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广告业发展新政点评_中国广告业发展趋势

2020-02-27 广告词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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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谱发展新篇章:各地广告业发展新政点评

2012年02月07日 11:27 来源:中国工商报

[推荐朋友] [打印本稿] [字号 大 中 小] 2011年,是全面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广告业不断创新、转型发展的一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为广告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发展壮大包括广告业在内的传统文化产业。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把发展广告业作为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又一亮点”,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大力实施广告战略”的总要求。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等文件的指导下,北京、上海、广东、宁夏、吉林等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纷纷出台各具特色的广告业发展战略,提出切实可行的“十二五”广告业发展目标。

在各地出台的广告业发展战略中,我们可以勾勒出一条清晰的脉络:从充分认识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到落实促进广告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最后强化对促进广告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这些地方广告业发展战略既充分肯定当地在“十一五”期间广告业取得的成绩,也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如北京2010年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8万户,从业人员11.8万人,规模以上广告企业经营额为740亿元;到2015年力争使北京市广告市场收入实现翻番,广告经营额突破1000亿元,并实现内资广告企业上市“零的突破”。上海提出“十二五”时期广告经营额年均增速要保持在10%以上,形成3至5家具有全国乃至全球服务能力的自主品牌大型综合广告企业。广东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广告经营额翻一番,达到550亿元,形成以珠三角地区为龙头、向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拓展、粤港澳台深度合作的发展新格局。其他地区也纷纷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盲目攀比,踏踏实实谋发展。如吉林省提出到2015年,力争广告经营额达到60亿元,年平均增长5亿至8亿元;宁夏回族自治区提出到2015年,力争全区广告经营额达到10亿元。江苏省泰州市提出到2015年,全市广告营业额达到10亿元。

同时,各地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对广告业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予以细化,在广告产业用地、人才吸引、财政税收、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具体量化。如北京将参照本市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优惠政策,拟定对广告业高端人才在居留、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领军人才和专业技能型人才。上海将支持广告业跨国、跨地区总部经济发展,对设立在上海的广告业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总部”、“地区总部”等字样;对设立在上海的广告业功能性地区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营运中心”等字样;对注册在上海的广告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探索开发一批以广告合约、时段版面、商标版权等特定资产进行质押融资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广东将优先支持广告产业用地,对于广告企业用地在报批及供地上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办理;将广告创作获得中国广告长城奖、黄河奖等国家级广告奖的广告企业纳入每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广告业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与法治化建设。北京提出将尽快制定北京市广告法实施办法,努力改善广告行业规范发展的法律环境;加强广告合同管理,制订和推行广告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公众人物代言商业广告的管理;完善数字媒体、网络广告管理办法等。上海提出要依法建立健全广告审核审批制度、行业自律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诚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维护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吉林提出要依法加大对各种侵犯广告企业商标权、创意产品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开展“打假保平安”、“打假兴品牌”、“打假护民生”等打假维权活动。

2012年1月,由国家工商总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拍摄的专题片《广告的力量》与全国观众见面。该专题片通过对大量广告业界、学术界专家学者的采访,充分发掘广告业发展背后鲜活、丰富、典型的故事,集中阐述了我国广告业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以及对国民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和发展前景。我们由衷地希望,各地通过出台各具特色的广告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和壮大广告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泰州促进广告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摘要)

2012-02-07 10:21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放宽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广告公司,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广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广告公司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广告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冠江苏行政区划名称。

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家以上(含3家)、集团合并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广告企业,可以申请设立广告集团公司。

2名以上股东设立的广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可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含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二)推进广告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实力强、服务优、信誉好,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形式,通过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股份制广告公司或广告集团公司。

新闻媒体剥离内设的广告部,剥离后成立的专门广告公司直接办理登记。

有条件的要建立广告产业园,为广告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三)提升传统媒体广告,鼓励发展现代媒体广告

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广告经营优势,鼓励创新经营模式,采用多频道、多版面、数字化等方式,促进媒体广告转型升级。

