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 方案_纪律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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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参加庸俗低级趣味活动。
2、重点解决“慷懒散”、效率低的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限期办结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市本级出台的各行政事业性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结期限,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最便捷有服务。
3、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机关考勤制度,严格记录机关干部在岗情况;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坚持有事请假、事后稍假;严禁赌博,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行为;认真执行内部监督和内部考评制度。将机关干部日常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评价依据。
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申报制度,杜绝大操大办现象发生。
三、活动开展范围和组织领导
(一)本次活动的范围:各苏木乡镇(街道)及市直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干部职工。
(二)全市“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等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加强纪
律作风建设活动。
(三)企、事业单位参照(实施意见)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组织领导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活动。
(四)驻市有关单位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加强纪律活动中,并向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
(五)按照党风建设责任制要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活动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采取苏木乡镇(街道)和市直机关联动同步进行,从3月初开始至4月底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各级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迅速动员部署。由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并组织参会人员填写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调查表。
3、认真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三次党代会、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我市四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设置专题课题,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授课。原则上集中学习时间在7天左右,可根据需要安排1---2次专题辅导讲座。学习要有记录,每名党员干部至少写一篇体会文章。
4、全面统一思想。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广泛深入的动员部署、认真系统的学习思考,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发动干部职工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查找。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3月16日--4月10日)
1、查摆问题。通过学习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讲话精神,对照纪律作风方面的各项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查找思想、作风、纪律、能力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谈心交流等形式,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广泛征求各方面关于机关纪律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2、认真总结。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深入剖析班子和
个人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的总结材料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3、反馈意见。由主要领导负责,将征集的群众意见反馈给个人,结合活动要求和工作实际,认真指出个人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上级点评”工作。每个人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 接受意见建议。对反映出的违法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查处。个人主动向组织交代清楚的,可以从罢处理。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负责、实事求事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全面整改加强。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在深入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制。
(三)认真整改、完善制度阶段(4月11日--4月25日)
1、制定整改方案。将本次活动中查摆出的主要问题,集中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广泛征求意见。将整改方案印发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整改方案。
3、分解任务。科学合理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四)总结经验、公示验收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1、认真总结本次建设活动,包括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活动的相关制度,实现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
2、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组织一次社会公众评价,对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3、召开全市总结大会,总结经忍验,表彰先进,查找不足,对加强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作出安排部署。
五、具体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活动领导小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将活动开展中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为确保活动质量,市委各常委和
市政府各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参加分管单位、部门的民主生活会,对活动进行指导。成立活动检查指导组,了解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反馈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市活动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四)严格把关。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和步骤进行,符合标准并经批准方可转入下一阶段。对学习不到位、查摆分析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地区、部门责令重新学习、查摆、分析、限期整改。
(五)统筹工学矛盾。各地区、各部门要编造兼顾,把开展活动与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全起来,妥善处理工作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活动期间,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尽量减少安排出国考察、应酬性事务等活动。
各苏木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