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_中国首届摄影模特大赛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首届摄影模特大赛”。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
实施方案
本方案包括: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项目介绍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组织机构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组委会成员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大赛主题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大赛形象代言人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主要合作媒体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新闻发布会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大赛特色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大赛配套体系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大赛的形式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报名条件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报名方式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参赛内容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评比内容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评委阵容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评比规则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奖项设置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赛事进程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商业赞助方案
一、项目简介
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由国家商务部、文化部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国际广告协会支持,中国广告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主办,博鳌亚洲论坛、世界华人协会、全国工商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经济日报、凤凰卫视、广东卫视等众多权威机构及媒体参与协办,爱浪(国际)文化产业集团承办。大赛旨在加强国际间企业及产品广告的文化交流,弘扬传统民族文化,挖掘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广告模特人才,制定并规范中国广告模特行业标准,建立国际广告模特行业的人才信息库,加快中国广告模特走向世界的步伐。
本次大赛北京分赛区由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北京广告协会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委宣传部作为支持单位,由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产经信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大赛不受性别、身高、外貌、年龄、国籍的限制,按年龄段划分为少儿组、青年组、中老年组3个参选组别,大赛不收报名费,将在报名点和比赛现场摆放“慈善募捐箱”,让选手自愿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认捐。
二、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际广告协会
文化部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中国广告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北京广告协会 承办单位:
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特别协办单位:
北京产经信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支持单位:
新丝路模特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市老年活动中心 北京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 合作单位:
200多家中外媒体
100多家企业、院校、广告文化公司
三、组委会成员:
名誉主席:
彭 冲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长 布什
乔治 美国前总统
(包括本次活动所相关的部委、北京市领导,名单待请示)
主 席:
陈昊苏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
杨培青 中国广告协会会长
胡荣强 中国儿童慈善家、爱浪(国际)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
唐季礼 国际著名导演、爱浪(国际)文化产业集团董事
副主席:
北京人民对友好协会会长
北京广告协会会长
旅游卫视台长
北京电视台总编
曹国伟 新浪网首席执行长 张国良 香港文汇报社社长
刘 江 时尚杂志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委 员: 赞助单位代表等。
执行秘书长:
卜巾文 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裁
执行副秘书长:
