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_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使用

2020-02-27 申请书 下载本文

营改增”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使用”。

“营改增”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应填写《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件。申请人已纳入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纳入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属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标明品目(项目)、单价、金额等内容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确认业务事项证明及复印件(并加盖付款单位公章);

(1)合同或协议已注明成交金额的,可不需提供付款方证明;没有注明成交金额的,还应提供付款方对服务品目(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2)原提供的合同或协议发生变化的,需提供修改补充后的合同或协议;没有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应提供付款方对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3)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应提供付款方对服务品目(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4)同一合同或协议需分次开具发票且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的,仅在第一次提供合同、协议,以后开具时可不再提供。

3.完税证明: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应先缴纳税款,再开具发票。代开普通征收税款推行POS刷卡缴税和银行端现金缴税,原则上不收取现金。

(二)以下业务申请代开发票,除提供本办法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1.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从事内河货物运输的应提供《船舶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2.享受法定或政策性减免税业务,应提供减免税审批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3.经济实体发生经济纠纷,经法院判决取得的执行款申请代开发票的,应提供取得的有关法定执行依据(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法院调解书、仲裁决定、强制执行公证书等法律文书);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开具发票缴纳税款的,应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授权书;

5.以上未列举的其它特别代开发票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三)纳税人代开普通应准确界定按期纳税或按次纳税,严格执行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作为主管税务机关审查依据,符合条件的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经审验与原件相符”并签字后,留存税务机关备查。具体“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见附件。

《营改增”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营改增”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使用 申请 纳税人 发票 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使用 申请 纳税人 发票
[申请书]相关推荐
    [申请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