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_第六届艺术节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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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艺术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高校学生,重在人人参与,立足于提高学生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体现高校艺术教育的特点,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和内容
本届艺术节以“青春〃使命”为主题。活动内容应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节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选题及评选办法待教育部下文后另行通知。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1、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本届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甲组为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的学生。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3、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关教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本届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 具体要求,均按照附件3中《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设有艺术院、系的艺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甲组的演出),各校必须严把资格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参赛资格。
2、各校分项报省的节目和作品的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将根据艺术节的开展情况另文通知。我省选送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2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22幅(件)艺术作品均在本届艺术节省级集中比赛中产生。
3、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上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不同项目的节目须按项目分别制作光盘。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形式、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的名称。
4、艺术作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创作者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所在院校、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我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时间安排及要求 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高校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聆听音乐会及请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目标。各高校在院、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举办学校艺术节,评选学校优秀节目和作品,并将表演节目制作成DVD格式,于2011年6月10日前上报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曹安玉、肖璧伶
联系电话:028—86110854),过时作自动弃权处理。上报艺术节目、艺术作品数量及上报要求将另文通知,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各校应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将不定期编写艺术节简报。
第二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为省组织艺术节各项比赛阶段。
6月中旬:省上组织专家对各校选送的节目进行评选,选出优秀的节目参加省上的艺术汇演。
6月下旬:将省上初评结果通知各学校,以便学校暑假进一步准备,参加省上集中展演。
8月下旬:举行全省优秀艺术节目汇演,并同时举办优秀作品展览、论文交流研讨等活动。
10月下旬:向教育部报送我省评选的优秀艺术节目光盘及艺术作品。
各校于10月1日前将本校举办艺术节的活动总结及有关材料、简报、照片等上报我厅体卫艺处。以上材料将作为评选活动组织奖考核内容。活动资料报送邮箱:xxsysj@163.com 第三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为参加全国评选和全国现场展演阶段。
选送我省评选的优秀艺术节目光盘及艺术作品、论文参加全国评选。向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推荐参评全国学校优秀组织奖的学校。根据全国评选结果筹备组团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八、奖项及评奖要求
1、本届艺术节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学校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4)、优秀创作奖:在本届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原创节目中评选。
(5)、优秀指导教师奖:获省艺术节一、二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艺术表演节目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艺术作品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
(6)、校长风采奖:高校校长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7)、优秀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论文一、二、三等奖。
2、学校优秀组织奖评奖要求
学校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及活动各阶段简报等,无以上文字材料的学校不得评为优秀组织奖。省上将在评选出的省学校优秀组织奖中推荐17所左右学校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
九、组织领导
教育厅成立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由厅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高校成立艺术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校艺术展演活动。
十、经费
各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艺术节组委会举办的集中展演活动经费由组委会负责,学校参加展演的食宿费由学校承担。附件2 :
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主 任:涂文涛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何绍勇委 员:索 波 周雪峰 张澜涛 曾中良吉文昌王及文杨 钢办公室主任:
张志刚成 员:苗建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 省教育厅宣思处处长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省教育报刊社社长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曹安玉 肖璧伶 冯恩旭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