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高层次人才团队扶持政策申请表_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

2020-02-28 申请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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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

“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创新驱动的核心要素。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生态型、国际化、类硅谷的人才高地,现就实施“深龙英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市委《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围绕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和人才集聚力,着力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制度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为将龙岗建设成为深圳东部中心和自主创新引领区、高端商务集聚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区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大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制度障碍,不断提升人才体制机制灵活性和人才政策开放度,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2、分层分类,精准施策。通过健全人才分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提供应需性扶持,实现人才政策精准发力,创新创业需求有效回应。

3、高端引领,统筹推进。坚持保高端与全覆盖相结合,全面统筹国内外资源,重点保障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培养,积极支持中初级人才创新创业,形成龙岗人才良好集聚效应。

4、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动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形成合力,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人才、资本、项目、技术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龙岗区“十三五”规划战略发展目标,引进培养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现人才规模显著扩大,人才结构显著优化,人才效能显著提升。到2020年,力争引进培养国内外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专家50名左右,广东省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750名左右,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20个以上,带动培育一大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专业化人才集聚。

二、健全完善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

(四)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细化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层次清、2 标准高、易操作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建立人才分类动态调整机制,由区人才办牵头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针对龙岗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突出、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局)

(五)分层分类认定人才及团队。结合龙岗区发展战略定位,建立“深龙英才”A、B、C、D、E五层次纵向人才梯队,按照创新创业、企业经营管理、金融、教育、医疗卫生、高技能、文体旅游、文化产业、社会工作等横向领域进行综合认定。“深龙英才”实行任期制,5年一个任期。分领域分层次落实人才政策待遇,由各领域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各主管部门)

三、加大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力度

(六)重点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依托深圳国际大学园等高端人才载体,积极引进培育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和300万元奖励补贴。重点引进培养一批国家“千人计划”及“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及“特支计划”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人才及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创业类人才按照上级奖励补贴额度1:1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资助,创新类人才按照上级奖励补贴额度1:0.5给予最高150万元创新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给予最高300万元场地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科技创新局)

(七)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项目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一次性给予上级资助额度50%、最高800万元资助。对入选深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的,直接认定为龙岗区创新科研团队,一次性给予上级资助额度50%、最高250万元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带头人、核心成员、技术骨干,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60万元和人均40万元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场地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科技创新局)

(八)优化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机关事业单位设置高端专业人才特聘岗位(职位),通过灵活方式吸引集聚岗位急需专业人才。特聘岗位(职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制,给予特聘人才最高100万元年薪。对新引进的35岁以下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经考核可直接聘任为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

(九)强化教育教学名家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和教育专家,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80万元资助。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工作室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研修经费。鼓励采取聘请顾问、设立主题工作室等方式,柔性引进 4 一批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学者,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十)深入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开发工程。重点引进培养一批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带头人、名医、名中医、技术骨干等专业技术类人才,在三级甲等医院任职的管理类人才和市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团队、运营管理团队。采取特设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特聘顾问、名(中)医工作室(站)等灵活流动形式,柔性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医疗卫生人才及团队。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团队,给予一定的资助,并在人才干事创业发展平台方面给予配套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十一)大力提升技能人才开发水平。深化职业技能教育改革,建立统一归口、灵活高效的职业培训管理体制,推动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计划,由政府、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学费,大力推进在职劳动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经验,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打造产教融合的双元制龙岗职业教育模式。鼓励优秀技能人才参加高水平职业技能大赛,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上级奖励额度1:0.5给予最高150万元配套奖励。支持辖区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举(承)办各类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资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十二)积极引进培养智库人才。围绕提高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水平,加强龙岗新型智库建设,大力引进培养从事发展战 5 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咨询的智库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智库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并在举办智库、参与决策事项咨询论证等方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区智库办)

(十三)实施退休工程师引进计划。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拓展优秀退休工程师供需对接渠道、平台,建立国内外优秀退休工程师引进机制。鼓励辖区企业全职引进高层次退休工程师,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创新、“师带徒”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退休工程师,按其引进工作年度工资薪金的10%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十四)大力引进培养紧缺实用人才。实施紧缺实用人才开发工程,积极引进培养一大批金融、文体旅游、文化创意、企业经营管理、社会工作等领域高水平人才及团队,不断提升我区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团队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文产办、其他区属有关单位)

(十五)完善区优秀专家荣誉制度。A类和B类“深龙英才”可直接认定为区优秀专家,由区委、区政府聘任,并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区优秀专家参加短期培训和进修,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区优秀专家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根据活动举办地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的津贴,其中:亚洲以外,津贴1万元;亚洲以内(不含国内),津贴8000元;国内(含港澳台地区),津贴5000元。支持区优秀专家牵头承办高水平学术研讨和业务交 6 流活动,国际或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活动分别给予活动费用总金额50%以内,最高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区人才办)

四、强化人才引育服务平台建设

(十六)全力打造龙岗创新“智核”。全力支持深圳国际大学园建设,积极配合入园高校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支持。依托深圳国际大学园,大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教育局)