林郁郁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注册职业经理人管理办公室项目部主任
单一良 北京产经信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员名单:(待商定)
法律顾问:本次活动及相关活动将授权资深律师维护其正当权益,全权代理与本次活动相关的一切法律事宜。具体名单待组委会成立后签约公布。
四、大赛主题:
中华大舞台,和谐新未来
飞扬青春的舞台,和谐盛世的华彩
五、大赛形象代言人:
百花影后:范冰冰
国际著名导演:唐季礼
六、主要合作媒体:(排名不分先后,预计120家)
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新浪网、旅游卫视、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华民族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青年报、北京娱乐信报、京华时报、北京晚报、新京报、北京青年周刊、北京广播电视报、北京电视周刊、中国广告、国际广告、时尚品牌、瑞丽杂志、时尚杂志、娱乐周刊等等。
注:所有宣传从12月5日开始在各种不同的媒体同时进行广告宣传,软性宣传文章配合硬性广告同步进行。
七、新闻发布会:
时间:拟定于2006年12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地点:待定
领导:主办单位以及所有合作支持单位、媒体、赞助企业的领导 媒体:所有受邀媒体的记者
八、大赛特色:
两项原则: 不搞单纯选美; 比赛内容全面
国 际 性: 全球范围、全国近30个分赛区
权 威 性: 国家部委、行业权威机构、企业以及国际国内专家、资深人士支持参与
独 特 性: 首次引入行业权威资格认证体系
公 益 性: 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募集基金
整 合 性: 企业与广告形象代言人选拔对接; 加强国际广告文化交流活动,为中国少年儿童公益事业献爱心系列活动
九、大赛配套体系:
行业认证
与国际国内权威广告行业协会合作,制定广告模特行业标准,建立广告模特的规范管理系统、信息传播系统、经纪代理系统、专业培训系统,定期为广告模特颁发行业等级资格证书,树立广告模特在社会行业中的健康形象,为广告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本届大奖赛各分赛区的获奖选手,可获得由中国广告协会颁发的《中国广告模特资格证书》。
组织签约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广告公司、文化单位、影视机构等进行全面合作。通过大赛评选,建立广告模特人才信息库,对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选手与上述用人机构进行签约。各分赛区获奖选手可获全国大赛组委会两年代理合约。大赛组委会负责代理其企业广告、文化演出及影视拍摄等活动。
人才信息库
通过五年一个周期的国际广告模特大赛,从首届开始建立一个完整的广告模特资料人才信息库,将广告模特所有资料、合作单位资料、签约资料、媒体发布资料、VI设计系统资料等全部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录入,逐步形成中国最大的广告模特信息咨讯交流平台。
十、大赛的形式:
1、本次大赛分为A组(现场评比)和D组(作品评比)两种比赛形式
2、本次大赛设初赛、复赛、半决赛和总决赛。
3、、初赛、复赛选手以现场表演形式参加比赛。
4、选拔赛的获奖选手进入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
5、进入全国半决赛的参赛选手人数暂定为每组男女各15-20名。
6、选拔赛共分为三个年龄组:
(1)少儿组(16周岁以下,含16岁)(2)青年组(17—36岁,含36岁)(3)中老年组(37岁及以上)以上各组性别、国籍不限。
十一、报名条件
1、遵守大赛组织委员会制定的大赛准则;
2、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大赛组织委员会安排的各项赛事活动;
3、从未有过犯罪史。
十二、报名方式
A组(现场评比):
1、凡符合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比赛条件的选手(含港、澳、台及海外选手)均可以到北京分赛区组织委员会指定报名处报名;(待定)
2、参赛选手也可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在网上报名;
3、报名选手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六寸照片4张(生活照、艺术照、半身照、全身照各一张);
4、本次大赛一律不收报名费;
D组(作品评比):
1、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参赛表格,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报送作品;
2、本次大赛一律不收报名费,快递参赛作品的费用自理;
十三、参赛内容
A组(现场评比):
1、自我介绍:选手通过自我介绍,增加各位评委的了解和认识。
2、广告表演:选手按照规定表演一段参赛的广告作品,可自己创作或模仿其他广告内容,时间不超过1分钟。
3、才艺展示:选手才艺表演不得超过3分钟,伴奏带自备。
4、知识问答:选手回答评委提问的关于广告方面的相关知识。
5、选手自备参赛服装和道具。
D组(作品评比):
1、选手应保证参赛的作品内容的真实性。
2、参赛的作品内容应该完整。
3、参赛作品中模特的表演应占有主要的部分。
4、组合的广告表演应特别注明。
十四、评比内容
A组(现场评比):
1、外观条件(身体健康,比例协调,良好的神态气质)
2、知识水平(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广告知识,广告法律知识)
3、广告表演能力(具备基本的表演能力,对拍摄环境、灯光、音乐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4、广告感悟能力:(拥有良好的广告触觉和理解能力,准确表现广告内涵,热爱广告行业)
D组(作品评比):
1、品牌和产品的表现能力。
2、表演的感染能力。
3、表演中的个人创造力。
注: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年龄段在各组进行比赛,通过对选手综合素质及才艺展示选拔出优秀的综合型广告模特人才。避免千人一面,使比赛异彩纷呈。评委根据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表现、表演、自身展示、语言表达能力、对所做广告的理解能力、回答提问及应变能力等进行评分,确定名次。
