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条款承诺书(精选6篇)_商务要求承诺书

2021-12-08 承诺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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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商务条款承诺书

商务条款承诺书

商务条款承诺书篇1:商务承诺书 商 务 承 诺 书

致: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校已详细阅读了重庆市江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公开征集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我校已认真阅读且充分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自愿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我校愿意按照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重庆市江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的招标文件和合同的条件要求承接重庆市江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2、若我校中标,我校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 技术服务。

我校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投 标 人(法人章): 2013年8月 8日

商务条款承诺书篇2:合同条款响应承诺书 合同条款响应承诺书 招标单位: 我公司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标文件中(含合同条款)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标准

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3、我公司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在实施工程中,贵公司有根据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

工作内容)或减少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公司的一切决定,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方式进行。

5、我公司同意并配合贵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

若我公司在项目实施工程中违背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担保或履约担保。

注:投标人必须相应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承诺书篇3:商务条款响应表偏离表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商务条款响应表/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承诺:本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无任何偏离和保留。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条款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商务偏离披露的原则性规定: 所有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商务偏离,尤其是对商务负偏离均要进行披露。如果投标人不能确定对某一事项是否构成商务偏离,则必须在商务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并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

一旦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商务偏离而投标人并未如实进行披露的,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权力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评标规则扣分、在评标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评标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第2篇:投标人商务条款承诺书

投标人商务条款承诺书范文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完全响应甲方的付款条件以及相关的处罚条款。

投标人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2007-10-17

第3篇:项目服务需求及商务条款承诺书

项目服务需求及商务条款承诺书

我方愿意承揽XXXXXXXXX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x)工作,并完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及商务条款等全部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第4篇:商务条款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第三十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四、简要说明:

1、采购单位:大庆市第三十五中学校

2、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3、服务期: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应包括成本费、利税、运杂费、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五险)、服装费、保洁工具及耗材、垃圾清运、小型维修费、管理费以及其他全部费用。

5、交货(工)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6、付款方式: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到财政局相关科室提交支付申请,相关科室审核后下达支付指令,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

7、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8、采购合同: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请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30日内经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鉴证。超过30日未签订且未鉴证合同的采购中心不予办理。

(2)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并由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合同应包含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

(3)供应商交足履约保证金后,请到我中心监督科进行合同鉴证,鉴证后合同生效。

(4)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必须先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然后在网上形成政府采购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9、验收监督:

(1)同一项目同一供应商累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2)同一项目同一供应商累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中心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现场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并确认验收结果。

(3)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权威机构检测,采购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采购单位报送的其他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

(4)如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况,可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电话:0459-6372098)反映。

五、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 2016年6月23日0时0分前。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6年6月23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发放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daodoc.com/。请进入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看对应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下载模块下载招标文件。

4、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从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间接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6,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06 行号:3***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60296。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落标方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落标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报名参与投标后又退出投标,给该项目的正常进行带来损失及影响的。⑵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文件。⑶中标方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⑷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的。⑸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方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⑹预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预中标资格的。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段莹莹 联系电话: 0459-4671753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验收合格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中标方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4、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帐方式退还。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⑵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6、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商务文件格式或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办事指南http://www.daodoc.com/infodetail.do?id=994。

九、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物业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作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后不追加任何费用。

联系人:裴云福 联系电话:***

十、答疑或质疑答复

1、答疑主要就本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条款或有疑问需要解释的,请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向我中心提出。我中心将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予以答复。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发放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针对本项目的所有疑问或质疑一次性在大庆市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出。超过时限,我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彻或不全面等而影响投标质量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我中心将依据相关法规,将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或质疑的答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予以公告。必要时将组织答疑会进行现场答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答复或预备会纪要或变更通知等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针对本次发布的答复或预备会纪要或变更通知等再次一次性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提出疑问或质疑。超过时限,我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供应商对答复或预备会纪要或变更通知等理解不透彻或不全面等而影响投标质量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认为招标评标过程和定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并及时查看质疑回复。

5、质疑书应加盖电子公章,并注明准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加盖电子公章、未注明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质疑材料我中心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6、对所有有效质疑,我中心将组织采购单位或专家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7、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前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疑问,我中心将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全部条款。

8、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再次质疑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一、开标

1、参与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必须上传至我中心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无效。

