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精选8篇)_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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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专项治理检查活动方案
质检计量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云维集团《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质检计量部实际情况,特制定质检计量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机构
质检部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部长(责任人)是安全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开展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职责: 组织开展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组长: 冷革辉
成员:陈云秀、王学理、尹玲、和智芳、郭慧敏、姜洪、孙卉萍
二、整治的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品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通过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制定防范措施,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防止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的发生。初步建立起我部危险化学品动态监控管理体系。
三、整治的具体任务
1、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专项整治。检查储存方式是否合符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管理岗位人员是否经正规安全培训,有没有取得任职资格和上岗资格。
2、按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熟悉业务技术和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的整治小组,组织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责任,建立整治责任追究制。
3、按照公司文件的精神,对管辖范围内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进行严格整顿,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采取有利措施,落实整改,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严格危险化学品准入制度,把住安全入口关。加强危险品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素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险情和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务求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不留整治死角。
4、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并监督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质检计量部
2010-01-11
第2篇:专项治理方案
**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县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围绕实现长治久安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重大指导思想为总遵循,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县委十条规定为切入点,抓住关键、找准要害,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标本兼治、取信于民。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个一个地解决。通过对群众最关注、最期盼、最受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把相关问题解决到位,尽快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十条规定情况自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县委十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等方面情况;我局领导干部要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等方面情况;减少会议活动,压缩规模和时间,提高效率和质量,坚持节俭办会,以及精简各类文件简报等方面情况;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发放津补贴规定等方面情况;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领导和干部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开展自治区第一批12项专项治理情况自查。我局坚决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新群组发„2013‟26号)文件精神,认真制定自查方案,对自治区第一批12项专项治理情况(1、治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2、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3、治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4、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
5、治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6、治理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7、治理“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8、治理“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9、治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0、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11、开展党政机关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
12、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协会、学会、企业兼职)进行认真自查。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逐一兑现。
(三)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
1、整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绝不允许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反对民族分裂等重大问题面前摇摆不定、畏缩不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以及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或在职时不信、退休后笃信,参加礼拜、封斋、烧香拜佛、讲经布道等宗教活动,热衷算命、看风水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行为;严肃查处朝觐中的以权谋私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深化“三非”整治,加强“去极端化”。贯彻自治区《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精神,严厉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类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加大查处利用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介传播宗教等行为,坚决遏制“三非”活动蔓延势头。加强对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依法管好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讲经解经内容等,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采取多种方式,肃清“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思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各方力量凝聚到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上来。严禁党员干部亲属蒙面、着蒙面罩袍、年轻亲属留大胡须行为;严肃查处以念“尼卡”、“塔拉克”等方式取代国家婚姻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3、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严厉整治“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开展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
塞责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查处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完成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完成三、治理措施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制定专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牵头领导要督促落实好部门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治理工作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具体措施等,经主要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牵头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政策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主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部门要密切协作、同频共振、综合施策,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打好专项治理“组合拳”。
(三)实行开门治理,加强社会监督。专项治理工作要敞开大门,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中。专项治理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要让群众看清楚。同时,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决不能用自我评价代替群众评价。
(四)抓好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一手抓专项治理,一手抓制度建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真正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已有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梳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同时要针对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新的管用制度,解决源头治理制度缺位问题,形成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
(五)以问题为导向,立学立改。我局从征求的意见中,抓紧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列出清单,制定台账,实施包案责任制,进行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让群众看到成效。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扎扎实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解决。
(二)落实责任,求真务实。以求真务实作风,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整合全局的力量和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和优势,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加大力度,务求实效。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整改工作的梳理检查,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公开,随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处理,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县**局
2014年10月21日
第3篇:专项治理方案
潭环发„2012‟17号
签发人:周梅芳
关于上报《临潭县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临潭县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文报来,请审批。
专此报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生态环境建设 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
报送:县委第六督察组