十五、评委阵容
十六、评比规则:
1、为了确保本次大赛“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规范广告模特市场走向并选出最佳广告模特,提供所有参赛选手充分展示自我价值的机会,特制定此竞赛规则。
2、本次大赛采用选初赛、复赛、半决赛、总决赛的方式进行;
3、选出获奖选手入围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
4、本次大赛以现场打分、综合评定的原则,结合短信、网络、媒体的评定,综合累计出选手实际得分
5、本次大赛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
6、决赛由所在地区公证处全程监督评选并确认评选结果。
十七、奖项设置:
A组(现场评比):
1、冠、亚、季军奖
2、十佳广告模特大奖
最佳上镜奖 最佳演艺奖
最具活力奖 最受媒体欢迎奖
最佳才智奖 最佳仪表奖
最具潜质奖 最具魅力奖
最具人气奖 最具亲和力奖
3、行业大奖(若干名,包括:服装行业模特大赛、日化行业模特大赛、汽车行业模特大赛、美容行业模特大赛、家电行业模特大赛、食品行业模特大赛)
4、爱心公益使者(若干名)
5、城市形象之星(若干名)
6、最佳提名奖(包括国际提名奖,若干名)
7、最佳组织奖
D组(作品评比):
1、金、银、铜奖
2、爱心公益奖
3、十佳广告公司奖
4、年度最具人气奖
5、年度最具影响力奖
6、优秀广告模特奖(若干名)
7、最佳广告作品提名奖(包括国际提名)
十八、赛事进程
第一阶段 2006年11-2月,大赛启动宣传
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宣传启动,海选
(2007年2月)初赛、复赛阶段
(2007年3月)半决赛、决赛阶段
初赛后强化培训,外景拍摄,企业采风。(2007年2月18日-30日)
第二阶段 2007年3月中旬,半决赛和总决赛
选出获奖选手进入全国半决赛。
第三阶段 2006年12月13日-2007年4月30日,系列颁奖活动(北京、三亚、博鳌、深圳、广州)
布什先生出席大赛系列活动并演讲。
2006年12月13日,美国前总统乔治
2007年4月大赛颁奖晚会为博鳌亚洲论坛系列活动之一,并由出席论坛的国际政要为获奖选手颁奖。
第四阶段 2007年3月-2007年9 月,签约仪式及企业采风活动企业与获奖广告模特举行签约仪式。
获奖广告模特到各地企业进行采风、宣传推广活动。
第一套商业赞助方案
赞助总金额:2000万元(注:包括“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总冠名和北京分赛区冠名)
一、基本回报
1、享有第二届大赛唯一的总冠名权,在所有需要完整指称本赛事的场合使用统一名称“***‘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并在全国各分赛区一冠到底;
例如:***‘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赛区
2、与全国工商联、博鳌亚洲论坛、世界华人协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首都企业家俱乐部、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并列为此次大赛的协办单位,排名列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之前;
布什、墨西哥前总统赛迪略(Zedillo)等国际知名政商界领袖颁发的“***‘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协办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
3、总冠名企业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授予、由美国前总统乔治
4、总冠名企业负责人一人担任组委会副主席,参与大赛议程内容的选题和策划;
5、总冠名企业负责人一人可以享受以下特殊顶级礼遇:
1)、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有国内外政要、文艺界名人、经济界名人等出席的VIP宴会、大赛总决赛高层酒会及其他相关高层社交活动;
2)、以特邀嘉宾身份,获得与国内外政要、文艺界名人合影留念的机会;
3)、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的各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致辞,接受记者的访问;
4)、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担任开奖及颁奖嘉宾,并发表致辞。
6、若条件允许,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邀请国内外政要、文化界名人、娱乐界名人等嘉宾和媒体记者前往总冠名企业访问交流;
7、总冠名企业可与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在总决赛前,使用“***‘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统一名称举行一次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跟踪报道;例如:前往敬老院、孤儿院慰问孤寡老人和孤儿或到贫困山区慰问等。
8、总冠名企业可派代表(三人)随同总决赛选手出访世界外景拍摄城市(大赛提供全部餐旅费用);
9、大赛结束一周内由拍卖行举办“**‘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公益拍卖会,将大赛相关纪念品(包括形象代言人、冠亚季军比赛所用服装道具、签名照片等)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捐赠给公益慈善组织。拍卖会现场,设置大型背景板等对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进行展示;
10、总冠名企业可派代表(3人)随同总决赛选手赴各地举行巡回活动;
11、大赛总决赛期间,可安排提供总冠名企业(6人)的食宿;大赛向总冠名企业赠送总决赛门票200张(含嘉宾券50张),大赛总决赛现场,为总冠名企业开辟专区,组成企业方阵;
12、总冠名企业可和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将赞助单位指定产品融入比赛中,由模特进行充分展示,更好地展示企业/产品风采,增加传播效果;
