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地税局媒体承诺_平面媒体宣传承诺函
新晃县地税局媒体承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平面媒体宣传承诺函”。
媒 体 承 诺 书
新晃县地税局
我是新晃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龙家源,为进一步改进地税工作作风,提高地税工作效率,增强地税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谨代表新晃县地方税务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全面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环境兴县”五大发展战略,全面准确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税、费收入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把为纳税人服务贯穿于地税工作始终,坚持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秉公执法,文明收税;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涉税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纳税人满意。
三、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企业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执行下岗职工再就业、扶助弱势群体、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税收优惠政策,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四、全面坚持廉洁从税。不断改进地税工作作风和行风,不违规执法,不徇私舞弊,严格执行税务干部“五要十不准”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坚决制止 “人情税、关系税”等不法行为,不接受纳税人礼品和宴请,不到企业“吃、拿、卡、要、报”。
五、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对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地税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逐级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努力建设清廉、务实、高效的地税机关。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举报电话:0745-6222960
(二)来访地址:新晃县地税局监察室。
新晃县地方税务局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狠抓廉洁自律,狠抓作风纪律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岗到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办税服务承诺,严格履行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实行涉税事项阳光审批,把税收征管置于阳光之下,切实保障纳税人涉税信息知情权,做到涉税事项公平、公开、公正。
二、督促各级地税基层部门做好征管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地税征管办法,督促各级地税基层部门落实好各项征管制度;落实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地税基层服务的各项服务举措;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开展定期检查,加强对征管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政策和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认真落实接待群众信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对纳税人反映的各种涉税问题,纳税人上门咨询或反映的,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纳税人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或反映的,认真记录和登记,能立即解答的立即解答,不能立即解答的,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对反映的问题属实的,要及时转办、督办,及时解决处理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地税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努力建设清廉、务实、高效的地税机关。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举报电话:0745-6222899
(二)来访地址:新晃县地税局监察室。
一、坚持依法治税。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发展战略和省局提出的“一保两强一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税、费收入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企业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持续发展;认真执行下岗职工再就业、扶助弱势群体、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税收优惠政策,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将纳税人的办税事项纳入限时办结制,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减免税审批、发票印制、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结。能够当场办理的,及时办理。
四、推行公开办税。我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公开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同时,公开地方税收政策,公
开评定税负,公开执法程序,公开处罚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廉政纪律。
五、坚持廉洁从税。不断改进地税工作作风和行风,不违规执法、徇私舞弊,严格执行税务干部“五要十不准”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坚决制止 “人情税、关系税”等不法行为,严禁接受纳税人礼品和宴请,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报”。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地税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努力建设清廉、务实、高效的地税机关。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举报电话:0745-6222899
(三)来访地址:新晃县地税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