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服务_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证明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服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证明”。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服务
指南
一、事项名称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
二、办理依据
1.《军人抚恤条例》(2004年8月通过 2011年7月修订 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三十二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和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确认身份后,从确认身份的当月起按规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部分“办理流程:①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核。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登记审批表》,并签署审核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民政所
四、基本流程
1、申请
2、审核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退伍证
3、军人登记表
4、原始病历
5、参保证明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七、办理时限
在工作时间内(1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43-7315786
九、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43-7322370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服务.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申请书]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