13、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大赛及总冠名企业在相关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总冠名企业存档收藏;
14、总冠名企业享有挑选“十佳广告模特”作为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人的首席优先权。
15、在大赛的官方网站将登载有关总冠名企业的产品咨询、LOGO和相关消息。同时在大赛承办的门户网站新浪网上将制作相关的连接及软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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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享有本次大赛北京分赛区的唯一总冠名权,冠名方式为“XXX杯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
17、邀请冠名单位或企业领导一人担任大赛北京分赛区组委会主任。
二、无形资产回报
1、商标使用权:享有“***‘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商标使用权一年;
2、冠军肖像使用权:享有“***‘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A组(现场组)冠军肖像的使用权一年;
3、影像资料使用权:有权收集并使用与“***‘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4、授权产品推广权:总冠名企业指定产品作为大赛授权产品,以“***‘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总冠名企业”的名义,进行推广;
5、享有类别保护权:即总冠名企业为其行业内本次大赛的唯一合作单位。
6、北京分赛区冠军肖像使用权:总冠名商享有“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冠军肖像的使用权(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使用权限从大赛冠军产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北京分赛区影像资料使用权:总冠名商有权收集并使用“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注:本次大赛拟邀请旅游卫视和北京电视台对总决赛暨颁奖晚会进行录制播出,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由央视著名主持人担任,节目长度在90分钟左右。
8、安排企业领导与相关国家领导合影。
三、宣传实物回报
四、现场广告位及广告背景
基本设置: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比赛现场和新闻发布会会场设置大型背景板、场地条幅等宣传物,在显著位置设置总冠名企业广告标识;
五、特殊回报
1、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比赛现场的广告位及广告背景,可由总冠名企业与组委会协商定制(例:实物产品展示、评委桌广告位等);
2、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新闻发布会会前、会间及总决赛现场开场前,滚动播放总冠名企业广告宣传片(广告片由总冠名企业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审核通过)。
六、现场产品
1、总冠名企业可在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新闻发布会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宣传资料或其它宣传品;
2、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比赛现场可将产品与比赛设置相结合,更好地展示产品,传达产品信息。
七、其他宣传实物
1、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印制的所有会刊、记者手册、证照、门票、海报、节目单、纪念T恤、DVD等均标注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
2、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分别结束后,将以总冠名企业为主体,精心编排内容,制作成精美DVD光盘赠送给总冠名企业;
3、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可由总冠名企业优先挑选及使用广告宣传页(不超过4个全版版面);
4、大赛特别为总冠名企业制作纪念性荧光胸徽和广告T恤衫,上面印有大赛标志和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在大赛现场分发。
5、由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组委会安排,于遍布全国的爱浪音响专卖店中挑选×××间设置大赛广告展板同宣传资料,在展板同宣传资料显著位置对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进行展示。
八、媒体回报
总冠名企业可获得本次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相关媒体按刊例价格计算总价值超过38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投放;
★ 总冠名企业可获得本次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承办媒体旅游卫视按刊例价格计算总值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投放;
电视媒体
一、拥有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活动宣传片权益:
于2006年11月-12月整频道循环播出,加大宣传效应:赞助商的商标LOGO在赞助之宣传标版内闪现约5秒5次/天,不少于300次
二、拥有特别节目“真我风采”冠名赞助权益:
