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青砖湖)修改_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青砖湖)修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湖北明信臵业有限公司 乙方:黄冈市恒昌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广告发布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事项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大型户外广告。
二、发布地点:青砖湖路七一商厦弧形广告位(西湖一路与青砖湖交汇处)
三、广告牌面积:15.6mX14.5m=226㎡
四、本合同事项为甲方租用乙方广告位发布甲方广告事项,即乙方负责该广告位的开发、制作、发布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和费用支付,拥有该广告位的独立产权;甲方除支付合同租用金额,不另支付任何费用。第二条 广告发布期限
一、本合同广告发布期间自2009年3月15日起至2010年3月15 日止,具体发布时间从画面发布当日计算,周期壹年。
二、广告制作工期:自甲方定稿之日起,乙方在3天内制作完毕。制作期间,如遇下雨、大雪等自然不可抗力情况,甲乙双方协商,交付时间可以顺延,相应发布日期顺延。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确定的广告制作发布总金额:伍万三千元(¥53,000元)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广告画面制作发布完毕验收15天后,甲方付总金额的80%(即¥42400.00元)给乙方,余款20%(即¥10600.00元)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第四条 制作工艺要求 牌体均采用钢结构牢固制作,广告画面采用全电脑四色精喷喷绘画面,晚间广告灯每天照明时间为2小时,射灯为400瓦射灯,总装灯数量为8盏,如甲方需要更换画面,则总费用按2600元每次计算。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指定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样稿广告内容。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发布广告,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发布的广告进行检查。
(三)、乙方如不能按期制作、发布广告或者制作、发布的广告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给付违约金。
(四)、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故意拖欠乙方广告费。
(五)、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完工三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
(六)甲方对本位臵的广告位在期满后有优先承租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制作安装时必须文明施工,注意安全,若在施工中发
生安全事故,或在使用中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按期制作、发布广告,日常对发布广告负有保养维修的职责,做到清洁美观安全。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发布的广告,在有效的发布期间不中途撤换。
(四)、甲方允许在整个发布期只有7天的射灯维护时间,在对广告位发布情况进行抽查过程中,若发现广告位未按要求时间亮灯,按200元/次,在未付款中进行扣款。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样稿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处,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乙方提供本地税务局开具的广告业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一)、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本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二)、如果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价款,经乙方合理催告后仍未付款,乙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致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四)、因地震、火灾、水灾、叛乱、爆炸、罢工、运输中断、政府禁令、媒体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广告不能发布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发布,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纠纷的处理
(一)、本协议均属单位行为,不受甲、乙双方内部人事变动之影响。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相关材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