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教师资格申请_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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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通知,逐条对照,再进行网报,网报信息务必于通知要求一致,否则学校筛选不出同学们的网报信息,将直接影响申报结果。
一、申报范围
1.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2届非师范类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1)已取得双学合格证(2010、2011、2012年合格证有效)
(2)前学历为师范类,且准备参加2012年教师资格说课的非2012届毕业生请勿报名。
二、申报时间
2012年3月22日—4月1日
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的毕业生,将无法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可先在网上报名,网报结束由各教育局再组织说课和体检,根据说课和体检结果进行教师资格认证。
三、申报网址
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 或http://)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
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
四、申报要求
请毕业生务必注意以下申报和填写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如因未按照要求进行填报而出现的错报、漏报、无法打印证书等问题,责任自负:
认定机构的选择
申请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 应选择的认定机构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
小学教师资格 初中教师资格 高中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徐州市教育局 徐州市教育局 徐州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请注意,除了初中教师资格应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为“铜山区教育局”外,其他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选择正确的毕业生,均不需要现场确认,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申请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初中教师资格 高中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的选择
请根据各学院负责老师的提示进行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的选择,不可随意填写,否则可能会造成申报无效。
如汉语言文学专业,只能直接申报“高中(初中或中职均可)语文”教师资格,若申报数学教师资格,在提交材料时需要提供跨学科考试合格材料;如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专业,只能申报“中等职业学校 文秘”教师资格,如报“高级中学 语文”教师资格,需提供跨学科考试合格材料。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咨询各学院负责老师,以免贻误申请。4.“毕业学校”统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勿填写前学历学校。
5.“专业类别”,本科是师范专业的,选择“师范教育类”;本科是非师范类的,选择“非师范教育类”;研究生无论前学历是否师范类,均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6.“最高学位”、“最高学历”,填写即将获得的学位和学历,本科生选择最高学位为“学士”、最高学历为“本科”;研究生选择最高学位为“硕士”、最高学历为“研究生”。7.“现从事职业”,本科生统一选择“无业人员”,研究生按本人实际情况选择。
应选择的现场确认点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铜山区教育局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8.“户籍所在地”,如不清楚自己户籍所在地,统一填写“翟山派出所”即可。
9.“工作单位”一栏严格根据以下规定统一填写,未按照以下规定填写的,将影响证书发放时间:
江苏师大测绘学院、江苏师大城环学院、江苏师大计算机学院 江苏师大数科院、江苏师大文学院、江苏师大历旅学院 江苏师大法政学院、江苏师大教科院、江苏师大外语学院 江苏师大化工学院、江苏师大生科院、江苏师大物电学院 江苏师大美术学院、江苏师大音乐学院、江苏师大体育学院 江苏师大机电学院、江苏师大电气学院、江苏师大管理学院 江苏师大经济学院、江苏师大信传学院、江苏师大语科院 江苏师大科文学院
10.“联系电话”一栏务必填写本人学号,未填写学号的将无法识别,影响认证。
11.网报照片统一使用学籍照片,如无学籍照片的,统一使用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且必须确保网报照片、教师资格证书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四张照片为同底。电子照片请事先处理成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20K以内,照片类型必须为“jpg”。12.个人简历从小学填写。
13.“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和“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地址”由各学院统一规定。
1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网页自动生成(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2寸学籍照片,两份分别以订书机装订,每份表格右上角以铅笔书写本人学号。
15.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后,用A4纸张打印,编号处填写学号,他部分根据学院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
五、学生向各学院提交材料要求
我校2012届毕业生只需要将以下材料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交齐即可,无须至各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2寸学籍照片,两份分别以订书机装订,每份表格右上角以铅笔书写本人学号;(2)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3)普通话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右上角编号写本人学号,用黑色水笔填写,鉴定单位意见由学院统一盖章;
(5)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证或其他成绩证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
(6)师范类毕业生另向学院提交冲印好的学籍2寸学籍照片1张,非师范类毕业生向学院提交冲印好的2寸学籍照片2张,由学院留存制作说课准考证和教师资格证使用。所提交照片禁止使用大头贴,禁止用纸张彩打。(7)本人网报报名号,告知学院老师即可。
其他未尽事宜,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学院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