1、赞助商宣传标版(Sponsor Promo Tags)加插在该节目的宣传片(promo)后,于节目首播前一星期全日在不同时段随机播出,赞助商的商标LOGO在赞助之宣传标版内播出约5秒。同时口播,例:[本节目由XXXX特约赞助播出]。3次/天,不少于260次
2、节目头尾标版(Opening & Closing Titles)头、尾标版:于节目开始前之广告时段内,播出赞助商之商标(logo)约5秒。同时口播,例:[“真我风采”节目由XXXX冠名赞助播出]。凡该节目播出之前后播出,达到首尾呼应的效果。2次/集,共计52次(含重播)
3、节目内广告位置(Commercial Spots)于节目中播出15秒赞助商广告,强化赞助商与节目的连接。2次/集,计52次(含重播)
4、赞助节目以外广告(Commercial Spots other than sponsored program)于2006年11月份开始投放广告,至2007年4月份结束,与大赛活动宣传片配合播出,掀起前期造势热潮。于赞助期内在旅游卫视随机播出:
1)A3段: 50X 15秒 2)A4段: 50 X 15秒
3)B1段: 50 X 15秒 4)C 段: 50X 15秒
5、片尾滚动鸣谢字幕,带冠名赞助企业名称及企业LOGO,1次/期,共计26次(含重播)。
6、节目现场广告回报:
1)演播室现场布景(主持人桌牌或主持台正立面或大屏幕)出现冠名赞助企业名称;
2)主持人串场词中出现:“***(冠名赞助企业名称)‘真我风采’”内容,不少于2次/期,共计52次。
三、颁奖盛典广告回报:
1、颁奖盛典现场广告回报:
1)演播室现场布景(主持人桌牌 或主持台正立面 或 大屏幕)出现冠名赞助企业名称;
2)主持人串场词中出现:“***(总冠名企业名称)‘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颁奖盛典”内容,总计不少于3次。
2、节目内电视广告回报:
1)节目片头出现:“***(总冠名企业名称)‘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颁奖盛典”;
2)制作节目片花,片花中出现:“***(赞助企业名称)‘真我风采’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颁奖盛典”节目名称,片花在节目中插播,总计不少于6次;
3)制作冠名企业5秒标版,赞助标版带广告语:“本节目由***(企业名称)冠名赞助播出”,标版画面可出现企业名称和logo,标版后带15秒冠名企业广告一条。赞助标版+15秒企业广告在颁奖盛典中插播6次,播出位置如下:
节目开始片头后正一位置,1次;
节目中插播,4次;
节目片尾插播,1次。
4)片尾滚动鸣谢字幕,带冠名企业名称及企业LOGO。
四、跟踪报道回报:
1、在活动报道中,提及冠名商赞助的此次广告模特大赛。主持人口播:“由XX赞助商冠名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
2、新闻报道的内容中呈现冠名商的logo和此次活动的相关信息。
跟踪报道贯穿于从新闻发布会、比赛近况、颁奖盛况等一系列活动,报道频次依实际情况而定。
网络媒体
拥有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活动前期宣传网络媒体权益:
一、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组委会及旅游卫视官方网站均体现赞助商logo;
二、新浪网、旅游卫视官方网站建立活动专区,发布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信息,出现“真我风采”冠名赞助商——XXXX(赞助商名称);
三、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组委会及旅游卫视官方网站出现赞助商名称,并创建企业链接。
平面媒体
拥有大赛活动前期宣传平面媒体权益:
大赛所有合作平面媒体出现赞助商名称、logo
其他媒体
★ 总冠名企业可同时获得本次总赛区和北京分赛区相关协办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湖南卫视、广东电视台、新浪网、经济日报、羊城晚报、时尚杂志社等)按刊例价格计算总值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投放(方式、内容、投放时间以及投放媒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制订)。
获益分析与活动影响
A、获益分析
传播效果:预计有效受众将高达8.28亿人次。
1、电视媒体10家以上,预计受众人群将高达5.5亿人次; ● 旅游卫视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亿人次 ● 凤凰卫视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亿人次
● 各省卫星电视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2亿人次 ● 地方电视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5亿人次
2、平面媒体100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4800万人次;
● 报纸媒体70家,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4000万人次 ● 杂志媒体30家,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800万人次
3、电台媒体20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2亿人次;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5亿人次 ● 地方广播电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5000万人次
4、网络媒体10家,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8000万人次。
B、价值分析
商业活动价值: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
1、媒体广告宣传价值2800万元人民币。●电视:2000万元人民币 ●报纸:250万元人民币 ●杂志:200万元人民币 ●广播:100万元人民币 ●网络:250万元人民币
2、大赛决赛现场广告:100万元人民币。
3、模特商业活动价值预计200~500万元人民币。
4、大赛冠军形象代言费100~200万元人民币。
5、大赛前三甲模特活动出场费(6次活动)100~200万元人民币。
6、决赛选手为总冠名企业进行公关形象演出活动出场费100万元人民币。
