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申请采购领用管理规定_办公用品领用管理规定

2020-02-28 申请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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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申请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的申请采购领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部门各项物资供应及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

1、申请原则: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申请制度。各部门编制采购申请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有计划的申购,避免盲目提报物资采购申请。

2、申请时间:各部门要按月提交采购计划,在每月25日(遇节假日提前)向办公室申报次月所需的办公用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采购申请的,则视为下月无物品申请需求。

3、申请程序:a.对常用的低值易耗品的申请,各部门可直接填写‘月采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核查汇总,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b.对于金额大于100元的物品及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各部门应详细填写‘采购申请单’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所需资金、需求时间(须预留一定的采购时间)等,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由办公室采购;c.对于急需采购的物资,所需部门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并注明申请原因、物资使用时间及物品的明细,所需资金等,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由办公室紧急采购。第二条 采购

办公室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申请物品的数量、质量、品种等进行采购,每月的6日(遇节假日延后)由申请部门到办公室统一领取各部门所申请的物品。

对不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的,应及早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并及时与申请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

第三条 领用发放

1、发放原则: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发放时要坚持一核对、二签字、三记账、四盘点的程序。发放人员应严格按照申请单发货,遵守先办理领料手续后出货的原则,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和白条发货。办公室发放人员按月、分部门整理、核对发放清单,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核对。

2、发放程序:各部门领用物品时,领用人需按实际领取的物品种类和数量填写‘领用单’(一式三份),并由领用人和发放人核对签字。领用单由领用人保存一份,其余两份由发放和财务分别保管。

3、以旧换新制度:非消耗品采用以旧换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鼠标、订书器、计算器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

4、禁止外借制度。严禁将物资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违者罚款500元,同时追回外借物资,追回物资磨损、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第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山东华膺投资管理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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