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doc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doc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适用范围
包括所有类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2 封面
2.1申请机构:填写申请机构的全称,并盖机构公章,填写的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并且是颁发核准证的唯一机构名称。
2.2机构类型:填写申请核准的机构类型,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申请多种类型的机构,可以一并填写。2.3申请日期:填写申请机构向主管部门(如果存在)或者受理机关提交申请书时的日期。一般情况下,申请日期与受理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不应当超过1个月,以便保持最新的信息。2.4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填写“首次”,复查填写“第一次复查”、“第二次复查”等。3 第1页
3.1 申请机构基本情况
填写与申请核准相关的机构基本情况。
3.1.1机构名称:填写申请机构的全称,必须和封面申请机构的名称完全一致。
3.1.2 所在国:填写申请机构所在地的国家名称。目前只有境内企业,故可填写为“中国”。
3.1.3 所在省:填写申请机构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如用北京、黑龙江、内蒙古等表示。
3.1.4 所在市(地):填写申请机构所在地的市(或者地、州、盟)的名称,直辖市可不再填写。
3.1.5 所在区(县):填写申请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名称。
3.1.6 机构地址:填写申请机构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号(村)等(本申请书所要求填写的地址均同此)。
3.1.7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机构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代码,该代码作为安全监察机构信息管理追溯的代号,对于一个申请机构来说,必须保证具有其唯一性(本申请书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的含义及其填写均同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可以不填写)。
3.1.8 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机构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填写该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3.1.9 邮政编码:填写与申请机构地址相应的邮政编码。3.1.10 电话:填写能够与申请机构联系的有效电话。3.1.11 传真:填写能够与申请机构联系的传真电话。3.1.12 电子邮箱:填写申请机构有效的电子邮箱。如果没有,最好在有关网站上注册一个(本申请书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均同此)。
3.1.13互联网网址:填写机构互联网网址。如果没有,可以不填此栏。3.1.14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机构的经济类型,如国有、集体、股份、私营、个体、外商独资等。
3.1.15所属行业:对目前还存在的行业系统或者某行业集团的,可填行业或者集团名称,如铁路、石化、石油、电力等;对已经打乱行业界限的,可以填写申请机构上一层的管理部门,如某某公司等;如果申请机构已经作为一个完全的独立体,则可不填此栏。3.1.16 批准成立机关:填写首先批准设立的政府部门;如果企业自行设立,除工商外,再没有其他政府部门,如有上一级公司,可写上一级所属的公司,如没有上一级公司等,可以不填写。
3.1.17 级别:填写申请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级别。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分为A、B、C三级,型式试验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不需要填写。3.1.18 单位性质:按照事业、企业填写。
3.1.19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填写直接登记的工商部门,如某某市工商局、某某县工商局等。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不填写。
3.1.20 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不填写。3.1.21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关:填写直接登记的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如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某某省事业单位管理局等。事业单位法人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不填写。
3.1.2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填写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发放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证书编号。事业单位法人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不填写。3.1.23 成立日期:填写有关部门批准机构成立,使其具有合法地位的时间。3.1.24 开始工作日期:填写批准申请核准的工作日期。首次申请,可不填写。
3.1.25 固定资产:填写与申请核准相关的办公场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价值。
3.1.26 检验检测(试验)设备价值:填写检验检测(试验)设备的价值。3.1.27 总人数:填写与申请核准相关的所有人员数。
3.1.28 检验人员数:填写与申请核准相关的所有检验人员数。
3.1.29 无损检测人员数:填写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所有人员数。3.1.30 试验人员数:填写与申请核准相关的所有试验人员数。
3.1.31技术负责人:填写申请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技术的人员姓名,如总工的姓名等。如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是同一人,也必须填写。3.1.32 技术负责人职称:填写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如工程师等。3.1.33 取得相关认证
填写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工商注册或事业法人登记以外的其他部门、单位、社会组织的认证、批准,如ISO等。3.1.33.1 认证项目:填写认证的项目。如ISO9001等。3.1.33.2 认证机构:填写进行认证的具体单位或者机构。3.1.33.3 认证日期:填写取得认证有关证书的日期。3.1.33.4 认证有效期:填写认证相关证书的有效期。3.2 申请代理机构
填写所委托的代理办理有关许可手续的代理机构,如代理商、社会合法的咨询机构等。自行直接申请,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不填写。3.2.1 机构名称:填写代理机构的全称。
3.2.2 代理负责人:填写承办该项代理业务的具体负责人员姓名。4 第2页
4.1 申请核准项目
填写申请核准检验检测的具体项目。4.1.1检验检测类型:填写申请核准的检验检测类型,分为四种:综合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气瓶检验。
4.1.2 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填写。
4.1.3原有核准:作为到期复查,可标注复查前原有的情况,即在此栏内标注“○”,新申请或者原有的不包括此项可不填写。4.1.4 新申请核准:新申请或者原有不包括此类的,即在此栏内标注“√”。如果复查,原有的项目仍然保留,则在此栏也应当标注“√”。4.2申请人声明与签署
表明申请人承诺应当履行的义务。4.2.1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申请机构的法人代表,同3.1.8一致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4.2.2 职务:填写法定代表人在机构中的具体职位,如所长、经理等。第3页
5.1机构主管部门意见
目前,有机构主管部门的,由机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一般都填写“同意”。没有主管部门的,可以填写申请机构上一层的管理部门,如某某公司等;如果申请机构已经作为一个完全的独立体,没有任何管理部门,则可不填此栏,但申请机构必须在此栏内注明,“本机构不存在主管部门”,并在此栏盖申请机构公章。
411.1.1 文件资料名称:填写提交的文件资料名称。11.1.2 页数:填写文件资料的具体页数。11.2 备注:申请机构认为应该申明的事项。12 其他有关事项
12.1 申请书份数:本表至少一式四份,经受理机关正式受理后,受理机关和其下级机关各一份、申请机构一份,一份由申请机构交所约请的鉴定评审机构。申请机构向受理机关提交申请书时,应该提交一个电子格式的申请书。
12.2 申请书印制方式:申请书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有关机构的网站上,由有关机构或者申请机构下载使用,自行用A4篇幅的80克复印机纸打印,不再进行统一印制。
12.3 填写申报方式:目前因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网上在线填写申报,也不能利用软件填报建立数据库,只能下载用一般文书格式进行填报。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首先能够利用软件进行填报,再争取尽快能够在网上进行填写申报,并建立数据库。
12.4 填报中问题的处理:在表格下载中,存在问题,请与相关网站联系;对表格填写内容的问题,请与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联系,联系电话:010-82262244。
12.5 申请书页脚标注:现申请书的页脚表示为共×页第×页,请根据填写后的实际页码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