临潭县环保局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临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县委办发[2012]28号)及县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效能建设、专项治理和业务技能》(县作风效能办发[2012]89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和开创“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新局面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在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促进污染减排工作,以环境保护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防止新一轮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集中开展矿山、水电、公路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全县城区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专项执法监察;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工作;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厂;及时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一)加大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
在2011年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渣等情况,建立健全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档案,将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来管理。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选矿企业的监管,坚决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禁止偷排偷放。严肃查处群众投诉的涉及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环境信访案件,及时纠正和制止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存在问题的涉重金属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严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工作。进一步认识全县尾矿库、放射源管理尚不规范的实际,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完善全县尾矿库档案,健全企业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选矿企业做好带值班工作。坚决打击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不实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集中开展矿山、水电、公路等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整治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厉打击矿山企业违法、无序开采行为,进一步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努力实现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重点督促辖区内的矿山企业按划定的范围采矿,对乱采滥挖,废料弃渣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废水外排的矿山企业,严肃予以查处,并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负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措施,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工作。二是开展水电资源开发项目专项检查。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水电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水电资源开发项目纳入管理序列,组织执法人员到各施工现场,督促水电企业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砂石料场、弃渣场、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三是整治公路建设中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针对公路建设中施工便道开挖,弃石、弃土无防治措施,绝大部分弃于边坡或沟渠,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通乡通村公路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施工,集中处臵弃渣,对工程建设中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全县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以中高考噪音整治为契机,加强力量,严肃查处城区内建筑施工扰民、门店音响白天扰民、流动喇叭扰民等典型违法行为。营造整治氛围,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以严厉的处罚遏制噪音超标准、无限制排放现象,有力维护城区居民和广大考生的环境权益。
(五)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要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和餐饮服务业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企业,责令其恢复正常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停产治理或停产整顿企业,查封其主要生产设施,停供生产用水和生产用电。停产治理或停产整顿时间不少于3个月,经整改符合达标排放条件的,按照有关程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严把项目审批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和设备落后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限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持多纠正少姑息、多教育少处罚的原则,加强跟踪指导,规范“环评”程序,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重点对近两年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办理环评的单位要及时补办环评手续,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查处。
(七)及时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按照《环境保护信访办法》,进一步畅通环境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关于环境污染的信访和上访,加强调查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纠纷,促进群企关系和谐。对一些难点环境信访案件,要统筹兼顾,多做思想工作,环保部门解决不了的,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予以解决,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动员大会。
(二)自查摸底阶段(5月16日—6月10日)对重点区域深入排查摸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突出查纠重点,并按照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提出得力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6月30日)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主要内容,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和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此次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特成立临潭县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马炳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玉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
龙
县环保局局长 组
员:王广荣
县监察局局长
马文彦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耀荣
县国土局副局长 包广宏
县水务水电局副局长
康广平
县经信局副书记
付志平
县城建局副书记 唐为民
县工商局副局长 李
强
县司法局副局长 袁志忠
县安监局副局长
敏俊青
县电力公司经理 李天红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强荣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李天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强大合力。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整治。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结合专项行动的整治进度,适时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集中督查。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管制度,完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经验,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与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后督察、挂牌督办、案件移送、部门联动等好做法,并纳入日常环境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机制,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监测制度。
第4篇:专项治理方案
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员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以进度为主线、成本为中心、技术为保障、安全和质量为重点的现场全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部,兼办公室主任。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安排部署公司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行动,对各直属单位治理行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牵头组织各有关职能部室对各直属单位及项目部现场综合治理行动情况实施动态核查,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和综合治理总结报告,督查整改核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3.有关职能部室: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依据《公司总部机构主要职能》规定,对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相关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督查整改。
三、专项整治范围
各直属单位所属全部在建项目。
四、专项整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准入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劳务分包及劳务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各直属单位对工程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分(承)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与人员管理等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自查自纠。采购管理部负责督查。
2.市场行为管理。各直属单位对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起重设备备案管理等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3.从业人员管理。各直属单位对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与考核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实际到岗履职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党群部负责督查。
4.安全技术管理。各直属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方案审核、方案专家论证情况;重大危险源与重要环境因素管控;安全技术交底与实施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5.安全投入管理。按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资金制度建立、最低保障、费用清单计划的编制、费用统计和实际使用及分包安全生产费用的分析核定和结算的复审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部门在《细则》规定下履行各自责任。
6.现场标准化管理。各直属单位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及公司《新开工项目安全交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图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以及样板管理等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党群部负责督查职业健康方面的工作,其他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督查、7.隐患排查治理。各直属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领导干部现场值守及带班检查、现场安全确认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8.应急管理。各直属单位对汛期、高温、防火、高处坠落等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9.法规标准制度执行情况。各直属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近期国家、地方、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两级公司有关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5月7日起至12月底,具体分为三个阶段。1.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前)。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已有工作部署和所属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工作部署。
