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一
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效,努力为开发区“二次创业”“二次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构建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打击治理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行业、全领域、全社会打击治理新格局,坚决遏制高发势头,构筑更高水平平安开发区,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各地各部门组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区、镇打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区镇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提升打防质效。建强技术反制手段,增强执法办案合力,侦查打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发案数和损失数下降、抓获数和破案数上升“两降两升”的目标。
三是增强防范意识。防范宣传科技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反诈宣传社会面知晓率大幅提升,各类群体精准宣传全覆盖,形成“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四是提高治理效能。落实诚信惩戒措施,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整治黑色产业链,提升打击综合效果。
(一)强化类案攻坚,提升严打惩治水平。建强区级反诈中心,开展专项打击治理行动。组织集群战役,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严厉打击提供信息支持、技术支撑、转账洗钱、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行全链条打击,侦破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打掉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面核查涉案手机卡、银行卡,重拳打击收贩卡团伙及其犯罪网络,严厉打击惩治行业“内鬼”。依法将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黑灰产”犯罪的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健全常发跨境案件应对处置机制,固化境外打击流程和经验,为赴境外开展执法合作、押解犯罪嫌疑人回国、获取情报信息等提供有力支持。
(二)依法快诉快判,增强执法办案合力。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办案力量建设,依法做好侦查办案、逮捕起诉、审判执行,提高诉讼效率,依法定罪量刑。按照办案指引,统一执法尺度和惩处力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构筑全民反诈高地。将反诈宣传纳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开展“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相结合的全民宣传活动,打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诈人民宣传战。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抓好在校学生、老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易受骗人群宣传工作。做好金融等重点领域的动态宣传。做好预警防范、典型案例、治理成效的`媒体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反诈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强化宣传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加大属地网络平台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力度。大力开展“无诈社区”“无诈网格”“无诈校园”“无诈企业”等创建活动。推动反诈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地。
(四)建强技术手段,全力预防堵控拦截。建立诈骗网址快速、动态封堵工作机制。针对案件类型,精准把握规律特点,搭建识别预警、智能拦截模型,升级技术拦截系统。加强网络端的封堵和反制,提升诈骗电话、短信拦截能力。加强与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金融单位的对接,提高资金拦截效果,切实守住“钱袋子”。完善技术劝阻方法,充分运用通讯、互联网等大数据资源,及时预警发现潜在受害群众。通过自动短信筛查模型应用,及时发现诈骗号码,实现对潜在受害人反诈提醒。对高危受害人员,加强针对性劝阻,确保劝阻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成员单位:办公室,各镇(街道)】
(五)坚持关口前移,深化源头综合治理。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的评估防控,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本地互联网、软件开发、短信网关、电话中继等企业经营行为。严密银行卡、手机卡办理管控措施,严查违规开卡、养卡等违规行为。健全实名认证机制,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加强对在校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批量开办有关银行卡、手机卡行为监管,强化对公结算账户开户审核。健全异常交易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控系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及时约谈、督导和曝光涉诈问题突出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实行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制度,对问题严重、案件高发、整改不力的地区,予以挂牌整治,被列入整治挂牌地区限时整改。
(六)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全面采集涉诈重点人员信息,摸清涉诈重点人员底数和现状,建立涉诈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机制,实行日常管控和动态管控。坚持依法依规、分级分类、数据分析、核查研判、精准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严密落实户籍地和流入地管控责任,严防流出作案,坚决防止出境作案。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共同构建条抓块管、协同联动和惩治防范治理一体推进的责任体系。要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政法委牵头,要不定期研究反诈工作,全力提升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联动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负责,更要密切配合、相互协同。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抓好组织推动、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打击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筹协调全区打击治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督导。按照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考核细则,完善区考评办法。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全区反诈工作迈上新台阶。
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养老领域打击整治非法集资诈骗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全面执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击和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坚持标本兼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全镇来之不易的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以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中心,针对养老领域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一切手段,集中曝光一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问题线索收集、行业监测预警、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能力,在全镇范围内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态势,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专项行动。
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打击整治,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坚持分类处置。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机制,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始终将宣传工作作为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一切手段(村民群、院户会、坝坝会、乡音小喇叭等),迅速在辖区范围内宣传打击整治养老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的重大意义,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回应社会群体特别是老年群体关心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的案例,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维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社会组织作用,将专项行动宣传与反电信诈骗宣传、学校安全教育“小手牵大手”等平安法制宣传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宣传讲清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要求和底线,揭露其作案手法和特征,既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又宣传群众如何防范,提高群众警惕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分子的“行骗空间”为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排查化解阶段。
