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行政复议申请书原呈澜沧经济局_行政复议申请书公安局

2020-02-28 申请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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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给予协调解决原上允糖厂拖欠职工

完成科技成果新增效益奖及科技成果转

让权益的请示的答复意见》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澜沧县经济局:

贵局《关于给予协调解决原上允糖厂拖欠职工完成科技成果新增效益奖及科技成果转让权益的请示的答复意见》(以下简称答复意见),我们已于2006年8月31日收到。

但是,鉴于贵局在该“答复意见”中,没有具体的明确指出该“答复意见”是具体依照国家哪条哪款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条款作出的其不符合兑现“原上允糖厂拖欠职工完成科技成果新增效益奖金及科技成果转让权益”法律要件认定的法理根据,所以,我们该两项职务成果完成人认为:贵经济局给予作出的“答复意见”中没有明确说明所依照的具体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根据,我们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对此无法做到心服口服,无法接受和采信!

因此,我们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现特将“关于《关于给予协调解决原上允糖厂拖欠职工完成科技成果新增效益奖及科技成果转让权益的请示的答复意见》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郑重地呈请贵县经济局:一是恳请贵局给予对本“行政复议书”进行逐条逐款地对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文件条款规定重新给予进行彻查核实和行政复议,并恳请贵局给予及时依法落实国家政策、解决和兑现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

— 1 — 当得到的国家法定的原上允糖厂职工完成职务技术成果新增效益奖金5%的比例共计125万元及职务技术成果20%的转让权益问题;二是如果对该职务技术成果在澜沧不能依法落实国家政策、不能解决和及时兑现其国家法定的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新增效益奖及科技成果转让权益的话,则恳请贵局给予具体而明确地给我们指出其不能依法解决和及时兑现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法定的奖金权和转让收益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款规定根据;三是如果国家目前还没有关于“职务技术成果新增效益奖金报酬权及职务技术成果转让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则恳请贵局给予结合该职务技术成果是在糖厂采用原省级环保技术失败之后、是在上允老百姓因糖厂造成环境污污染而要求集体搬迁的情况下、是在县委政府先后两次派出工作组并以政府文件(澜政办发[1999]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要求糖厂冶理环境污染的特殊背景下创新研发和生产性转化实施成功的职务技术成果的客观实际,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给予科学的、合法的、合理合情的协调解决和文字答复为盼:

一、关于贵局所述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具体规定,但还要求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必须有“糖厂和实施科技项目单位,签订该厂某一个项目进行科技成果项目改造甲乙双方的协议书”才能兑现该职务技术成果奖及转让权益问题,请问贵局:这是国家哪个法律哪条哪款的规定?因此,我们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则认为:贵局在“答复意见”中并没有能够找出具有说服力的、具有具体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款根据的、该“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一定要有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与本单位订立技术协— 2 — 议书才能兑现职务技术成果奖金权和转让权益”的和让人信服的法理根据!贵局并没有说明是根据国家哪个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哪条哪款作出的结论!由此,我们特别郑重地恳请贵局给予重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给予行政复议解决和书面答复。

第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科技部(国科发政字〔2000〕569号)《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第1款和第三条第3款规定,职务技术成果报酬请求权的基础有二:一是合同请求权。即当事人约定支付报酬,单位不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合同向单位主张报酬请求权。二是法定请求权。即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报酬请求权,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直接依据上述规定向单位主张报酬请求权。在两种请求权中,第一种请求权优先适用,只有没有第一种请求权的情形下,才能适用第二种请求权。因此,恳请贵给予行政复议:在当事人(上允糖厂国有企业职务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没有约定报酬请求权的情况下,则设计人(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是不是适用该职务技术成果的法定报酬请求权?我们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是不是可以直接依据上述规定(即《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技部(国科发政字〔2000〕569号)《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向单位(上

