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第三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方案_学校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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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第三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黑教体办【2008】76号)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开展,加强香坊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学校艺术教育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创建和谐校园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工作力度,检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教育局研究决定,特制定香坊区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让学生在艺术活动中获得终身受益的体验。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以建国60周年为契机,围绕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展示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两项。
(一)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或课本剧。
(二)1、声乐---大合唱,成员60--40人以内,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表演唱、15人以内,时间不超过6分钟;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管弦乐合奏,成员65--30人以内,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群舞,成员36--20人以内,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或课本剧---成员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1、绘画—国画,尺寸不超过69x69㎝或69x50㎝;水彩或水粉画,尺寸不超过55x55㎝或55x80㎝;版画,尺寸不超过55x55㎝;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40x69㎝或35x138㎝。
3、摄影—尺寸不超过60 x 60㎝。
各校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展评方案,组织学生参加展评活动。
四、参赛对象
在籍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
艺术展评活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学校开展活动(全年)
以学校为单位,贯穿全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并有纪实。
2、第二阶段:六月初学校上报展评活动节目单到体卫艺科。
3、第三个阶段:组队参加市级艺术专场比赛(八月、九
月)由体卫艺科、校外办负责。
4、第四阶段:学校艺术节(九月)由校外办负责。
各校按照“艺术节”方案,积极开展各项艺术活动,把展评活动推向高潮。
5、第五个阶段:组队参加省艺术展评工作(十月、十一月)体卫艺科负责。
6、第六个阶段:总结、表彰(年末)
六、奖项设定
1、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详见2009年哈尔滨市中小学生艺术类比赛规程)。
2、指导教师奖同上
3、优秀组织者奖
七、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搞好此项工作成立香坊区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展评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春杰
副组长:王春明、崔艳梅、刘绍宇
秘书长:那正辉
副秘书长:胡大中、朴光臣
组员:各校主管艺术教育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香坊区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展评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
(二)职责分工
1、体卫艺科:做为全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生艺术教育成果展评活动方案及展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经费预算、总结、表彰及组队参加市展评工作(校
外办、进修学校艺体部配合)。
2、校外办:根据《哈尔滨市中小学生艺术教育成果展评活动方案》负责制定学校“艺术节活动通知”和“艺术比赛规程”及组织与实施。
3、纪检监察科:负责全程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