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人才安家费申请说明_引进人才安家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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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申请说明
业务说明:在海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才,在本市购房并与用人单位签订 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下同),给予 50万元的安家费,每年支付 20%;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3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才,在国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到海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工作或学习 2年以上,取得一定业绩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给予 30万元的安家费,每年支付20%。
受理部门:无锡市外国专家局(无锡市人事局国际交流合作处)
申办时须提供材料:
一、来锡落户并就业人才
1、《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工作安家费申请表》一式4份
2、《留学人员来锡工作证明书》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学术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市户口证明(2006年7月4日以后户口迁入无锡)
5、在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工作单位证明书、证明人情况、证明人联系方式等)
6、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申请人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拥有人,购房时间在2006年7月4日以后,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只能有一方享受安家费补贴)
7、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工作合同复印件
二、“530”领军型创业人才
1、《无锡市人才发展资金个人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人本人学术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创业园区管理部门对企业运营情况(注册落户一年以上)的综合评估报告
5、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申请人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拥有人,购房时间在2006年7月4日以后,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只能有一方享受安家费补贴)
6、本人护照复印件
申请流程图:
联系人: 唐鹏
联系电话:0510-82853850联系邮件:wuxiwaizhuanju@163.com
附件: 《海外高层次来锡工作安家费申请表》
《无锡市人才发展资金个人申请表》
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工作安家费
申请表
姓名单位主管单位申请日期
无 锡 市 人 事 局 制
填表须知
符合《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锡委发[2006]62号文)及其实施细则(锡委办发[2007]84号文)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申请安家费时填写此表。填写时须注意:
1、请用钢笔认真填写,字体工整,字迹清楚并易于辨认;
2、要按各栏目的具体要求详细填写,不够填写时可在后面附加页中续写,并在附页左侧栏目上注明相应的页码、栏目。
3、本表一式三份。
无锡市人才发展资金个人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