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通知与鉴定表_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通知与鉴定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 文件 河海大学教务处
河海团联〔2006〕3号
关于加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完善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现就加强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大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时间要求
大学生从一年级开始,连续三年暑期都必须参加社会实践。如果有的学生因病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经本年级辅导员同意并报分团委备案后,在当年度寒假或双休日补修。
2、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学分的认证流程
社会实践单位证明(单位盖章)→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不少于2000字的活动总结或调查报告)→辅导员根据社会实践单位证明和活动成果给出成绩
1(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在大学四年级上学期(10月份)辅导员结合三次成绩统一给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两次及以上优秀计为优秀)→分团委汇总成绩→报教务处注册中心→教务处注册中心导入教务系统以备学生查询。
3、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成绩的报送要求
以EXCEL表形式,含姓名、学号、总成绩。
附件:河海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
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河海大学教务处
2006年3月30日
附件:
河海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
《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通知与鉴定表.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社会实践报告]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