三是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专项排查结束后,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本辖区域内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区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提出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报镇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我镇养老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打击整治养老非法集资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行业部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镇平安办),由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镇平安办、镇派出所、镇各部门和各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每月22日前向镇专项办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二)细化工作举措。坚持“属地负责、行业归口”工作机制,各村居、部门要切实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推进举措,高质高效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贴近一线的优势,调动辖内党员、结合挂联帮扶、文明创建、集中宣传日等契机,同步发动群众参与,搜集相关线索,及时应对处置。
(三)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发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作用,对做得好的镇属各部门、镇各行业、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并督促整改,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三
二、活动时间: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material)、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四
1.镇综治办:负责统筹调度“防诈”、“反诈”宣传工作落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同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每月集中对全镇干部、村干、工作队开展一次“防诈”、“反诈”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防诈”、“反诈”知识;二是每月赶集日开展一次“防诈”、“反诈”宣传活动,营造“防诈”、“反诈”宣传氛围;三是进校园开展以“小手拉大手“”集中宣讲“防诈”、“反诈”知识。
2.派出所:利用真实电信诈骗案例为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手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排查,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镇党政办:镇党政办牵头落实媒体平台的防范宣传工作,一是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县公安局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二是使用政府显示屏定期播放“防诈”、“反诈”宣传视频或标语。
4.镇便民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平台要充分利用群众来镇办事的契机,及时向群众发放“防诈”、“反诈”相关资料,便于办事群众浏览学习。
5.各村居民委员会:从20xx年10月开始到12月,村级每月开展一次“防诈、反诈”宣传会议,11月10日前每组至少开展一次“防诈、反诈”宣传会议(收集好签到册、记录和图片交镇综治办)。村组干部及时通过微信、qq群和朋友圈等方式转发各类“防诈”、“反诈”文章、案例和工作图片等。同时各网格员、帮扶干部等进村入户,通过张贴海报、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一户一单),加强辖区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居委在负责辖区居民宣传的同时,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的宣传。
6.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镇工商注册企业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7.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和微信群等媒体向学生家长发送信息提醒,同时,还要采取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等形式,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8.羊场农商行:要利用显示屏集中播放防诈反诈宣传标语和短视频,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或采用语音提示,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
9.镇纪委:加强与综治办对接,对各村、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
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预防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五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在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 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xx年6月30日前结束。
五、3月15日人员安排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
合同
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x,人员由组成。 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人员由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人员由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人员由组成;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组成;三组组长:吴,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刘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六、做好经验总结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服务我区社会经济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
(一)主会场活动
xx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时间:20xx年3月9日上午9:00—12:00
内容: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
地点:xx市湾广场
主办单位:xx市消委会、xx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xx区工商局、钦南区工商局、中国移动分公司
协办工作内容:
1.配合市工商局做好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和宣传资料发放。
2.配合市工商局做好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
3.组织xx区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仟仟万家超市人员参加活动。
(二)分会场活动
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宣传活动
时间:20xx年3月9日下午2:30—5:00
地点:xx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法》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2.“3·15”消费者权益日暨“党员扶贫万里行”宣传活动
时间及地点:
(1)20xx年3月12日上午10:00—12:00xx区大寺镇
参加单位:xx区工商局消保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各分会场辖区工商所。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4)举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
(5)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开展义卖助贫活动。
三、具体要求和分工
(一)具体要求
各单位分别按时达到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组织布置各项活动。参加活动的各单位有关人员于活动前到达活动现场,并布置好宣传展台和摆放好各种宣传资料及有关宣传图片、板报,并安排人员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具体分工
1.制作年主题板报及假冒伪类商品现场识假辨假演示、有奖竞猜问答题及《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的宣传资料由消保股负责。
2.宣传资料发放及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由消保股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及各分会场工商所配合。
3.各分会场活动舞台布置工作、咨询服务台椅,由各分会场工商所、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负责。
4.邀请镇政府领导参加活动及活动
倡议书
工作由各分会场工商所负责。5.各分会场有奖知识竞答题奖品由移动公司xx公司负责。
6.邀请有关新闻单位由消保股负责,现场活动宣传拍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
活动方案
,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六、活动内容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2)
八、活动要求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3·15纪念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各位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处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3·15期间,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区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电子屏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二)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3·15期间,组织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维权合力,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消保处)
(三)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3·15期间,组织召开部分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消保处)