2.重点整治阶段(5月8日-11月30日)。本阶段设二个节点目标,第一个节点目标是至6月底现场治理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预期;第二个节点目标是7月至11月底完善、巩固、提升现场标准化管理,逐步常态化。各直属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格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使项目部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和现场管理有根本性的改观。
3.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直属单位要全面梳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各直属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公司。
六、工作措施
1.综合治理与施工生产相结合。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主线,综合考虑当前和后续施工阶段的项目现场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提高综合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及时性。
2.自查与督查相结合。严格落实项目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项目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和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项目部现场综合治理工作要及时组织开展动态核查,确保综合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综合治理与安全问责相结合。工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情况与各直属单位项目规范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对综合行动落实不力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要逐级组织开展约谈。对综合治理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要实施严肃的问责和顶格处罚。
七、工作要求
公司将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组织总部有关职能部室对各直属单位开展现场综合治理工作督查,工程部对现场综合治理工作的策划、实施、考核进行动态监督。各直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现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018年5月14日
第5篇: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泸西复烤厂 2011年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泸西复烤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云烟复司„2011‟13号文件精神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避免一般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行车环境,确保泸西复烤厂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经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厂范围内针对公务车专(兼)职驾驶员、生产用车驾驶员开展以“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主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抓好源头、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交通安全行为,全面推进泸西复烤厂交通安全工作,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章守纪、安全行驶,加强监督、杜绝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主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智军
副组长:吴国祥 施永兰
成 员: 曾洪生 郭跃兴 李加发 李俊能 许卫华 肖建忠
张 明 师鹏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厂办公室,施永兰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活动时间
自2011年1月21日开始,至2011年4月30日结束,为期100天。
五、方法及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21日至2月15日)主要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完善制度,排查安全隐患。
(一)1月21日前,由安保科、办公室相互配合,制定出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交分管安全领导。
(二)1月21日由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公务车辆专(兼)职驾驶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云烟复司„2011‟13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拟定的实施方案,2 安排部署以“交通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主的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2月10至14日,由办公室重新收集、整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驾驶员学习讨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车辆安全运行(行驶)记录台账。
(四)2月15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安保科对所有公务用车、生产用车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自纠自查阶段(2月16日至4月20日)主要活动内容:整改隐患,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
(一)公务车辆由车管员组织专职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护、修理,做好车辆保养工作;生产用车由肖建忠负责全面检查,及时联系外协单位维护、修理,排除各类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从2月16日开始,办公室每周组织专(兼)职驾驶员进行行车一次安全教育和测评,评比结果与月考核绩效挂钩,兑现奖惩;各部门组织生产用车驾驶员每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测评,评比结果与月安全考核挂钩,兑现奖惩。考核、奖惩由综合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并实行“安全例会制度”,每周上报一次安全例会记录到厂安保科,由安保科汇总并公布活动进展情况。
(三)3月中旬,邀请泸西复烤厂聘请的交通安全宣传员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李增伟,组织公务车专(兼)职驾驶员、生产用车季节工驾驶员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以交通安全法规学习、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相互交流行车经验和教训为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评比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主要活动内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巩固成果。
(一)组织公务车专(兼)职驾驶员、生产用车驾驶员、季节工驾驶员开展综合测评,通过考试或者演讲形式,评价出每位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及基本素质,并进行满意度调查。
(二)测评内容及标准。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泸西复烤厂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标准从爱车、遵章守纪、节约、文明,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等进行评定。
(三)最终综合评选出公务车专(兼)职优秀驾驶员一名、生产用车驾驶员、季节工驾驶员三名,对获奖者将给予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此次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要予以高度重视。全体驾驶员要服从领导,听从调动,努力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严格操作规程,掌握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注重车容卫生,公务车辆驾驶员做到服务周到热情,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化需求,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三)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超速超载、违章变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驾驶,自觉执行安全行车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四)全体驾驶员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安全隐患面前丝毫不能马虎,坚决克服对隐患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的思想。
(五)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及时采取措施,杜绝“问题车辆”上路。
第6篇: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促使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根据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于7月15日至9月10日在全县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中央《决定》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抓住源头、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协调联动,重点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态势,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魏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通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重大意义的宣传,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关注、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集中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在社会上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三)对全县B超的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
(四)强化政府职能,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十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强化“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发挥作用。
三、治理重点
(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1、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4对持二孩生育证怀孕后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已婚育龄妇女全程跟踪服务的渎职失职的包保责任人。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
包括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个体计生保健品商店等机构、场所。
(三)整治的重点部位
县城城区及乡镇与外省、市、县交界的乡镇。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从7月18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7月18日—7月22日)
1、搞好宣传发动
各乡镇要进行层层动员,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张贴公告、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的危害,让广大公民了解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严打“两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2、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
(1)调查核实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落实情况,对渎职失职行为进行清理。
(2)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医院、个体诊所的B超机数量、型号、准入手续、启用时间及操作人员姓名、执业资格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由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统一审定备案。(3)调查清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医院、个体诊所2007年10月1日以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实施人流、引产的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