C、活动影响
作为一项国际性的时尚盛会,具有极高的公众及媒体关注度,几百家媒体的高强度、全方位的立体参与,为企业品牌提供了一个极大的公关活动的舞台。与这一时尚盛会合作必将对企业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提升,加强“时尚”的关联性,巩固其时尚地位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
本次活动规模宏大,亮点众多,后延高潮绵绵不断,实为企业产品提升知名度、美誉度的绝佳载体。望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并抢得商机。
第二套商业赞助方案
本次北京分赛区的独家冠名费用:500万人民币。
一、总则:
1、享有本次大赛唯一的总冠名权,冠名方式为“XXX杯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
2、邀请冠名单位或企业领导一人担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
布什、墨西哥前总统赛迪略(Zedillo)等国际知名政商界领袖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3、总冠名企业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授予、由美国前总统乔治
4、总冠名企业负责人一人可以享受以下特殊顶级礼遇:
1)、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有国内外政要、文艺界名人、经济界名人等出席的VIP宴会、大赛总决赛高层酒会及其他相关高层社交活动;
2)、以特邀嘉宾身份,获得与国内外政要、文艺界名人合影留念的机会;
3)、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的各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致辞,接受记者的访问;
4)、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担任开奖及颁奖嘉宾,并发表致辞。
5、总冠名企业可派代表(三人)随同总决赛选手出访世界外景拍摄城市(大赛提供全部餐旅费用);
6、在大赛的官方网站将登载有关总冠名企业的产品咨询、LOGO和相关消息。同时在大赛承办的门户网站新浪网上将制作相关的连接及软文的报道。
二、无形资产使用权益:
1、无形资产使用权:
a、冠军肖像使用权:总冠名商享有“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冠军肖像的使用权(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使用权限从大赛冠军产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b、影像资料使用权:总冠名商有权收集并使用“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2、大赛各类材料指定前缀:
公函、证照、画册、海报、宣传彩页、门票、评分册、评委牌、工作人员牌、总决赛的所有参赛证件等。
a、将大赛过程制成光盘VCD赠送给冠名单位,光盘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光盘内容涵盖大赛全程及总决赛总冠名商的标识、文字等。
b、大赛组委会将制成画册,其中包括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特别刊登内页十六开版企业形象图文专访宣。
c、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封
二、中心页、封底为总冠名商印有企业产品、形象广告(内容可由总冠名赞助企业提供)。
d、大赛门票显著位置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门票背面印制总冠名企业广告。
3、邀请总冠名单位领导以组委会领导的身份出席各类活动。
a、各类比赛 b、新闻发布会 c、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均设有大型背景版,在显著位置印有大赛全称、联合标识和总冠名商名称或其品牌、标识图案。总冠名商有权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按承办方的要求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
4、总决赛现场宣传及回报:
a、安排冠名企业领导人为获奖选手颁奖并上台发言。
b、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可按照冠名单位要求制作悬挂广告牌。
c、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设置大型的企业宣传展台。
d、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企业广告宣传片滚动播放(广告片由企业提供)。
e、向冠名企业赠送大赛决赛门票200张,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安排冠名企业的方阵。
f、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主持人代表大赛组委会对冠名企业致以热烈的感谢。
注:本次大赛拟邀请旅游卫视和北京电视台对总决赛暨颁奖晚会进行录制播出,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由央视著名主持人担任,节目长度在90分钟左右。
5、安排企业领导与相关国家领导合影。
三、媒体宣传回报:
本次大赛组委会将安排合作媒体和全国各地媒体对大赛进行报导,在新闻报导或其它形式的宣传中,均冠以“XXX杯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突出总冠名企业CI,平面媒体总计不少于300次,电视媒体不少于300分钟。
注:具体的方案可和企业具体协商。
北京分赛区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费用:150万人民币。
一、总则:
1、享有本次大赛同类产品中/机构中唯一指定产品/机构。
2、邀请唯一指定产品/机构企业领导一人参加大赛组委会
布什、墨西哥前总统赛迪略(Zedillo)等国际知名政商界领袖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3、企业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授予、由美国前总统乔治
