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京国税发()130号]_国税局党员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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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京国税发〔2011〕13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承诺书》的通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北京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工作实施方案》(京纠发[2011]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严肃税风税纪,树立北京市国税系统税务机关良好形象,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将《承诺书》传达到全体税务干部,并认真组织学习、执行,要把落实《承诺书》作为一次对广大干部进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的教育过程,提高广大干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二、公开承诺书的职责分工:
请以下单位按职责在2011年6月底前,通过网站、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一)市局办公室是市局网站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在市局网站中公开承诺书;
(二)市局监察室负责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厅触摸
屏中公开承诺书;
(三)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在本单位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中公开承诺书。
三、各单位要以贯彻《承诺书》为抓手,加强基层科所(办税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依法规范办税程序,堵塞工作漏洞,杜绝和减少不良风气。
四、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反《承诺书》的问题。
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送:市局各位局领导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2011年6月13日印发
打字:孙力扬校对:监察室许庆欣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
为进一步严肃税风税纪,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现对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2号公告所发布的《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的规定》及其它相关文件中的承诺内容。
二、严格执行“三条禁令”,不断深化全市国税系统的行风建设。“三条禁令”的内容为:
(一)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基层科所(办税窗口)税务干部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二)所有税务干部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不得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损害纳税人利益。
北京市国税系统税务干部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后果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违反禁令行为查处不力、包庇袒护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投诉热线电话为12366和8837187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