2、签到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30分前(以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3、签到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等候区,必须现场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4、签到方式:在等候区的签到机上自助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5、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6、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30分。

十二、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进行提交。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十三、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十四、预中标结果公示:预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予以公示。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预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视情况承担相应赔偿及法律责任,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按《诚信竞争承诺书》的约定,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

十五、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后60日止。

十六、变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我中心将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通过指定网络媒体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十七、本文件由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解释顺序:项目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等。上述文件中如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按上述文件发出时间顺序,以排序在后者为准。

十八、所有报名且对此招标项目有合作诚意的投标方均可参加投标。未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无效。报名须知

1、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2、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aodoc.com《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

3、自助报名流程:访问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找到要报名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项目 →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仔细阅读《诚信竞争承诺书》后点击“同意”→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报名”。

十九、关于相关文件下载

供应商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aodoc.com/)《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要求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后才可以下载。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aodoc.com《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对应招标公告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十、供应商注册审查事宜

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状态为入库或有效或合格状态的供应商。

报名截止时间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状态未达到入库或合格或有效的供应商,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aodoc.com/《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二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单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网 址:http://www.daodoc.com/ 电 话:0459-4671753 联 系 人: 段莹莹 邮 编:163311 日期:2016年6月14日

第5篇:合同条款响应承诺书

合同条款响应承诺书

招标单位:

我公司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标文件中(含合同条款)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标准

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

3、我公司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在实施工程中,贵公司有根据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

工作内容)或减少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公司的一切决定,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方式进行。

5、我公司同意并配合贵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

若我公司在项目实施工程中违背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担保或履约担保。

注:投标人必须相应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6篇: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致: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平顶山市“蓝欣家园”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外墙漆材料采购的招标文件,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蓝欣家园”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外墙漆材料采购。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路西(北渡村东)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招标人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墙漆材料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指定的范围为准)

供货期要求:满足小区整体及各单位工程进度需要和招标人要求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投标有效期为:90 个日历天

技术标准:我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以及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范、标准、规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14.1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A、根据招标文件、市场价格及相关造价文件,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等进行自主报价。本次报价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报价表中给定的格式对材料投报全费用的综合单价。投标者投报的综合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运输、装卸、搬运、检测、保修、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B、投标人需自行勘察供货现场,充分考虑需求。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款项若在报价时未有明确,均视作已包括在投报综合单价之内,中标后不再调整综合单价。

C、本项目将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的供货量和中标综合单价确定合同或结算总额。

34、合同的签订与履约担保

34.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承诺书,并与施工单位订立书面供货合同。

34.2若我方中标后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

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3若招标人发现我方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被主管部门通报此时间内禁止在河南省内投标者,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34.4若我方中标,我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供货,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4.5一旦我方中标,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五万元人民币(¥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我方承诺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35、合同价款

35.1中标的材料同类工程采用同一价格(同类工程拟中标单位中的最低价)。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若某一拟中标人不同意该款规定,在确定中标人时按其自动弃权处理。

35.2材料供应时均须按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有关的详细资料,如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质保书、合格证、技术参数等,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或实验。

35.3通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单价为招标人对本项目一期工程确定的定质定价的最高界限,是招标人拨付进度款、确定最终结算价款的重要依据。

35.4本次招标材料的大批材料供货期为3个月。在约定供货期内,因市场波动导致的价格上下浮动不再调整中标价(最高界限)。超过约定供货期后因市场波动导致的价格上下浮动超过原中标价(最高界限)的±5%时,可对超过部分的差价进行调整。单价上下浮动的差额以同一时期《平顶山工程造价》中相应规格的材料价差为准。

36.若我方中标后,我方在签订合同后进行供货时,每完成一批供货均须将供货规格、数量清单经收获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在3个工作日内送完招标人备案。此项同时做为中标人在蓝欣家园项目中建立的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

3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生产和供货,且必须满足招标人对项目的整体时间安排需要。

39.若我方中标,招标人指定的应由我方完成的工作内容,我方定会亲自完成,一定不会将其转包、分包或肢解二次发包,也不会以挂靠的形式承揽本项目的相关业务。

40.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应提供有效的供货发票,或者由付款方直接代扣税,否则付款方有权拒绝付款。

我公司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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