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_刑释解教人员回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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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综治办、司法局、市安置帮教领导组成员单位、驻市各大厂矿: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确保全市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全力打造“平安长治”,为奥运会的胜利举办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综治委和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组的安排,决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六月份继续开展第六个“暖心回访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安置帮教机构,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促进社会基层基础稳定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暖心回访”,稳定刑释解教人员思想,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确保年内尤其是奥运期间在全市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大犯罪和影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根据中央八部委和省、市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意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使刑释解教人员依法获得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发挥其特长从事个体经营;要与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按规定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中非农业人口生活低保,社会保险续补(原参加保险人员)和农业人口责任田等问题的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帮教机构要在07年“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本地区下落不明人员、见档不见人和“三假”人员的查找甄别工作,使调查摸底工作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三级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落实好帮教对象。各级帮教机构,要动员多方力量进行帮教,重点掌握帮教措施对象落实情况。有关单位、村、社区(企业车间、工段、班组)等基层帮教小组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人员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定人负责,采取“一帮
一、结对子”的方法进行帮教,稳定释解人员情绪,疏导其思想,做到微观动态管理。
(四)完善“基地”建设,进行妥善安置。目前,全市共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37个,各县(市、区)要根据要求,对安置帮教基地依新标准重新认定,达到规范化要求,做到各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岗位、有住处、有优惠待遇,于九月底将认定情况上报;要重点解决“三无”人员安置,基本上能做到随时接收,随进安置。
(五)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进行“暖心回访”的同时要重点落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对已经脱贫致富、成家立业、思想稳定、不至于重新犯罪的帮教对象,可做一般回访,对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成家立业,孤身一人,思想不稳定的帮教对象,要重点回访并做好其思想工作,优先妥善安置,对安置工作不满意或不能满足其生活必需的,要积极采取措施重新安置。
(六)根据司法部(2003)司法基7号通知和司法厅(2003)晋司基12号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和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情况专项统计工作,健全有关台帐资料。
三、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阶段(6月1日——6月7日)
各级帮教机构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精心组织,层层动员,提高对安置帮教工作意义和认识,让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关心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并在此基础上,对“暖心回访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暖心回访阶段(6月8日——6月28日)
1、解决困难。各级帮教机构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对生活困难情绪低落,受到家庭亲属冷落等未落实政策的人员,要进行重点回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释解人员创造条件解决具体困难,体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对非重点对象要求掌握情况,必须走访到户。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和临时性社会救济,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2、帮助安置。一是协调有关单位创造宽松环境,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从事个体经营、土地承包、荒山承包等渠道自谋职业;二是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人员积极性,发挥其特长。对有一技之长的释解人员所办企业,该企业又有发展潜力的,要与金融部门联合重点扶持解决资金,协调有关单位给予优惠政策,帮助其做大做强。三是把安置帮教工作与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紧密结合。四是发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的作用,重点解决“三无人员”的安置,对刚刚回归社会思想有顾虑的人员也要进行重点安置,对愿来基地工作的释解人员要热情欢迎。
3、落实责任。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在“暖心回访月”活动期间要明确任务,督促此项工作落实,帮教人员要落实到具体人,对确有重新犯罪迹象的要重点掌握,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三)验收阶段(6月29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要及时上报“暖心回访月”工作自查总结,评出先进帮教机构,帮教人及帮教对象,市安置帮教领导组将组织人员进行随时抽查和通报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综治委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这一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走过场,各级安置帮教机构人员、基地要以此为契机,规范基地建设(要求 有成立文件、有台帐、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场所)。
(二)各级综治委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所需的专项经费,要根据长综治委
[2004]8号文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拔付到位,此项经费由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帐户,专款专用,并做为当年县(市、区)年终考核内容进行排序。
(三)信息反馈: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回访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到市、县、乡、村四级帮教网络联动,对可能重新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管控。
(四)上报材料:各县(市、区)安置帮教机构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各种情况统计工作,并将附表认真填写,务必于7月5日前报市安置办(办公室设在市局基层科)。
(五)加强督查: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已成立督查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六月中旬市安帮办依据《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检查,作为2008年度考核依据。各县(市、区)也要组成督促检查小组,并将督促检查小组名单传真市安置帮教领导组办公室(传真号:2038248);市督促检查组将对领导重视、部署有力、成绩显著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认识滞后、行动缓慢、无动于衷的单位通报批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