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之光”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_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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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中学学生
“科技之光”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激发他们学科学、爱科学的热情,启迪科学创新思想,从而树立远大的理想,迎接未来科技世界的挑战。同时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荣昌县教委开展的中小学“科技之光”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我校决定于2012年12月2日(星期天)组织学生到重庆市主城区科技馆和方特科幻公园,开展“科技之光”社会实践活动。
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并让活动顺利开展,请家长们协助学校注意以下事项:
1、强调相关安全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团队。
(2)统一着装、穿戴校服。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私自离队。
(4)团结友爱,切忌打骂,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禁止乱抛纸屑、果皮和践踏景区花草,遵守科教基地和公共场所纪律。
(6)依次上下车,定位入座,不得翻越车窗,不得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7)随时向老师报告身体不适,生活不惯和学生之间不愉快的情况。
(8)、牢记“十不”。即不打闹、不抢位、不拥挤、不单独行动、不乱服药物、不乱刻乱画、不乱购物品、不贪占便宜、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做危及他人和自己的事。
(9)、听从老师的安排和领导,不做危险和不文明的事。请家长对子女作好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2、请家长于12月2日早上7:40之前送学生到校,并带到带队老师处报到,8:00在学校集合乘车出发。
3、午餐由学生自理(建议自带干粮若在馆内用餐,费用自理),不要在路旁小摊就餐。
4、下午17:00结束实践活动,乘车返回学校,到校时间大约19:00左右。请通校学生家长于19:00左右到校接学生回家。住校学生到校后回各班上晚自习。
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盘龙中学教研室
201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