做好地材价差价表,上报经理部物机部,经理部物机部每月汇总保存(包括发票、证明、协议书等),以便于今后调概索赔用,因地材单价随时都在变动。

8.7 各分部征拆部每月25日前做好永久用地赔偿费用表,上报经理部征拆部,经理部征拆部每月汇总保存(包括补偿协议、评估报告、丈量评估表、会议纪要、审批单、付款凭证、发票证明等),以便于今后对业主计价调概索赔用(合同规定:施工场地中,属于永久用地的,由业主提供,施工单位协助;属于临时用地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协助)。

8.8在本项目变更索赔计划任务:300万元,以上计划任务暂按分部预计产值进行计算,待施工图大部分到位后,及时调整和增加变更设计任务。

变更收入本着公平合理、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分劈,按“谁工作,谁受益”的原则,在各分部之间进行分劈。希望经理部和分部共同努力,一定把变更索赔工作做好、做到位,为公司和经理部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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