鼓励支持网络、楼宇广告和公交移动电视、航空媒体、LED显示屏等新媒体广告发展,提高受众对新媒体广告的认知度,使其成为新的增长点。

(四)发展和提升户外广告业

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广告业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或街景设计规划。公开招标户外广告发布媒体,保护户外广告设施和广告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广应用高新低碳技术和材料,降低户外广告制作成本,限制过度耗费能源的户外广告。引导广告企业提高户外广告的创意设计水平,实施品牌化运作,提升行业档次和城市形象。引导广告企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广告维护管理和自检制度,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施工、规范设置和日常维护,确保广告牌体及内容处于安全、完好、整洁状态,空闲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及时设置公益性宣传内容。

(五)依托我市支柱产业,拓展优势行业广告领域

依托我市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和医药产业三大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培育与广告紧密相关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公共关系、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形象设计等领域,形成“大广告”的合作经营模式,发挥支柱产业领域的广告服务优势。

发展广告会展业,依托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等国内外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广告节、广告论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告会展业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品质。不断扩大和提升会展的规模和品位,吸引更多的国(境)内外的参展商和企业参展。

(六)加强对广告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重视和加强对知名广告企业商标的保护,支持广告公司加强商标、商号管理和运作,通过专利研发、广告策划、品牌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提升品牌营运能力。2011年12月19日 广东促进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摘要)

2012-02-07 10:21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省广告经营额翻一番,达到550亿元。培育一批本土龙头广告企业,建立起具有较强集聚力和辐射力的优势广告创意产业集群,广告创意设计水平赶超国际先进水平。从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高度,组织系列广告大策划,打响我省广告业品牌,实现广告创意设计由“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加快我省广告业由分散化发展向集聚化发展转变、由自然演进式缓慢发展向创新驱动式快速发展转变。构建结构合理化、布局科学化、发展集聚化、服务高端化的创新驱动型广告产业体系,形成以珠三角地区为龙头,向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拓展,粤港澳台深度合作的发展新格局,将我省广告业打造成更具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端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文化产业。

二、重点任务

(二)培育龙头广告企业

重点培育由广告企业、传媒集团和其他行业企业投资组成的大型综合服务型龙头广告企业,以创意设计、品牌代理和媒体服务为核心业务,打造行业航母,提高广告企业的规模化、集聚化水平。

(三)扶持本土中小型专业广告企业

大力扶持创意设计和利用高新技术开展广告制作的中小型广告企业,充分发挥其主业突出、专业精熟、经营灵活的优势,将专业特色作为中小广告企业求生存、谋发展、做大做强的基石,提升我省广告业的专业化发展水平。

(四)打造广告业发展载体

建设广东现代广告创意中心,构筑珠三角地区广告产业发展示范平台和专业研究培训基地。依托南方报业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羊城创意产业园等园区,集聚优质广告企业和高端广告人才。依托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规划广告创意产业集聚区域,构建我省广告业高端化、集群化、总部型、创新型的集聚发展平台,最终形成以珠三角地区为中心,以创意产业基地为支撑,辐射全省的广告创意产业集群,进一步带动市场调研、广告制作、广告媒体等广告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的发展。

(五)加快广告人才资源开发

按照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落实“珠江人才引进计划”,将广告人才列入文化人才引进需求名录,加强与兄弟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建设高素质的广告人才队伍。

三、政策措施

(六)加大税费支持力度

对广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企业,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企业或者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企业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广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符合条件的,不超过企业年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告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广告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广告设计、制作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如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条件的,依法予以减免。对新引进的广告企业集团总部,纳税确有困难并符合困难减免税条件的,经申请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免税照顾。2012年1月11日

吉林省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摘要)