(四)发布电商分析报告。3·15期间,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规模、销量、存活状态等进行网络搜索,总结归纳20xx年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特点,形成电商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发布,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网监处)
(五)开展生产领域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3·15期间,拟抽查生产领域纸制品66个批次,其中卫生巾(卫生护垫)36个批次,纸尿裤14个批次,卫生纸、纸巾纸(含湿巾)16个批次。(质监处)
(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3·15期间,组织技术机构在部分区域对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计量处)
(七)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3·15期间,结合“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在部分区域开展推动和宣贯活动,引导企业特别是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认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带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认证认可处)
(八)开展“护老行动”民心工程活动。3·15期间,落实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安排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作要求,制定“护老行动”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片等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培训、区局现场咨询活动,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保健食品处)
(九)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活动。3·15期间,对我市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开展在产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处)
(十)开展话务人员培训活动。对xx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的话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其接线能力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技能。(投诉举报中心、食品流通处、餐饮处、药化流通处)
(十一)开展投诉举报媒体宣传活动。3·15期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宣传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上线工作,提高平台的影响力,为消费维权创造便捷渠道;与xx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行风坐标》节目合作,开展消费维权专题直播,解答消费者咨询,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投诉举报中心)
(十二)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3·15期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做好全国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投诉举报中心)
(十三)召开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议。3·15期间,总结20xx年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情况,交流维权经验做法,部署20xx年“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投诉举报中心)
(十四)开展珠宝贵金属产品知识宣传咨询活动,3·15期间,针对珠宝贵金属产品开展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现场答疑解惑消费者在珠宝首饰消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有针对性地为消费者讲解购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首饰饰品佩带保护须知,提高消费者识假甄别能力。(质检院)
(十五)开展计量博物馆免费参观开放活动。3月15日,向社会免费开放计量博物馆。(计量院)
(十六)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数据分析活动。3·15期间,开展20xx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和评审报告大数据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手册形式在特检系统内发放,为特种设备检验和监察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特检院)
(十七)开展纺织纤维开放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在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絮用纤维制品选购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为消费者介绍“黑心棉”的危害性并讲解鉴别方式;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纺织企业 “零距离”接触实验室仪器及服装检测过程;选派一线人员赴企业开展质量宣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纺织纤维所)
(十八)开展xx市食检院实验室开放日活动。3·15期间,邀请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参观xx市食检院实验室。(食检院)
(十九)举办“3·15”现场晚会。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电视台、北方网、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xx年“3·15”晚会,晚会涉及典型案例曝光、重点维权工作展播、维权工作成果展示等内容。(市消协)
(二十)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首批企业授牌活动。3·15期间,围绕日用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经过自愿申报、审核、预公示等环节,确定首批企业名单,召开颁牌大会。(市消协)
(二十一)开展老年消费教育20xx年
工作总结
暨20xx年工作启动活动。3·15期间,总结20xx年百场老年消费教育公益讲堂活动,持续发力老年消费教育,市、区消协联动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推动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市消协)(二十二)开展20xx年度消费维权10个典型案例发布活动。3·15期间,甄选10个20xx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对每个案例进行评析,在主要媒体、网络媒体进行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参考。(市消协)
(二十三)开展纺织制品比较试验报告发布活动。3·15期间,对通过实体店、网店等渠道购买的48件毛巾、袜子、内裤等纺织制品,进行抑菌率指标比较试验,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报告。(市消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口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加强维权协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搞好3·15纪念活动。各区局、区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周密组织安排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安排集中值守,依法及时处理国家三总局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各区局和稽查总队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依法查处。
(三)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注重收集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3·15活动工作情况总结通过oa系统反馈消保处。各区局、区消协要注重留存3·15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汇总收集本区局和消协的工作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区3·15活动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20xx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系统报送委消保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四力”贵港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年主题座谈会,解读20xx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意义;向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经营者代表解读新《广西消保条例》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消委会要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办实事”的为民服务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在“3·15”前后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在“3·15”前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xx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在“3·15”期间联合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20xx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部署要求,从20xx年消费维权案例中,评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应配备说明),逐级上报审核,评选出“20xx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推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到市工商局消保科邮箱(联系人:彭,联系电话:)、消委会邮箱(联系人:罗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