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广告发展报告_北京市广告发展报告

2020-02-27 广告词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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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市广告发展报告

2010年,天津广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要求,秉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的理念,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扩大广告行业的市场主体总量,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竞争实力,全面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天津的广告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新增广告经营单位1717户,广告经营单位总数已达10587户,同比增长19.4%,其中专营广告经营单位新增629户,总数达3701户,同比增长20.1%;兼营广告经营单位新增1013户,总数达6238户,同比增长19.4%;其他广告经营单位新增73户,总数达424户,同比增长20.8%;媒体广告经营单位新增2户,总数达224户,同比增长0.9%。全市广告从业人员57768名,同比增长17.6%;全年共实现广告经营额104.1亿元,同比增长12.1%。

(一)广告投放分类情况

2010年,全市实现广告经营额104.1亿元,其中医疗服务类12.6亿元,房地产类9亿元,药品类8.1亿元,化妆品类8.1亿元,保健食品类7.6亿元,食品类6.4亿元,汽车类5亿元,信息产业类4.7亿元,家用电器类4.5亿元,酒类3.3亿元,服务业2.8亿元,服装服饰类2亿元,医疗器械类1.9亿元,美容服务类1.8亿元,金融保险类1.8亿元,其他行业24.5亿元。

(二)广告经营单位注册资本(金)情况

2010年,全市3701户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中,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34户,占比0.9%;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有26户,占比0.7%;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有474户,占比12.8%;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有1214户,占比32.8%;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有942户,占比25.5%;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下的有1011户,占比27.3%。

(三)广告经营单位分布情况 2010年,在全市3701家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中,坐落南开区571户、河西区556户、和平区374户、武清区265户、河东区261户、河北区200户、津南区179户、开发区158户、东丽区129户、塘沽126户、大港124户、保税区109户、红桥区105户、宝坻区101户、其他区县443户。

(四)媒体发布广告情况

2010年,本市224家媒体共实现广告经营额38.9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天津电视台12.2亿元,同比增长9.1%;天津人民广播电台4.1亿元,同比增长20.6%;天津日报报业集团9.9亿元,同比增长36.1%;今晚传媒集团9.8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他媒体(期刊、杂志)2.9亿元,同比减少44.2%。

(五)监管情况

1.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广告市场现状,将教育培训等易于引发群体事件的广告以及普通商品宣传对疾病的防治作用的广告也列入本市整治工作重点。全市工商机关广告监管部门发挥职能,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35件(其中医疗违法广告案件76件,药品违法广告案件34件,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26件,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件13件,其他违法广告案件86件),罚没金额共计151.6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6.9%和127.3%。

2.加强对新闻媒体发布广告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

一是完善了违法广告提示、预警、停止发布等相关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及时下发了农资广告监管提示通告和违法医药广告监管提示通告;针对教育、培训广告违法问题多发季节,为避免引起群体纠纷,向各有关新闻媒体和广告代理公司下发了教育广告预警通知;针对非法集资活动有所抬头的状况,向各有关新闻媒体下发了广告发布行政指导书;全市以市工商局名义共向媒体下发责令违法广告停止发布通知39件。

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召开6次全市媒体会,对全市12家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社等)的负责人进行广告法律法规的培训,对近期内国家有关广告监管工作的文件进行通报,对违法广告监测标准进行解读;对本市违法广告的走势进行分析,促使广告经营者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对国家工商总局重点监测的新闻媒体进行走访,深入全市媒体座谈,加强媒体的自律整改意识,从源头把好广告发布关,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继续呈下降趋势。

3.推行“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制度”活动

市工商局统一制定了《药店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及《医疗单位诚信经营自律公约》,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将推行“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制度”,并作为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共有1996家药店、434家医疗单位签订了自律公约。

4.制订了统一的广告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为了规范本市广告经营发布秩序,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广告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广告承揽合同》和《天津市户外广告承揽合同》。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业务中使用示范文本,提高依法签约、履约的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认真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定位,出台了《天津市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推动我市广告业发展,市工商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天津市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结合我市当前经济发展与广告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市今后广告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包括完善广告行业政策立法、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等18项支持措施,为我市广告业转变发展方式,助推广告业加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6.天津市广告协会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

天津市广告协会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并成功换届,大会通过了新的《天津市广告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标志着天津市广告行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市广告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广告经营单位总体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规模偏小 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总数已达10587户,其中专营广告公司3701户,在这些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中,有519户是个体工商户,占比14%,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的有1953户,占比52.8%。

(二)综合实力差

全市实现广告经营额104.1亿元,约占GDP1.16%,虽然高于全国去年0.6%的平均水平,但与经济发达地区3%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广告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够明显,没有形成广告行业强势品牌,更缺乏在全国有影响的品牌。

(三)产业结构不合理

从经营项目看,我市大多数广告企业的主体业务仍是一般的设计、制作和媒体的代理,创意型广告企业较少。从广告投放行业上看,排名靠前的医疗服务、房地产、药品、化妆品、食品类的投放总额占近50%以上,除房地产外其他四个行业又是虚假违法广告的多发区。

三、2011年广告发展的几点设想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天津正处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加快助推广告业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开创广告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贯彻落实《天津市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认真贯彻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做好《意见》的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积极深入走访广告经营单位为企业服务,使完善广告行业政策立法、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等18项支持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服务广告业发展

天津市广告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成功召开,新一届天津市广告协会宣告成立。以此为契机,指导广告协会坚定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扎根于企业、立足于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开展相关调查,就行业发展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针对行业存在突出问题,开展涉嫌违法违规广告的监测和公开点评以及广告自律劝诫活动,制定措施不断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水平;努力搭建国际国内广告交流合作平台,加速际市场信息交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增强天津产品市场影响力,使广协当好服务广告业发展的“传导器”、“助推器”和“稳定器”。

(三)推进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适时举办滨海广告论坛

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借助滨海新区的强劲发展势头,推动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率先落实《天津市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支持措施,以最优质的软硬件环境和最优惠的政策重点吸引国内外著名广告企业落户滨海,带动本市广告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四)推动户外广告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 户外广告是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户外广告不仅有景观价值,也有商业价值,对提升一个城市的形象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了改善我市户外广告市场低迷的现状,要积极会同户外广告相关审批部门重新制定更为规范的户外广告相关政策措施,延长行政许可时间,完善监管流程,使户外广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重复拆建,降低成本、减少浪费,保护和鼓励广告公司的投资行为,以户外广告的发展拉动城市经济发展。

(五)做好广告师、助理广告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按照中广协《关于做好2011年度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考试宣传推广工作,配合考试机构做好考试的报名、考前培训以及考试等相关工作。

(六)做好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员的资格审查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全市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审查人员进行资格检查和培训,为下一年度的全市广告经营企业资格检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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