2012-02-07 10:21

(一)放宽广告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广告公司冠用省名条件。对广告公司冠用省名的,注册资本限制由原来的200万元降低至50万元。降低广告 企业集团的设立门槛,凡是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有2个子公司,即可申请办理广告集团公司,对跨地区经营的,积极协助其办理无行政区划名称。放宽广告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限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商标、版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广告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二)加大对广告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广告业的支持与投入。省级服务业、文化产业等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广告创意、品牌策划以 及设计能力与技术业内领先,需要扩大再生产的广告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需要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的广告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 优质农副产品、优秀涉农企业进行整体包装、创意、策划,施行买断包销,带动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广告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 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企业实际发生的调研策划和创意设计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 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四)拓宽广告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为广告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引导广告企业实施股权质押、债权质押、动产抵押贷款,开展广告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立融资服务通 道,帮助广告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广告产业发展,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长吉图地区依法开办广告企业,外资广告公司兼并、控股我省广告企业设立新的广告公司,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五)积极发展广告产业园区。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创办广告产业园或建设创意产业孵化器,对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广告创意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创办创意产业园和加入创意产业园区的广告企业,享受其他文化创意产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扶持广告创意产业园发展。

(六)加强对广告经营权的保护。在加强对广告企业名称字号保护的同时,加强对广告企业和经营者广告经营权的保护。户外广告设置和内容一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有效期限内,因城市建设或改造需要征用、拆除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七)加强对知名广告企业商标的保护。依法加大对各种侵犯广告企业商标权、创意产品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开展 “打假保平安”、“打假兴品牌”、“打假护民生”等打假维权活动。对取得国家级资质、具有行业代表性或对打造吉林品牌、推动全省经济增长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告企业的商标权应重点保护,严查各类侵权违法行为。

(八)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对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格规范广告制作、发布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虚假宣传和广告欺诈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防范体系,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广告业发展环境。

(九)健全广告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与合同履约经营行为的监督,建立诚信经营数据库,定期对其诚信度进行测评;规范广告经营秩序,实行失信惩戒及市场退出机制,提升行业诚信度。

(十)强化广告行业组织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支持全省广告行业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加强自律等功能作用,引导广告业规范、健康发展。

(十一)建立广告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一级广告企业资质,获得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为本省工商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通过技术更新、专利研发、产品升级,营业额年增长率连续3年保持在30%以上的广告企业给予表彰。

上海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摘要)

2012-02-07 10:21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市场准入引导。支持组建广告企业集团,推动其做强做大。支持广告业跨国、跨地区总部经济发展,对设立在上海的广告业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总部”、“地区总部”等字样;对设立在上海的广告业功能性地区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营运中心”等字样。支持投资人以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依法评估后作价出资设立广告企业,作价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对从事创意设计等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广告企业,允许其在政府指定的场地集中登记。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申请审批效率,将审批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促进广告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对广告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和广告业的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广告企业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认定的广告企业,由市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提高中小型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中小型广告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项目,以及改制上市培育项目,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相应的支持。

(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广告企业,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广告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注册在上海的广告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免征营业税。积极实施国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拓宽广告业投融资渠道。逐步形成一批专业化运作的广告业金融服务机构,积极推广一批以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贷款、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为代表的重点融资品种,探索开发一批以广告合约、时段版面、商标版权等特定资产进行质押融资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同时,鼓励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产权服务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广告业发展,向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应用新技术、新媒介、新材料的广告企业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五)加强广告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上海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广告、传媒学科建设,推动广告新技术、新媒介研究,建设若干个具有特色的广告业研发基地和人才培养实训基地,进一步形成上海广告人才培养优势。广泛开展广告从业人员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广告从业人员执业素质。积极做好职业资格鉴定服务,有序推进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规范资格考试、证书登记和相关职业活动。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境内外广告创意和经营高层次人才。

(六)切实保护广告知识产权。注重保护广告创意作品和广告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支持广告企业自主创新并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开发产品,鼓励广告企业将创意成果及时申请或者注册相关权利。依法严厉查处各种侵犯广告创意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对有一定知名度的广告企业,依法切实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标准水电验收