— 3 — 允糖厂)主张法定的报酬请求权?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二,我们在具体研发和转化实施该原上允糖厂“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及“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以下简称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中,虽然没有与糖厂签订项目研发和转化实施的专项书面协议,但是,糖厂与其职工已经在“上允糖厂重要文件选编”(97-99)和“澜沧县上允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第八条和第九条中对糖厂职工职务技术成果的研究和转化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约定和规定:即“(上允糖厂)每个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对各方面表现好或在某一方面的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为企业和国家作出了贡献的职工,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糖厂)职工获得单项奖后,仍按规”“定办法与一般职工同样计算享受综合奖”,(职工)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较大成果或者较大成绩的,按给企业带来效益大小计算,给予一次性奖金!属发明性的按《发明条例执行》等执行!“按这些条例执行的奖金与第五条之规定相比,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计算奖励”,这就充分证明:上允糖厂与职工已经在“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中已经以书面文字的形式约定和达成了具体的允糖厂和职工在“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等职务技术成果研究— 4 — 与转化方面的书面规定或约定!这实际上糖厂职工和上允糖厂以糖厂规章制度的形式达成或制定了其糖厂和职工关于职工职务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或技术协议条款!同时,在其“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中已经比较详细的依法规定或约定了对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劳动者(职工)的奖励方法和标准。因此,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是不是应当按照“澜沧县上允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或约定,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给予及时兑现该职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应当得到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政策?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5〕6号)印发《关于正确处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实施日期 1995.04.02)第四条第28款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属于“口头技术合同(虽然)不符合技术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件,但口头技术合同已经履行,且当事人(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及上允糖厂)双方都能通过有关证据(客观存在的价值几佰万元的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设施实物)证明“(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口头技术合同已经履行,能通过有关证据(客观存在的价值几佰万元的这两项职务技术成果设施实物)以确认,可以认定技术合同已经成立。”的法律要件?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

— 5 — 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关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的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澜沧县上允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规章制度是不是上允糖厂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的?该“澜沧县上允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规章制度是不是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该“澜沧县上允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规章制度是不是已经向劳动者(职工包括成果完成人)公示(形成重要文件选编材料并将其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人手一册下发到每个职工)?该“澜沧县上允糖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是不是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上允糖厂)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上允糖厂)接受(经济效益证明公章确认)的,该合同(该职务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实施合同)是不是成立?本条是不是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 6 — 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未采用书面形式之前,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是不是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不是就是有效的?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国家(澜沧县政府)根据需要(即为解决因上允糖厂外排工业三废造成的环境污染而导致当地寨子居民因环境污染无法生存要求集体搬迁问题)下达指令性任务(如澜政办发[1999]5号县政府文件第三条关于“要求糖厂冶污”的规定)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上允糖厂)、其他组织之间是不是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该两职务技术成果研发转化实施书面)合同?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当事人(上允糖厂)是不是应当在订立(国企改制)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该两项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无论合同是否

— 7 — 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该两项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给对方(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造成损失的,是不是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0号)第一条关于技术成果是技术合同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技术成果”的法定概念是不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环保设施)、工艺(该两项环保冶理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是不是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专有技术,从科技角度,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从商品角度,也称“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6种)?司法解释对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和概念是不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蒋志培关于技术成果无形财产的司法解释,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一种无形财产?是不是技术合同的重要标的?在上允糖厂的— 8 — 环境污染源冶理技术中是不是发挥着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是不是正是由于这种财产内容的技术性和特殊性,我国才曾以专门的技术合同法予以调整?统一后的合同法是不是也将技术合同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设专章予以规范?如何精确界定技术成果的概念,是不是直接涉及到技术合同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司法解释是不是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司法解释对“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不是也重新予以界定?即“技术秘密,是不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实际上这是不是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和刑法第219条确认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中“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要求统一规定为“具有商业价值”?这种规定是不是更符合国际标准和惯例,是不是有利于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加强对包括技术秘密在内的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0号)第十四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完成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贵局是不是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和认定?即(一)对于技

— 9 — 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是不是应当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二)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是不是应当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2001]84号)第一条第(二)款第6部分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我们)完成(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是不是属于既执行了原所在法人(糖厂)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就同一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课题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是不是应当由其(我们职工)原所在法人(糖厂)或者其他组织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双方(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糖厂)合理分享?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 10 —(法〔2001〕84号)第一条第(二)款第7部分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职工于本岗位职责(技术科室)或者其所在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交付的任务之外从事业余兼职活动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是不是应当按照其与聘用人(兼职单位)或者合作人的约定确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是不是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和第三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确认?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0号)第五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该两项职务技术合同设计人或完成人)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是不是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是不是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是不是应当按照该自然人(设计人或完成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本)不能达成协议的,是不是应当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二、关于贵局在“答复意见”中要求“该两项职工完成职务技术

