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区农业经济局服务承诺_外经贸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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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农业经济局服务承诺
一、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设施、活动审批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办事指南: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立项文件、涉水部分方案、规划红线图及总平面设计图、其他有关的资料一式二份)。→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登记;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当场退回;材料存在缺陷的,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3.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看,了解实际情况。→4.审批意见行文,通知申请人。
3.申报材料:1.申请书;2.立项文件;3.涉水部分方案;
4.规划红线图及总平面设计图;5.其他有关的资料。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苏财综【1999】265号;苏价费【1999】461号;苏水政【1999】31号。
(占用江岸线:4-8元/米、月,占用内河岸线3-5元/米、月)
6.受理地点:港闸区农业经济局水利科,联系电话:85609635。
二、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批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办事指南: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位置规模范围等资料、项目有关批准文件、排水排污资料、对第三者有影响的应附具第三者承诺书。→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的,决定受理、登记;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当场退回;材料存在缺陷的,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3.→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看,了解实际情况。→4.审批意见行文,通知申请人。
3.申报材料:1.申请书;2.位置、规模、范围等资料;
3.项目有关批准文件;4.排水排污资料;5.对第三者有影响的应附具第三者承诺书。
4.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苏财综【1999】265号;苏价费【1999】461号;苏水政【1999】31号。占用江岸线:4-8元/米、月,占用内河岸线3-5元/米、月。
6.受理地点:港闸区农业经济局水利科,联系电话:85609635。
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审批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办事指南:1.提交申请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2.受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对内容进行审查,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内容。→3.相关材料送交所在街道农办进行设立许可粗审(5天)。→4.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项目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技术审查,提出核发意见(5天)。→4.农经局根据动物卫生监督所意见,做出是否发证的决定。审查合格的,颁
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天)。
3.申报材料: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3.设施设备清单;4.管理制度文本;5.人员情况。
4.承诺时限:3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6.受理地点:港闸区农业经济局畜牧水产科,联系电话:85609633。
四、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签发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2.办事指南:1.养殖场或运输单位进行检疫申报。→2.检疫员现场依法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防疫情况核查及相关台帐检查。→3.对检疫合格的,签发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申报材料:1.检疫申报单;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4.承诺时限:1.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在提出报检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2.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在提出报检申请
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3.屠宰动物的,在提出报检申请后6小时完成。
5.收费依据及标准:1.苏价费联(1993)第21号、苏财综(93)33号、苏农牧(1993)13号;2.苏政办发[2002]11号;3.发改价格[2003]2353号。
6.受理地点:各街道畜牧兽医站、报检点。
五、渔业捕捞证审批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2.办事指南:1.申请人到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支队船检科办理有关船舶证书并复印。→2.到港闸区渔政站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3.港闸区渔政站审核。→4.港闸区渔政站送市渔政支队审核。→4.市支队送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3.申报材料: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表;2.船舶所有权证书复印件;3.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4.船舶登记证书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二寸照片两张。
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港闸农(1999)第29号。刀鱼流刺网:12马力以300-400元/船,12马力以上400-500元/船;袋子网:50-100元/口;摇网:60-100元/口。
6.受理地点:港闸区渔政站,联系电话:8560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