(4)调查核实本地2007年10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的,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的,以及有人流、手术的育龄妇女情况;对符合生育政策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名单化管理。
(5)以医疗机构2007年10月1日以来全部接生婴儿登记情况为依据,采取逐个对照的方法查验人口计生2008统计年度WS系统人口性别比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掌握出生性别比的真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对其进、销、存等关键环节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通过群众举报、调查摸底,发现有关线索,为案件查处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立案调查,依法处理(7月23日—7月31日)一是根据调查摸底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取证。二是对有嫌疑的按程序进行立案。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介入。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对调查结果属实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曝光,并将个案材料及时上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规范管理(8月9日—8月18日)1、各乡镇要针对专项治理活动中曝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防范。
2、药监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力度。对购、售终止妊娠的部门和个人要查清有无资质证明、有无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并定期进行清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规范终止妊娠的药品管理。
3、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要切实技巧对B超机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调查摸底要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保留,具备B超员执业资格的,由县级以上部门登记备案;对不具备购置条件或不具备执业资格,未按时上报的,要严肃查处和取缔。
4、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着重加强孕情、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制度,提高管理质量。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总结提高(8月19日—8月23日)
8月15日前,各乡镇要对本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县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于8月20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几点要求
1、专项整治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是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重要举措,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县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内容。各级及有关部门要从讲落实中央《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顿治活动的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县要成立由县委、政府两办主管主任领导,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治理效果。
2、专项治理活动要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同时,提倡区域协作,统一行动,互相支持。
3、专项整治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做到文明执法,严禁发生恶性案件。
4、专项整治活动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了案件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治理活动走了过场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7篇: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少林办中心小学 二零一五年六月
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增强教师“法制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种意识,解决“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办班、收费补课、推销教辅材料”四大问题,全面提升师德水平,做人民信赖,学生爱戴,品学兼优的合格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结合学校教师实际,主要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体罚和变相体罚、驱赶和变相驱赶、歧视、羞辱、谩骂学生,或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的。
2、自立名目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或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3、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违规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4、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5、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期间,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也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8月)
1、组织学习。以“讲规矩、树正气、做表率”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教师对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促使全体教师养成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的自觉性。
2、加强宣传。利用板报、宣传栏、书写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二)自我剖析阶段(6月下旬-8月)
1、要求全体教师对照各种规范要求,结合自己平时工作,对专项整治问题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开展自我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撰写剖析材料。
2、学校通过公开投诉电话、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教师有无在体罚与变相体罚、校外办班、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金、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并归纳汇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彻底挖掘弄清教师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2016年12月)
1、制定整改方案。
(1)教师对自我剖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列出整改措施及时间点,限期整改到位。
(2)学校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归类,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2、集中整改落实。
(1)加强教育。通过身边正面典型的激励、反面典型的警示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观、教育观和价值观,争做懂规矩、守规矩的模范。
(2)做好教师思想转化工作。对问题突出的教师,学校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性谈话,力争教师能及时认识问题,安心工作,潜心教学。
(3)提升教师教育智慧。通过读书学习,借鉴名家有效教育经验,丰富教育方法。如:肖陈颖《爱心伴孩子成长》,李镇西《爱心与教育》等。
3、强化问题处理。对查找出问题,而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或拒不认错改正的教师,按照关规定程序上报中心校、教体局,进行处理。
4、巩固整治效果。
(1)拟定《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公开学校师德专项治理内容、措施及学校投诉电话,公开校长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及时掌握实情。
(2)拟定《公办教师及长期聘用教师师德专项治理承诺书》,通过教师与学校、与学生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向学校、向学生做出公开承诺,坚决遏制、杜绝专项整治问题的发生。
(3)活动期间,学校在校门口设立师德师风意见投诉箱,接受家长、学生、社会监督,防患于未然。
第8篇: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阜阳实验中学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顿、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切实增强教职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确保学校教育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为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和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和坚强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
三、活动范围 全体教职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庆
副组长:王永红 任德胜
成 员: 各科室负责人
五、活动内容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进行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及家长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做到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改正。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和宣传:成立阜阳实验中学“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专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2、自我检查:查有无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现象;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调人情座位等行为和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3、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围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情况,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26日前将当月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查处典型案例等上报市教育局人资科。
4、建立典型通报制度。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将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层层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有突出表现师德模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推荐。
5、建立激励引导制度。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六条禁令”专题教育,传播正能量。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开展名师培养、优秀教师评选等工作发现优秀师德个人,引领高尚师德师风。
6、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学校将重点紧盯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杜绝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发生。
7、建立整改问责制度。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拘形式开展督查督办,对于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确保整改到位。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全力以赴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目标。
学校将以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持续提高、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检验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分析查找出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缺陷,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向更高层次迈进。
阜阳实验中学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