标准水电验收需要进行相关实验,其中耐内压试验是最常用的试验,一般由安装公司、业主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

1、工具

简易试压工具测试工具包括试压泵、活动扳手、六角外丝、生料带、堵头等。左图是一个30cm见方的简易试压工具,包括千斤顶、压力表、水箱和连接软管。

2、准备

2.1、用软管将所试冷热水管连通形成一个圈,这时的压力为0。

2.2、将除试压管道最低一个出水口以外的其它出水口用堵头严密封堵,推荐使用坚实耐用的铜堵头等金属堵头。

管道试压示意图

3、试压

3.1、打开进水阀,从管道最低出水口缓慢注水,充分排出管道内气体后拧紧试压泵开关。

3.2、关闭总进水阀,对管道缓缓升压,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后,观察接头、堵头是否漏水。

3.3、PPR、铝塑PPR、钢塑PPR等焊接管保持30分钟以上,铝塑管、镀锌管等非焊接管保持4个小时。测试时间结束,压力下降不超过0.05MPa为合格。

4、卸压

确认试压合格后,将管端接上配水件,以工作压力供水,分批开启配水件,检测各出水口是否畅通。

5、相关标准和注意事项

5.1、试验压力应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压力值一般在0.6MPa-0.8MPa之间,不是越大越好,加压时间也不是越长越好。

5.2、埋在地坪面层和墙体内的管道,封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5.3、试压时管道应固定,管道接头需明露,管道各出水口不得连接配水器具。

5.4、采用热熔连接的管道,水压试验应在管道安装完成24小时后进行。

5.5、测试不合格的其他原因:堵头没有装好、截止阀型总进水阀有质量问题。水电验收注意事项如下:

A.验收时,业主,监理,工人三方到场,验收通过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B.水路部分

1.上下水走向合理,布管横平竖直,没有过多的弯头和转接,管材表面无硬伤划痕,软管无死弯

2.水管与电源,煤气官间距大于等于50mm 3.冷热水管的出水弯头在同一平面,同一高度;左冷右热,相距10-15cm,并处在下水口的正上方

4.管路必须安装牢固,通水不能有抖动松脱现象,连接处无渗漏 5.上水管打压测试,压强一般为0.6兆帕,封闭24小时无渗漏 下水管做排水试验,通水顺畅,不漏水,泛水

C.电路部分

1.管内应该是活线,用手来回抽线管内电线,应能轻松灵活地抽动

2.弱强电分开,间隔一定的距离, 并符合“左零线右相线”的规范

3.所有电线接头应留有15cm的余量,电线在导管里不能扭曲和接头,遇到转角,保持圆弧状拐弯

4.漏电保护器按钮灵活,各回路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兆欧

5.电线穿官时,管内电线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

D.验收合格后,保留好水电路图纸,并要求图纸与实际完全一致

一拖再拖之后,通知我们昨天可以验收水电了,今天准备水暖进场,可是我们看下来其实连电工的活还是没有完成

不知道别人家的验收是不是也是这样?师傅只是指给我们看,将来这里还要拉下来一根线,那里是盏** 灯......电线穿在线管里,没有一根拉的动的,强弱电的线管全部并行排列,只到了插座那里象征性的分开了20公分....水管和电管平行靠拢走在地面上

走的时候,我们对我们的监理说,这个不能算验收的,监理没有说话,只说你们指出来,我们可以改,师傅急了,说,水电验收就是让你们来看看电灯电线插头位置对不对,这个当然就是验收完了,我无语.....一行人默默走在路上,很无奈......老公安慰我说:其实无知才是最幸福的,你如果不上篱笆,你现在估计也不会这么痛苦。

中间碰上我家邻居,很关心的问起我家,我很痛苦的说,今天只是来水电验收的...老爷爷很同情的说,你们家有地暖,是要慢一点的,我更痛苦地回答:地暖还没进来做呢,现在的水电只是水电,连电灯线都没安上去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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