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_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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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七区评选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郑州市二七区委办公

室文件

二七办〔2011〕112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二七区评选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垂直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二七区评选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二七区委办公室

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1日

二七区评选推荐郑州市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实施方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通知》(郑办网〔2011〕81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区评选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参与”的评选原则,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比服务、比效率、比贡献、比发展”的氛围,推动我区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得更加深入,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区评选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成立二七区评选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文霞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王启树 区正县级干部、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马 磊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军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侯宛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 锋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潘丽霞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潘丽霞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区各公务员机关、公务员;

2、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区推荐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6名(其中科级公务员不超过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3个。

四、评选条件

(一)符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作用突出;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踏实肯干,在本职岗位成绩突出,在本部门、本系统典型作用明显;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成绩显著;

4、宗旨意识强,服务效率高,关心群众疾苦,自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实施“畅通郑州”工程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及带领群众致富方面事迹突出;

5、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妥善解决事关改革、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做好安全生产、治安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项目推动等工作中事迹突出、成效明显;

6、积极协调社会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7、在其他方面成绩显著。

(二)符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勇于改革,不断创新、积极履行职责,出色完成目标任务,为二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公道正派,决策科学民主,廉洁自律,纪律严明,制度健全完善,运行规范高效,重视队伍建设,人员整体素质好,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4、坚持“四个重在”和“十个不允许”,在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联审联批等工作中,决策效率、协调效率、执行效率高,取得成效明显;

5、积极落实省、市、区确立的“十大实事”,在解决生产、就业、就学、就医、畅通郑州等问题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业绩突出,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6、依法妥善解决关系到改革、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推动我区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事迹突出、成效明显;

7、在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考核中,综合考核名次排名靠前。

五、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单位推荐,同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评选程序分为五个阶段:

1、宣传阶段(2011年7月31日前)

大力宣传评选推荐“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指标在二七门户网、区机关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评议和监督。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本单位的评选活动,积极营造民主、公开、群众参与的评选氛围。

2、推荐阶段(2011年8月10日前)

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对象,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1个候选单位,推荐的候选对象必须是本单位、本系统的先进典型。

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活动,推荐材料(附电子版)于2011年8月10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房间。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初审阶段(2011年8月17前)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初步审核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事迹材料,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阶段(2011年8月31日前)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民主评议、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评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意见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5、确定推荐候选对象(2011年9月20日前)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审议,差额确定拟推荐候选对象,在二七门户网、区机关信息网上公示,接收社会各界评议,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推荐候选对象。

六、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这个主题,切实将那些能在全区、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立得住、过得硬的模范典型评选出来,真正体现出“人民满意”。

2、严格条件,突出基层

各单位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不搞照顾,不搞简单平衡,更不能凑数,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导向型。推荐要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窗口单位,切实把长期在基层一线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业绩突出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出来。已被省、市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县(处)级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3、推荐材料要求

1、“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从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www.daodoc.com下载)。

2、先进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事迹突出、生动感人,不少于2000字。

3、简要事迹材料1份。简要事迹200字左右,推荐对象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要填写清楚姓名、单位、职务及参加工作年限和突出事迹。

4、推荐对象应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相关单位证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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