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单位申请条件明细_民爆行业主要标准目录

2020-02-28 申请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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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单位申请条件概括

申请《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办事流程: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治安大队专管民警审核----大队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乡镇露天矿场使用单位需提供:

1、《采矿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

4、《矿长证》;

5、《爆破设计书》;

6、标准的储存库(或午间库);

7、民爆“四大员”有效证件。{许可条件:乡镇露天矿场使用单位的许可条件:乡镇露天矿场用爆单位申请使用爆炸物品,应先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提供: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县级以上矿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采矿许可证。3}县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核发的有效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书。4}矿山平面图和储存库平面图。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条件基本符合的,使用单位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审批表》和《储存许可证审批表》,使用单位要提供如下手续:1}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及组织施工方案。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作业证书。3}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员聘用合同。4}爆破器材的保管设施情况。5}爆破作业现场保管箱。使用单位具备上述手续后,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实地勘察,认为符合条件的,发给《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使用单位方可申请购买炸药}。

承诺时限:条件符合、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许可证工本费,每本6元,嵊泗县物价局[浙价费(91)81号文件]核定。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爆破安全规程》。

申请《临时使用爆炸物品许可证》

办事流程:

1、一般工程项目审批: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后----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

2、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领导批准----报经省厅或市局审批。

申报材料:施工单位审批手续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证书;

2、工程项目批文及业主单位委托书(或合同);

3、爆破设计书及设计人员有效证件;

4、施工现场四周设施平面图;

5、标准的储存库(或午间库);

6、民爆“四大员”有效证书。{许可条件: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申请使用爆炸物品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由建设部门核发的爆破、采掘工程资格证书。3}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的工程招标书或承包合同书。4}业主单位的委托书和施工安全协议书。5}经公安部培训考核合格的中、高级技术职称的爆破技术人员设计资格证书。6}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和矿管部门合法的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采矿资格证。7}工程爆破设计书。8}施工山体图。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条件基本符合的,使用单位领取《浙江省控制爆破审批表》或《嵊泗县工程爆破施工审批表》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同时使用单位要提供如下手续:1}民爆“四大员”名单。2}爆破器材的储存设施。3}现场作业爆破器材保管设施。4}由监理部门签订的监理聘用合同。使用单位具备上述手续后,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实地勘察,认为符合条件的,批准后发给《临时使用爆炸物品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使用单位方可申请购买炸药。}

承诺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爆破安全规程》、《大爆破安全规程》。

申请《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办事流程: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治安大队专管民警审核----大队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乡镇露天矿场使用单位开采批准和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枓、建库审批表、建库平面图。{许可条件:使用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后由公安机关派员进行现场勘测选址,经确定后绘制储存库平面图填写《储存库建造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由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填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审批表》,经批准后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承诺时限:条件符合、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工本费,每本6元。嵊泗县物价局[浙价费(91)81号文件]核定。

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 《民爆“四大员”作业证》

办事流程:中心或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初审----治安大队专管民警审核----大队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身份年龄证明、学历证明、聘用单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申领条件:

(一)保管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当过会计、出纳、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小学毕业;

(二)爆破员:现持有作业证书的,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小学毕业,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新发展的爆破员,年龄控制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外地来本县的爆破员需出具当地公安机关流动介绍信。

(三)安全员、押运员(配送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配送员50周岁以下,能熟练驾驶技术),心理素质好,无贪酒、酗酒恶习;

(五)值班员:小学文化程度,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贪酒、酗酒恶习,会使用报警和灭火设备}。

承诺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工本费,每本10元。嵊泗县物价局[浙价费(96)283号文件]核定。

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标准》

申请《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办理程序:需要通过公路向本市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单位,应当向目的地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由公安分县局当场向申请人颁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

(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须提交的材料: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单位应当向目的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填妥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2、购买单位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3、市交管部门核发运输单位的运输资质证明;

4、市质检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的检验合格证明。

6、承担本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7、销售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行政许可条件:

1、运输单位具有市交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

2、危险化学品购买及销售的单位经有关部门许可;

3、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4、具有符合资质的运输车辆和押运人员。

承诺时限:条件符合、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

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证》

办理程序和时间:需要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以本公安机关的名义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公安分县局向申请人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告知笔录

(一)》,告知申请人、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须提交的材料:

1、生产剧毒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2、经营剧毒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2)市安监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3)市安监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4)剧毒化学品使用、贮存等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行政许可条件:

1、剧毒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专用仓库库房结构必须符合“严密、坚固、通风、干燥”要求,并根据所贮剧毒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2、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和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室、柜必须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潮、防盗及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还必须安装“铁门、铁窗、铁护栏”,剧毒化学品贮存单位应该设置防盗报警装置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物品出入库应该建立核查登记制度;

4、使用剧毒化学品的部位(车间或实验室)须设有明显的剧毒化学品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场所要根据所用剧毒化学品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和必要的救护用品;使用剧毒化学品需实行双人使用制度,使用部门不得设置剧毒化学品小仓库;

6、车间、实验室等工作场所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使用剧毒化学品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用后剩余剧毒化学品应当及时退回贮存场所;

7、库内物品应当按规定有序存放,化学性能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剧毒化学品不得在仓库或同一贮存室(柜)内存放。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97号令)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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