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名人广告_如何看待名人广告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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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名人广告
说到广告,就不能不说说与其相伴的明星。早些年明星多在影视歌三个领域发展。后来,少部分人涉足了广告界,就被冠以“四栖明星”的殊荣。再看现在的电视广告,俨然成了明星们的天下。过去只是单纯的“做广告、搞宣传”,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名词——“形象代言人”。看这些文娱、体育明星们大张旗鼓地介绍着所代言的产品:塑身的、美容的、医药的、食品的„„你方唱罢我方登场,每个人都对自己代言的产品言之凿凿,直弄得电视机前的我们一头雾水。当把其产品买回家一用,才发现有些并没有明星广告宣传得那么神奇。
渐渐地,消费者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亲眼见到的也未必是真的,还得亲身验证才行。听说明星们的广告费都是价格不菲,但是各大品牌还是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明星策略,大打“明星牌”,他们看中的也正是产品的“明星效应”。不管质量好坏,起码有明星做代言能先和观众混个脸儿熟。在此给明星们提个醒,接拍广告先得把住自身的那道关。如果仅为了赚钱而做了虚假广告,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望瞬间就会功亏一篑。就像曾经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郭德纲代言的某产品被“打假”就是一例。纵观现在的广告市场,塑身、美容和医药产品的广告是最有争议的一类。很多明星现身说法,讲述自己使用产品后的种种好处,但是真正亲身体验的明星并不多,更有人爆料,那些明星使用产品前后发生巨大变化的照片,其实都是经过电脑的后期处理的,如何规范这类广告,使其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也是殛待解决的问题。总而言之,奉告明星和广大消费者,明星选择代言产品要小心谨慎,大家购买更要擦亮眼睛。
利用名人做广告是直接促销的一种形式,常见于报纸、电视、广播等。商家利用人们的慕名心理,利用名人效应在广告中宣传商品,其效果堪称神奇。明星们代言的广告不仅会提升商品的知名度,增加商品的销售量,还能够拉动疲软的市场。可通过名人做广告的产品就一定像宣传的那样神奇吗?这正是大多数人疑虑而担心的问题。
明星是人们崇拜的偶像,应是善良与爱心的载体。多数人因为崇拜着明星,自己不分辨,人云亦云,相应的广告必定影响着他们的购买方向。明人做代言人就是为了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可信度。首先可以确认的是名人不会拿自己的信誉开玩笑,在做品牌广告和代言人时要考虑到这个产品会不会给自己的信誉带来危害。在权衡酬金和成本后才会考虑为品牌代言。
所以顾客选择产品时候就会不自觉的想到把这个产品和为其代言的名人联系起来。如果喜欢或是信赖的话就很有可能选择这个产品。同时企业在选择产品代言人的时候也回考虑到产品销售针对的顾客群,尽量选择这个顾客群喜欢的名人作为自己产品的代言。但是现在中国广告市场上不乏不负责任的名人,为了个人利益而不顾产品的好坏。导致这个规律在一定情况下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负面效应与表现
名人广告的负面效应是比较典型的,其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归纳做出如下分解。
一、喧宾夺主
有人说,名人广告具有一种“沉鱼落雁式的停止力”,其散发出的光芒可能会掩盖产品本身。也就是说,在广告传播过程中,如果广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诉求点作支撑,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很容易转移到名人身上,导致只记住名人,而忽略产品的现象出现,消费者会沉湎于名人风采而忽略了品牌本身。如巩俐为“野力干红葡萄酒”做的广告,此广告是集大导演(张艺谋)、大明星(巩俐)、大场面于一身的大制作,毫无疑问可以吸引电视机受众的注意力。但问题恰恰在于,谁是这则广告的主角?是人,还是酒?巩俐的风采愈夺目,酒的形象就愈被掩盖,被虚化。这绝对不会产生广告主所期望的广告效果。美国学者Rajeev Batra等人的研究表明,有人物形象的广告和没有人物形象的广告相比,前者更能引人瞩目,但受众对产品的认知度却较后者少。
当前,由于名人广告缺乏创意导致效果不佳,是最普遍的情形。
二、个性不符
各行各业都有名人,但权威、偶像的崇拜及其影响力往往只发生在特定的领域之中,如医生之于患者,学者、作家之于莘莘学子,歌星之于歌迷,体育健将之于球迷一类,脱离这一领域,权威效应就会锐减甚至荡然无存。受众对名人的认可度取决于对他们所担任的角色形象的认识和理解, 名人的气质,职业,年龄,性别等与产品错位 ,就达不到预期效果。如田震为广东的蒂花之秀洗发水所做广告,可能很多人都记得蒂花之秀的一句广告语:蒂花之秀,青春好朋友。但是其代言人田震在八十年代就是一名知名歌手,过了快20年就算保养得再好也不会再“青春”了。又如,DIOR洗发水本来产品定位于平民阶层,却请来金喜善为其做广告,有谁会相信这个在韩国有“喜善公主”之称大明星会用这么平民的洗发水呢?显然金喜善和这个洗发水的“气质”是格格不入的。
广告主与广告商过于追逐名人效应,不但付出巨大代价,还可能会事与愿违。
三、过度转换
许多名人不顾自身形象与所代言产品有无关联与结合的缘由,随意迎合,频繁转换,过渡曝光。从服装到家电,从通讯产品到化妆品,从药品到食品,等等,似乎可以成为所有产品的忠实消费者。被冠以“亚洲小天后”的孙燕姿仅在2002年1月到7月就代言了8个广告,产品从手表到运动服装,卫生用品,手机,麦当劳,力士沐浴露,牛仔裤和咖啡果冻,五花八门;而像刘德华等人代言的品牌也都数不胜数,特别是这些产品、品牌之间“风马牛不相及”,消费者如何能信任你,甚至引起反感。如美国某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本来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品牌代言人,但在担任44个不同品牌的商品代言人之后,笼罩在其身上的光环开始消失,因为人们难以相信其证言具有真实性,其促销效果可想而知。
由于频繁转换,过度曝光,不但无助于广告效果,品牌含金量稀释,名人自身的价值也会受到贬损,消费者对其认知度虽然增加,但美誉度却会因边际效应的下降而越来越低。
四、道德风险
现代社会随着媒体的日益发达,文化的丰富与价值观的多元化,再加上生活节奏的加快,人越来越容易出名,名人也越来越多,因而名人的“名气”周期也越来越短。这其间的原因很多,比如名人的道德素质出现问题,名人的潜力有限,年龄增长,突然变故等。而且名人的兴衰是不可预料的,如体育明星被查出服用兴奋剂,影视明星逃税漏税,绯闻不断,还有吸毒、罢演、走穴、斗殴等丑闻,名人突然变成失势人物,其推荐的产品也会受到牵连。如李亚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经历了多次情感**之后,对他怀有好感的人是越来越少。很多人甚至一看到他做的广告就会转台,更不要说会购买他所代言的产品了。很多企业也纷纷与他解约,以免被他所累。又如谢霆锋因触犯司法事件使其形象受损,其代言的百事可乐的销售也大受影响。还有美国超级歌星迈克尔.杰克逊的不光彩事件也曾让他们代言的企业焦头烂额,虽然这样的尴尬情形不能完全避免,但还是可以通过与代言人签定协议以规避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允许公司在代言人形象受损时中止合约。
名人缺乏应有的自律,是名人广告道德风险的主要导因。
总之,“名人”与“广告”两相和谐才会产生积极效应,否则,其负面效应将会作用到广告主、广告商、消费者,也包括名人自身。社会过于追捧、盲目趋从名人效应的现象应有所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