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承诺书(精选6篇)_承诺书办理营业执照

2021-05-11 承诺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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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承诺书 办理营业执照

承 诺 书

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年**月**日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他委托人。

第2篇:营业执照办理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

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核心提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广州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又有些什么变化呢?企业申领营业执照的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最快可在申办当天领到营业执照。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广州怎样办理营业执照?

广州2013年9月1日在南沙新区等6个试点区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将101项前置审批事项一举减少为18项。企业申领营业执照的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最快可在申办当天领到营业执照。明天起,全市注册企业都将享受到这一政策。

2014年1月1日起,广州在全市实现商事登记改革工作

商事登记改革前,例如,设立一家服装贸易企业,首先要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接着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然后去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入资和验资手续,最后再回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整个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商事登记改革后,申请人通过“三四三”可轻松快捷领取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可领取营业执照。

该项改革还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激发创业热情。

改革后,广州营业执照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

相关内容链接:

广州商事登记改革内容

1、实行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即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3、实行住所登记和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4、取消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5、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6、建立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7、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

第3篇:营业执照办理

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一、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委托代理人证明》的相应位置(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5、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6、本规范适用于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欢迎使用“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系统”提交申请,登录网址:厦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http://)→“网上注册大厅”(首页右侧)→“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第4篇:营业执照办理

您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即可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一寸照片若干张.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必须的,办理营业执照时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必须要房产证,如果是租的,就要租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果房东没有产权证明,就请房东到当地居委会开个没有产权的证明就可以办理了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公安、治安、环保、科委等)--工商所初审--公安刻章--验资--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办企业代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到工商局领表

2、公司章程(打印一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

4、《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租房协议

9、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注册费:0.8‰ 公告费:500元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一)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镇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辞职、退职人员;(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2)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3)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4)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5)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6)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

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1)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3)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以下企业在杭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登记:(一)一般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即全民、集体、联营企业)

1、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2、市属及市属以上法人控股的联营企业;

3、外地法人来杭举办的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二)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1、股东中有市局及市局以上登记机关注同的企业法人参与投资的;

2、股东中有外地法人和参与投资的;

3、股东中有市属及市属以上其他法人投资的;

4、全部由外地自然人投资或有外地自然人参与投资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的;

5、外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来杭开设的分公司;

6、市局注册的所有有限公司开设的公司。(三)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建的股分合作制企业,若自然人中至少有一个以上外地户口的,由

市局受理登记;

2、有多种股份构成的股分合作制企业,依据国家股、法人股、职工集体股的归属(录属)情

况,参照有限公司的登记分工,分别由市局或各分局受理登记。设在各分局负责监督管理的市场内的以上企业在各分局登记。(四)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杭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或呈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承包市属

及市属以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各种工程的外国企业;

2、外地外商投资企业进杭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除上述企业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公司在杭的分公司、由浙江省属以上法人投资控股的公司及其他省属企业外,其余企业均在经营所在地的分局办理注册登记。

第5篇:工商营业执照申请承诺书

附件

承 诺 书

(样式)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年**月**日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第6篇: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承诺书

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承诺书

本店因经营不善,申请注销。

营业执照名称:XXXXXX

注册号:XXXXXX

本人承诺在经营期间,无债权债务,不欠税金,如发生一切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201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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