— 11 — 成果所产生的效益,甲乙双方要认可、盖章才能有效”的问题,我们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认为: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是已经被上允糖厂认可的、是被县环保局和社会公众认可的,是真实的和有效的。因此,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进行行政复议。

第一,上允糖厂已经盖有公章认可的该两项职工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存于县科技局和上允糖厂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室内,复印件已经于2005年7月9日由县科技局复印提供并由我们亲自呈报到上允糖厂清算组袁国辉处),这是不是属于或可以作为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已经“甲乙双方认可、盖章有效”的纸质文字证据?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二,该两项职工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证明也是经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组织验收单位即县环保局和科技局盖章认可的,这是不是属于或可能作为认定经“甲乙双方认可、盖章有效”的第三方纸质文字证据?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三,如果贵经济局对该项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有异议,那么,贵经济局是不是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 12 — 办发〔2003〕96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提请有关单位请有资质的有关评估机构对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所产生的效益及其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重新进行评估?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三、关于贵局在“答复意见”中第一条关于“你们作为上允糖厂生产技术科室的具体工作人员,这两个项目由你们组织实施完成,这是上允糖厂安排给你们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第二条关于“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资金、人力、物力都是属于上允糖厂”的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符合“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职务技术成果法律构成要件!这就说明贵局已经实事求是的第一次正式用书面文字的形式公开承认和认定了原上允糖厂“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及“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技术成果是属于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因此是完全正确的。正因为这是该属于职务技术成果,所以我们这才依法主张我们应当得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该两项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新增效益奖金权利和依法主张其20%的转让权益!

但是,我们又认为:贵局对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得成果都是属于上允糖厂的”认定是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款依据的。因此,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

— 13 —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我们上允糖厂职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上允糖厂)任务或要利用本单位(上允糖厂)的物质技术条件即在职人员(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承担本单位(上允糖厂)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本岗位(技术科)的职责内完成的科技成果是不是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其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当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保护?!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 14 — 让权虽然属于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虽然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但是,(上允糖厂)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凝聚了该技术成果完成者的创造性劳动?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是不是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是不是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对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这里所称的奖励,是不是指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使用(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和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所获得的收益?是不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技术成果完成者的奖金?该项奖励费用是不是从实施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润和使用、转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中列支,不计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奖金总额?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我们)是不是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我们完成的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执行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不是利用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本条是不是关于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权利行使和职务技术成果构成的规定?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

— 15 — 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本条文实际上是不是规定了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限?判断是否构成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不是指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本岗位的职责?履行本单位职责是不是指根据单位的规定,职工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它是不是包括单位指定的科研课题以外的直接属于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包括单位指定包括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其任务?所谓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不是指技术成果的完成人是依靠单位提供的资金、设备、器材、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资等物质技术条件?本条关于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判定标准是不是与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判定标准是一致的?职务技术成果是不是包括职务发明?技术成果文件是不是指专利申请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科技成果登记书等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的证书和文件?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虽然由单位(糖厂)行使,即使是完成该职务技术— 16 — 成果的个人(或设计人)也无权进行使用或者转让,否则构成侵权,但是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完成该(原上允糖厂“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及“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的我们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上允糖厂职工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是不是有权从单位(上允糖厂)行使该项技术成果获得的收益中获得奖励或者报酬?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如果职务技术成果权利人(上允糖厂)要(改制或破产)转让(该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是不是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在改制或破产过程中,(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人(上允糖厂)是不是应当通知(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以保证(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对(改制或破产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的知晓权?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

— 17 — 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改制或破产过程中)在合理时间内如果技术成果完成人(我们)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技术成果的受让,技术成果权利人(上允糖厂)是不是 不得将该(原上允糖厂“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及“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第三人?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是不是有权拒绝技术成果权利人(上允糖厂)用高于第三人的价格要求其支付对价?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及其“技术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评析”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对于(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优先受让权,技术成果权利人(上允糖厂)是不是应当尊重,以保证该权利的正当行使?

