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写方法和指标解释_基层表指标解释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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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写方法和指标解释
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是核发残疾人证的必须程序,也是做好残疾人信息库建设的基础环节和关键环节,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编码、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因此办证人员要要求申请人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好申请表,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一、残疾人证申请表的填写对象
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写对象为有我市常住户口,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的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并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
二、残疾人证申请表的填写方法
残疾人证申请表的项目,具体填写方法有两种:一是有标准答案的项目,据情圈填;二是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数字填写。
有标准答案的项目,各个标准答案之间有相互排斥性,只能就其中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答案圈填一个。
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阿拉伯数字据情填写,各项目用文字或数字横写。其中“黄山市残疾人残疾人证申请表”下方一栏是残疾人的所在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要填写相应的编码,并一定注意不能将编码格污染,否则影响到数据的识别。
残疾人证申请表的填写,必须使用蓝色圆珠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三、残疾人证申请表的指标解释
1、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填写残疾人的正式姓名(可参考户口簿或身份证)。
性别——指残疾人的性别。1.男 2.女
民族——指残疾人的民族成份,属汉族在编码格内填“1.汉族” ;属少数民族,不要写简称,要填写全称,并在民族前加相应编码(附民族名称一览表)。
婚姻状况——指残疾人在申领残疾人证时的婚姻状况。这里填写的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对于不到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手续、举办过婚礼而同居的人,不得填为已婚。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而长期分居,但未解除婚姻关系的仍为法律婚姻。1.未婚 2.已婚 3.离婚4.丧偶。
出生年月——指残疾人的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前四位填写出生年份,后两位填写出生月份,1-9月份分别填写01-09。
籍贯——指个人出生的地方。
文化程度—— 指文盲、半文盲或按照国家教育体制的规定,申请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1.文盲或半文盲 2.小学 3.初中 4.高中 5.中专
6.大学专科 7.大学本科 8.研究生。
如果该人是通过自学或成人学历教育,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而取得学历、学位的,可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
身份证号——指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
户口类别——指残疾人的常住户口性质,按其户口簿上常住户口的农业、非农业性质据实圈填。1.农业 2.非农业
现住址——指申请人现在的实际住址。
邮编——指申请人现在实际住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指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的联系电话
2、监护人
姓名——指残疾人的监护人(父母、夫妻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赡养人(指50岁以上的被登记人其赡养人)的姓名。
与其关系——指申请人与其的关系。1.配偶 2.子3.女
4.(外)孙(子/女)5.父母
6.(外)祖父母 7.兄弟姐妹 8.其他
3、就业信息
工作单位——指申请人的具体工作单位名称。
职业工种——指申请人所从事的社会劳动工作。1.农民 2.工人 3.个体户 4.公务员
5.事业单位职员 6.专业技术人员 7.企管人员 8.其他
单位性质——指单位的所属类别。1.企业 2.事业 3.机关
是否福利企业——指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否为福利企业。1.是 2.否
就业形式——指申请人以何种方式获得就业。1.农村就业 1.自主就业 2.集中就业
3.按比例安排就业
4、残疾信息
残疾类别——指申请人属何种残疾,据实填写。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 5.智力残疾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
残疾等级——指残疾程度。1.一级 2.二级 3.三级 4.四级
残疾状况——指残疾的现实状况。视力残疾:
矫正视力:右眼 左眼 视野:右眼 左眼 听力残疾:
1.平均听力损失> 90dB HL 2.平均听力损失> 80dB HL 3.平均听力损失> 60dB HL 4.平均听力损失> 40dB HL 言语残疾
1.不会说话或虽能说,说不出
2.只会说几个单词或连贯说话很困难 3.只会讲少数短句短语或连贯说话困难 4.初步对话,词少,不流畅 5.基本上能交谈,不太清楚 6.说话正常,声调尚佳 7.其他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一级: 1.四肢瘫 2.截瘫 3.偏瘫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
发展商(0-6岁):
1.≤ 25 极重度 2.26-39 重度
3.40-54 中度
4.55-75 轻度 智商(7岁以上): 1.
