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刊登发票遗失声明广告专栏_发票遗失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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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刊登发票遗失声明广告专栏
《中国税务报》是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创刊十几年来恪守“让税务了解社会,让社会理解税收”的办报宗旨,坚持“立足经济、置身经济、面向社会”的编辑方针,努力把报纸办得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可读性。
为方便纳税人根据法规规定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各类发票遗失、税务登记证遗失、办税卡和印章遗失等,《中国税务报》特在第二版设立《遗失声明广告专栏》,欢迎刊登。遗失声明广告专栏刊登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等各类完税证、退税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销货清单、统一收款收据、防伪税控系统(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卡)、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财务章及发票专用章等的遗失声明。
登报格式 发票类格式一
Xxxxx省Xxxxx某公司遗失已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1份,代码:xxxxxxxxxx,号码:xxxxxxxxx,已盖发票专用章(或未盖章)[1] 发票类格式二
Xxxxx省Xxxxx某公司遗失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1份,代码:4400064170,号码:00083660,已盖发票专用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格式三
XXX省XX市车主XXX遗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证号:XXXXXXXXXXXXXXXX,车型:XXXXXXXX,车牌号:XXXXXX
刊登手续
刊登人须到单位所属税务机关开具登报证明或者填写税务机关提供的专用刊出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机关公章后方可生效。
主管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主管 电话:(010)56192848、(010)56013613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宣工商广字:0009号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75 邮发代号:1-150 国外代号:D4253 创刊号,1991.01.03 零售价: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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