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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民大青年网] [作者:校团委] [编辑:丁霞] [日期:2011-07-02] 点击量:105次 评论:0

民大团委〔2011〕1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2011年是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15周年。为进一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 大学百年校庆上提出的青年学生“要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大学为社会服务和传承、创新社会文化的基本功能,积极引导广大 团员青年结合所学专业知识为社会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方面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科学调研和志愿服务,以期实现服务社会和提高学生学术水平、创新意识和实践 能力的双向激励,进而稳步推进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实际行动向建党九十周年、建校六十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2011年 我校继续组织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感悟民生 知识服务社会

二、活动时间

7月上旬至8月中旬

三、活动类型

1、学术型社会实践

参与对象:以我校2008级、2009级在籍本科学生为主。

选题内容:参与教师课题进行调研或研究;各级各类学生立项课题的调研或研究;结合专业特点自行选题 进行调研或研究;其他学术型的创新活动。

2、服务型社会实践

参与对象:我校2010级在籍本科学生以及校、院两级团学组织集中组建的社会实践服务队成员。

选题内容:围绕“十二五”规划宣讲、追寻红色足迹、教育帮扶、文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服务、科技支农、环保宣传、校友寻访、实习见习等主题,深入民族地区、地州市县或企业开展的实践活动。

四、活动组织形式

1、团队项目:

(1)自主组队项目: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 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自主申报项目可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每队规模应不少于4人(含4人),并确定领队1名,至少有1人为本科二 年级以上(含本科二年级)学生,需至少有1位相关专业的教师为指导老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团队中有籍贯(或家庭居住地)在实践地的成员。每名学生只能申 请参与一个团队自主申报项目,且不能同时申请参加集中组队项目。

(2)集中组队项目:根据全省社会实践工作的需要,校、院两级团学组织集中组建的服务型实践团队。

2、个人项目:3人以下(含3人)的学生利用暑假通过各种渠道参与社会实践(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并将实践内容形成实践(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

五、活动安排

1、组织动员阶段(6月中旬):各院(部)分团委要积极争取院(部)党政领导的支持,成立由院(部)领导牵头的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领导此项活动的开展,并于7月4日前提交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包括暑期社会实践领 导小组、学院专家评审组和学院专业老师评审组成员名单及具体活动安排)至团委413办公室。

2、申报审核阶段(6月下旬-7月初):申报参加团队项目的团队需填写《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填写指导老师意见后于7月4日前上交到领队所在院(部)分团委;各院(部)分团委填写《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 会实践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二),并以院(部)为单位于7月5日前交至校团委413办公室(含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公章)。

3、训练辅导阶段(7月上旬):各院(部)邀请相关专家、历年优秀实践团队代表等对活动安全、活动宣传、危机处理、记录保存、经费使用等进行辅导和说明。

4.实践调查阶段(7月-8月):利用暑期对申报项目进行社会实践,及时将实践活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配上相关图片,及时上报校团委。

5、实践(调研)报告撰写阶段(8月下旬):团队和个人需于开学初完成实践(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的撰写。

6、评审表彰阶段(9月-10月初):

本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均采用作品评审的方式进行。

(1)院级评审(9月初):

申报团队项目的需填写《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成果评定表》(附件三),申报个人项目的需填写《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成果评定表》(附件四),各院(部)分团委汇总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的评定表;学院专业老师评审组对所有成果进行初评,评审分为合格、不合格及拟推荐为优秀等 级的作品;学院专家评审组评审出本单位为优秀等级的团队和个人作品,并从中遴选出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优秀团队和个人作品的评审。

(2)校级评审(9月中旬)

校团委对院级评审上报的优秀等级的团队和个人作品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的团队和个人将被授予校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称号。

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荣获校级社会实践奖励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评审和答辩,择优上报参加省级评审。

在各院(部)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中未登记的实践团队没有评优资格。

(3)表彰(9月下旬)

校团委按照评审结果对荣获省/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指导老师、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积极争取院(部)党政领导的支持,为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配备相应的指导老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证。

2、查漏补缺、确保安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流动性强,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潜在隐患,认真做好实践之前的动员及安

全教育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本单位的社会实践工作得以顺利、安全的进行。

3、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暑期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虽参加但不提交报告或调查报告被评为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试行)》和《校团委关于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细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符合加分的,应及时授予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4、注重宣传,树立典型。各院(部)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典型事迹的报道工作。各社会实践团队要将社会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媒体有关报道、典型事迹等及时、准确、真实、生动、全面的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通过团省委统一开通的大楚网腾讯 微博和青年网等途径进行实时报道。

5、严格规范,杜绝抄袭。实践(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参照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凡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参照《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参评作品均应为本次社会实践成果,在此之前获得挑战杯奖项、社会实践奖项和创新创业中心结题的作品不得申报和参与评奖,评奖需提供本年度社会实践证明材料、照片等信息。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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