3.35-49 中度
4.50-69 轻度 精神残疾
WHO-DAS II分值: 1.≥ 116分 2.106-115分 3.96-105分4.52-95分
多重残疾:据实填写两种以上残疾类别。
致残原因——指不同类别的残疾人相应的致残原因。视力残疾:
1.遗传、先天异常或发育障碍 2.白内障 3.青光眼 4.沙眼 5.角膜病 6.视神经病变
7.视网膜、色素膜病变
8.屈光不正9.弱视 10.外伤 11.中毒 12.其他 13.原因不明 听力残疾 1.遗传
2.母孕期病毒感染 3.传染性疾病
4.自身免疫缺陷性疾病 5.全身性疾病 6.中耳炎 7.老年性耳聋
8.早产和低体重9.新生儿窒息10.高胆红素血症 11.药物中毒
12.创伤或意外伤害 13.噪声和爆震 14.其他 15.原因不明 言语残疾
1.唐氏综合症 2.脑性瘫痪
3.新生儿病理性黄疸 4.早产、低体重和过期产 5.腭裂
6.智力低下 7.脑梗死
8.脑出血 9.脑炎
10.脑囊虫病
11.喉、舌疾病术后 12.听力障碍 13.帕金森氏病 14.多发性硬化 15.脊髓侧索硬化 16.脑外伤 17.产伤 18.孤独症 19.癫痫 20.CO中毒 21.其他 22.原因不明 肢体残疾 1.脑性瘫痪 2.发育畸形 3.侏儒症
4.其他先天性或发育障碍 5.脊髓灰质炎
6.脑血管疾病7.周围血管疾病8.肿瘤
9.骨关节病 10.地方病 11.脊髓疾病
12.工伤13.交通事故 14.脊髓损伤 15.脑外伤 16.其他外伤 17.结核性感染
18.化脓性感染19.中毒 20.其他 21.原因不明 智力残疾 1.遗传 2.脑疾病 3.内分泌障碍 4.惊厥性疾病 5.新生儿窒息
6.早产、低体重和过期产 7.发育畸形 8.营养不良
9.母孕期外伤及物理伤害 10.产伤 11.工伤 12.交通事故 13.其他外伤
14.中毒与过敏反应 15.不良社会文化因素 16.其他 17.原因不明 精神残疾: 1.痴呆
2.其它器质性精神障碍
3.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障碍 4.精神分裂症 5.妄想性障碍
6.分裂情感性障碍 7.其它精神病性障碍 8.心境障碍 9.神经症性障碍 10.行为综合征 11.人格障碍 12.孤独症 13.癫痫 14.其他 15.原因不明
证件申请类型——指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遗失补办。1.新申请 2.换领申请 3.补办申请
残疾证号——指第二代残疾人证的20位编码号,前18位身份证号,第19位是残疾类别代码、第20位是残疾等级代码。
特长爱好——指申请人在体育、文艺等方面的特长、爱好。1.体育2.唱歌 3.器乐 4.舞蹈 5.书法 6.绘画 7.棋艺
8.电脑操作 9.家电维修 10.缝纫技术 11.其它
5、家庭信息
家庭总人口——指残疾人其家庭总人口(含残疾人本人)。
残疾人数——指申请人的家庭残疾人(已领证或符合残疾标准,不含疑似)总数,据实填写。家庭有两位以上残疾人的同时在最后两位编码框内填写,第一位是残疾人总数,第二位是申请人的顺序编码。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农村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即残疾人家庭一年人均总收入中扣除相应的家庭经营费用、税费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在城镇指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即在总收入中扣除相应的税费支出和各项保险支出。1.1067元以下 2.1067-1500元 3.1500-2000元 4.2000-2500元 5.2500-3000元 6.3000元-4000元 7.4000元-5000元 8.5000元以上
本人年纯收入——指申请人本人一年的纯收入。
主要家电用品——指申请人家庭所拥有的家用电器等大件生活用品,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电话、机动代步车、汽车。
6、需求信息
康复需求——指申请人在康复方面的需求。1.白内障复明手术 2.低视力康复
3.盲人定向行走训练4.听力言语康复训练 5.肢残儿童手术矫治 6.肢残康复训练 7.麻风畸残矫治 8.智力障碍康复
9.精神病防治服药救助 10.精神病防治住院救助 11.精神病防治住院补贴 12.孤独症儿童康复 13.其它
辅助器具需求——指申请人在残疾人辅助用具方面的需求。1.助视器 2.盲杖 3.盲表 4.助听器 5.电子耳蜗 6.助行器 7.拐杖
8.轮椅 9.矫形器 10.上肢假肢 11.下肢假肢 12.专用机动车 13.其它
培训需求——指申请人职业培训方面的需求。1.种植业培训 2.养殖业培训 3.盲人按摩培训 4.家电维修 5.手机维修 6.美容美发培训 7.服装设计 8.计算机运用 9.其它
其它扶助——指申请人在教育、就业、环境等方面的需求。1.教育费用补助或减免 2.就业安置或扶持3.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 4.法律援助与服务 5.危房改造 6.经济适用房 7.廉租住房 8.无障碍设施 9.信息无障碍
10.生活服务 11.文化服务 12.其它
7、保障信息
生活保障——指申请人的基本生活来源保障 1.工资
2.离退休金
3.领取基本生活费 4.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5.财产性收入 6.保险收入。7.城镇低保 8.农村低保 9.五保供养
社会保险——指申请人所参加的社会保险。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1.职工医疗保险
2.居民医疗保险 3.新农合医疗险 4.商业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特惠政策——指申请人所享受的省、市贫困生活特别救助。1.享受市补助 2.享受省补助
8、住房信息
住房来源——指申请人获取住房的途径,包括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1.自有2.租赁 3.借用
4.廉租住房 5.经济适用房 6.其它
建筑面积——指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建筑面积按外墙计算。
人均面积——指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
墙体材料——指申请人住房建筑结构所用建筑材料。1.钢筋混凝土 2.混合结构 3.砖木结构
4.木、竹、草结构 5.其它
是否危房——指申请人住房是否属于危房。1.是 2.否
10.扶助信息
本栏指申请人已经获得的扶助、服务、救助。康复扶助——指申请人在康复方面的服务。1.白内障复明手术 2.低视力康复
3.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4.听力言语康复训练 5.肢残儿童手术矫治 6.肢残康复训练 7.麻风畸残矫治 8.智力障碍康复
9.精神病防治服药救助 10.精神病防治住院救助 11.精神病防治住院补贴 12.孤独症儿童康复 13.其它
辅助器具扶助——指申请人在残疾人辅助用具方面的服务。1.助视器2.盲杖 3.盲表 4.助听器 5.电子耳蜗 6.助行器 7.拐杖
8.轮椅 9.矫形器 10.上肢假肢 11.下肢假肢 12.专用机动车 13.其它
培训扶助——指申请人职业培训方面的服务。1.种植业培训 2.养殖业培训 3.盲人按摩培训 4.家电维修 5.手机维修 6.美容美发培训 7.服装设计 8.计算机运用 9.其它
其它扶助——指申请人在教育、就业、环境等方面的服务。1.教育费用补助或减免 2.就业安置或扶持
3.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 4.法律援助与服务 5.危房改造 6.经济适用房 7.廉租住房 8.无障碍设施 9.信息无障碍
10.生活服务 11.文化服务 12.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