4、在大赛的官方网站将登载有关企业的产品咨询、LOGO和相关消息。同时在大赛承办的门户网站新浪网上将制作相关的连接及软文的报道
二、无形资产使用权利:
1、无形资产使用权:
a、影像资料使用权: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有权收集并使用“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北京)”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b、授权产品/服务推广权: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有权利用本次大赛推广自己的产品/服务。
c、自大赛组委会授权产品/机构赞助商为大赛唯一指定产品/机构之日起,在所有的宣传广告、文件、文本等均署名。
2、大赛各类材料指定前缀:
a、将大赛过程制作成光盘VCD赠送给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
b、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型画册,其中包含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名称或标识。
c、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其中包含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名称或标识。
3、邀请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领导以组委会成员的身份出席各类活动。
a、各类比赛 b、新闻发布会 c、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均设有大型背景版,在显著位置印有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名称或标识。
4、总决赛现场宣传及回报:
a、向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赠送80张总决赛的暨颁奖晚会的门票。
b、在总决赛现场暨颁奖晚会所现场设置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广告牌一块。
c、在总决赛现场暨颁奖晚会所现场,主持人代表大赛组委会对企业致以隆重答谢。
注:本次大赛拟邀请旅游卫视和北京电视台对总决赛暨颁奖晚会进行录制播出,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由央视著名主持人担任,节目长度在90分钟左右。
三、媒体宣传回报:
本次大赛组委会将安排合作媒体和全国各地媒体对大赛进行报导,在新闻报导或其它形式的宣传中,出现唯一指定产品/机构企业赞助单位名称及标识,突出赞助企业CI,平面媒体总计不少于80次,电视媒体不少于80分钟。
注:具体的方案可和企业具体协商。
北京分赛区协办单位冠名费:100万
一、总则:
1、成为本次大赛的特别协办单位。
2、邀请企业领导一人担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
布什、墨西哥前总统赛迪略(Zedillo)等国际知名政商界领袖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3、企业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授予、由美国前总统乔治
4、在大赛的官方网站将登载有关企业的产品咨询、LOGO和相关消息。同时在大赛承办的门户网站新浪网上将制作相关的连接及软文的报道;
二、无形资产使用权益:
1、无形资产使用权:
a、亚军肖像使用权:特别协办单位享有“中华民族环境文化使者大赛”亚军肖像的使用权(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使用权限从大赛亚军产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b、影像资料使用权:特别协办单位有权收集并使用“中华民族环境文化使者大赛”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c、授权产品推广权:
特别协办商有权利用本次大赛推广自己的产品。
2、大赛印制、公布的所有与大赛有关的公函、证照、门票等正式、非正式文件、文本上均有特别协办单位明名称或标识。
a、将大赛过程制作成光盘VCD赠送给特别协办单位,在光盘封面上印有大赛特别协办单位名称、标识、文字等,光盘内容涵盖大赛全程及。
b、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型画册,其中包含特别协办单位名称或标识。
c、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其中包含特别协办单位名称或标识。
d、大赛门票上印有特别协办单位名称或标识。
3、邀请特别协办单位领导以组委会领导的身份出席各类活动。
a、各类比赛 b、新闻发布会 c、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均设有大型背景版,在显著位置印有特别协办单位名称或标识。
4、总决赛现场宣传及回报:
a、安排特别协办单位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并上台发言。
b、特别协办单位领导有权为获奖选手颁发纪念品。
c、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企业广告宣传片滚动播放(广告片由企业提供)。
d、向特别协办单位赠送总决赛门票100张。
e、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主持人代表大赛组委会对特别协办单位致以热烈的感谢。
注:本次大赛拟邀请旅游卫视和北京电视台对总决赛暨颁奖晚会进行录制播出,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由著名主持人担任,节目长度在90分钟左右。
5、安排企业领导与相关国家领导合影。
三、媒体宣传回报:
本次大赛组委会将安排合作媒体和全国各地媒体对大赛进行报导,在新闻报导或其它形式的宣传中,均出现特别协办单位名称,突出企业CI,平面媒体总计不少于150次,电视媒体不少于150分钟。
注:具体的方案可和企业具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