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年”活动实施方案_微信活动实施方案

2020-02-26 活动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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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政法委“司法公信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司法公信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健全“阳光司法、诉求保障、内部监督、提质塑形、社会评估、预防惩处”机制,塑造“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公道、公权”新形象为主要内容,以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全面规范我院执法活动,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活动目标

1、干警综合素质明显提升,群众观念、责任意识明显强化,纪律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干警无违法违纪;

2、社会公众对执法司法权运作的信服力和认同感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大幅提高,案件评查优秀率达到85%以上,杜绝冤假错案,检察机关的声誉得到最大提升;

3、人民群众司法诉求表达更加便捷,司法求助渠道更加畅通,司法执法监督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公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主要内容

㈠建立阳光执法机制,促进执法透明公开

1、推行网上办案和网上审批,设立网上信息发布专栏,接受人民群众网上监督。

2、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在各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凡是应该公开的都要依法公开,建立不批捕、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

3、完善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动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和办案流程并公开承诺、认真践诺,把执法权置于阳光下公开运行,积极打造阳光司法;通过媒体及时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解答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及时回应民意表达。

㈡建立诉求保障机制,维护社会正义公平

1、建立完善信访案件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市委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委排查交办的信访积案,除特殊情况外,年底前基本实现息诉罢访。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对发生新的有理访案件,要逐案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办案人的责任。

2、制定出台具体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当事人打得赢官司;逐步推广巡回接访、巡回办案、法律援助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推进检察联络室建

设,延伸服务触角。

3、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公示接访日期和排班领导,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实行包部门信访稳控责任制,对重大信访案件随时带案下访、主动接访;依法解决无理访、缠访、闹访问题。

㈢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保障执法高效公正

1、发挥检察委员会的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作用,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开展全过程监督。

2、认真落实“两个证据规定”,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案期限预警等机制,严格错捕、错诉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继续保持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准确率、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四个“百分之百”,努力实现无错案、无违纪、无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

3、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建立完善执法档案、责任制考评、案件主办人、案件回访、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法各部门之间、内部之间、上下之间相互衔接、协调、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

㈣建立社会评估机制,实现司法社会公认

1、建立司法公信评估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司法公信评估机制,今年将集中开展两次评估活动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2、通过服务窗口评、走访座谈评、单位自查评的方式,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认真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估工作,着力解决服务态度生冷硬横、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办案效率水平低下的问题。

3、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党风巡视员、党风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环境监察员、巡视督查员、特邀监督员六员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反馈情况,制定整改措施。

㈤建立提质塑形机制,确保为民执法公道

1、以治庸提素质、治懒提效率、治散提形象、治奢提正气、治乱提作风为重点的“整风肃纪行动”,促进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三风”建设,全面提升我院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2、全面开展“四为民”活动,以“四为民”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认真学习李长顺、邱文东同志事迹,并制定活动方案,把“四为民”行动落到实处。

㈥建立预防惩处机制,保证依法行使执权

1、进一步规范权力的依法行使,坚决防止因利益驱动运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司法执法权比较集中的岗位、环节的监督管理,专项治理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2、严格执行中政委“四个一律”、“十条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干警违法、重大责任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取消所有评先选优资格。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30日)。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司法公信年”活动上来,迅速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2、督办推进阶段(2012年4月1日—11月30日)。“司法公信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活动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3、考评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司法公信年”活动考核标准,重点检查活动所有内容的完成情况,逐项核实,查漏补缺。以思想认识有大提高、精神面貌有大提振、工作水平有大提升为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接受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司法公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司法公信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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