(十七)积极建设孔雀计划产业园。以集聚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等高层次人才团队为重点,着力打造“深圳市孔雀计划产业园”,推动人才团队产业化、集群化发展。鼓励不同发展阶段的优质团队入驻园区,并对符合条件的团队给予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人才办、科技创新局、经济促进局)

(十八)做优做强重点人才培育载体。支持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建设,传帮带培养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50-100万元资助。对工作站(室)柔性引进的院士(科学家、专家),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补贴。支持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80万元和50万元资助。对在站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24万元),可申请入住人才住房。对出站后在龙岗区工作服务的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科研和生活经费资助。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住房建设局)

(十九)大力完善创业金融服务平台。强化政府创业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推动风险投资机构跟进投资。健全科技创新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对接平台,择优扶强一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加大资本市场融资扶持和服务力度,推动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通过公开上市、股份(股权)转让、发行短期融资产品等方式融资,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多元化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

(二十)积极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智慧广场的引领作用,打造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服务高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总部基地。引进一批在海内外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猎头、测评、咨询、培训、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一批本土优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现有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质升级。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服务入驻机构,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五、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和服务机制

(二十一)畅通国际化引才渠道。加强与海外人才社团、市海外人才联络处、人才工作站的合作,充分利用其广泛联系海外人才的优势,组织海外人才龙岗行等招才引智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布局设立海外人才联络站,建立海外人才直通车,定期开展海外招商推介和引才活动,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海外招才引智机构的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人才办、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局)

(二十二)优化活动引才机制。完善政府牵头、市场唱戏的活动引才机制,支持举办形式多样、有影响力的人才活动。擦亮高层次人才活动节、海外创新人才大赛、深龙创业星等品牌项目,扩展龙岗引才系列项目的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三)建立人才寻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引进和推荐人才。对成功引进A、B、C类“深龙英才”及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或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二十四)构建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强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留学报国深圳基地、海归创业学院(深港)建设,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培训和招才引智活动,服务海归创新创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市欧美同学会、区专家联谊会等人才社团组织发展,发挥沟通联系和桥梁纽带作用,丰富人才服务职责和功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市场机构承接具体人才工作职能。(责任单位: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局)(二十五)建立人才服务便利化制度。实施“深龙英才”服务“一卡通”制度,向经认定的人才发放“深龙英才卡”。人才凭卡可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奖励补贴、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业务,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和服务。开发综合服务互联网平台和移动APP应用,提升人才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局)

六、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二十六)加强人才安居保障。通过多样化人才安居保障途径,满足不同层次“深龙英才”的安居需求。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其他A类“深龙英才”,可申请面积分别为22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左右的免租金住房。免租居住届满2个任期,贡献突出且拥有本市户籍的,可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符合条件的B、C类“深龙英才”,可申请面积分别为13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左右的免租金住房。符合条件的A、B、C类“深龙英才”,未申请免租金住房的,可申请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住房免租期和发放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2个任期。符合条件的D、E类“深龙英才”,可根据房源情况,申请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租期不超过2个任期的住房,租金按照市场评估租金的30%计算。(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保障房公司)

(二十七)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A、B类“深龙英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C类“深龙英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根据新生招生(积分入学)10 有关规定,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公办学校就读。D类“深龙英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参照同等住房材料的学区户籍学生的积分,优先招录。C、D类“深龙英才”子女申请高中转学的,应遵循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实际情况,安排在与其中考成绩、学业水平相匹配的、合适的学校就读。A、B、C、D类“深龙英才”子女,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转学时,享受本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但初中、高中阶段转入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中招)、高考的,按照省市中考(中招)、高考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十八)强化人才医疗服务保障。完善人才医疗保障待遇,每年为A、B类“深龙英才”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服务。建立人才医疗健康档案,提供区内公立医院优诊绿色通道,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英才诊室。(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保健办)

(二十九)健全人才交通出行保障。对在我市小汽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未办理过粤B牌照小汽车登记的A、B、C类“深龙英才”,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上牌指标的,或者对通过租赁小汽车解决交通出行的,分别发放3万元、2万元、1万元拍牌补贴或者租车补贴。(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

七、健全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

(三十)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统一领导,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11 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理顺党委和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职责,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各街道、区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三十一)建立人才政策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广泛征询重点企业、社会公众和人才群体的意见,对人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对人才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人才政策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各主管部门)

(三十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规范用人单位与人才之间的契约行为,运用市场化手段评价、激励人才。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评价合格的“深龙英才”,自动延续任期;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深龙英才”,经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核实后,不再延续任期,取消相关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各主管部门)

(三十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类媒介,宣传人才政策,提高政策影响力,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加大对人才工作品牌和优秀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才尊才重才的良好氛围,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委宣传部、12 各主管部门)

本意见及其配套实施办法所用资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源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本意见与我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关于提升龙岗区核心竞争力实施优才工程的意见》(深龙委〔2008〕8号)及其配套文件、《关于集聚中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深龙委〔2009〕20号)及其配套文件、《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创新发展暂行办法》(深龙委办〔2013〕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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