— 18 —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四、关于贵局“在上允糖厂依法破产过程中,我没有向清算组提交该两个项目科技成果奖资产评估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贵局“答复意见”中第四条是没有具体根据的。因此,我们恳请贵局给予重新调查落实、给予行政复议:

第一,我们职工职务技术完成人事实上已经早在2005年7月9日就向澜沧县上允糖厂破产清算组(亲自提交给袁国辉收)提交了《关于要求补发上允糖厂拖欠国企职工科技成果转化新增效益奖金申请》,并在该申请第二条中明确要求“依据国办发〔2003〕96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中华人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规定,请清算组依法评估及清算上允糖厂该两项职工完成环保工程项目设施无形资产和非专利知识产权,并且要求将其依法公开竟价转让,以免造成上允糖厂国有资产损失,依法保护该科技成果完成人的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因此,我们认为:贵局所述“答复意见”第四条是不属实的或完全错误的,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在上允糖厂依法破产过程中,是不是属于没有向清算组提交该两个项目科技成果奖资产评估依据材料?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二,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 19 —(国办发〔2003〕96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我们认为,(上允糖厂)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而不是由(我们)成果完成人向清算组提供评估资料,因此,经济局认为该成果完成人没有向清算组提供评估资料就可以不评估和说法是错误的,所以,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国有企业改制,是不是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规定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是不是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是不是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上允糖厂)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上允糖厂)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该两项职工完成职务技术成果)、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是不是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是不是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贵县经济局)核准?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三,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依据本条规定,上允糖厂“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和“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两项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即“非专利技术”无形资— 20 — 产是不是必须纳入(上允糖厂)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范围?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的有形无形资产是不是依法进行了资产评估?如果其已经进行了评估,那么,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有形和无形的资产的具体评估价值又是多少?我们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是不是具有其知情权?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知识产权占有单位(上允糖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是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是(上允糖厂)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偿还债务涉及知识产权的是不是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二是确定涉及知识产权诉讼价值,人民法院、仲裁机关或当事人要求评估的是不是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意见[2003]96号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是不是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六十五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

— 21 — 予行政复议:债务人(上允糖厂)与他人(职务技术完成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等财产或者财产权,是不是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上允糖厂)分割所得是不是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是不是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是不是属于破产财产?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债务人(上允糖厂)申请破产,上允糖厂是不是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其中是不是上应当包括有形资产(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环保设施实物,提供了吗?)、无形资产(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提供了吗?)和企业投资情况(300多万元的环保技术工程投资情况,提供了吗?)等材料?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八十五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上允糖厂破产财产(原上允糖厂“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及“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设施财产)的变现是不是应当以拍卖方式进行?— 22 — 是不是由清算组负责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依法不得拍卖或者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拍卖所需费用的,是不是不进行拍卖? 前款不进行拍卖或者拍卖不成的破产财产,是不是可以在破产分配时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债权人(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对清算组在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中对破产财产的估价有异议的,是不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八,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破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00号)第十三条 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企业(上允糖厂)申请破产是不是要编制破产预案?预案是不是可由企业出资人或现有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破产预案是不是应征求债权人的意见?我们是不是具有企业(糖厂)使用(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新增效益5%的奖金权、优先受让权和20%的转让收益权?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四、关于上允糖厂国企在职职工完成的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依法应当依法得到的法定的125万元该职务技术成果新增效益奖金报酬权的法定比例问题,以及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法定的和应当得到的该两

— 23 — 项职务技术成果转让中的优受让权以及20%的转让收益权的法定比例问题,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企业(上允糖厂)、事业单位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该两项职工完成职务技术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单位(上允糖厂)是不是应当连续三至五年依法从实施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上允糖厂)将其职务科技成果(改制、破产)转让给他人的,单位(上允糖厂)是不是应当依法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具体是多少?)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依照本条款规定,我们上允糖厂职工完成的“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和“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我们是不是有权依法从上允糖厂使用这两项职务技术成果自产生效益起三至五年中得到该两项成果新增效益部份5%的奖金比例共计125万元?上允糖厂在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我们是不是有权依法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 24 — 的净收入(具体是多少?)中,依法得到其净收入比例不低于20%的该职务技术成果转让收益权?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的时候,上允糖厂是不是应当依法正当地行使该两项糖厂职工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法人(上允糖厂)或者其他组织是不是应当依法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我们成果设计完成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上允糖厂)或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改制破产过程程中)转让(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我们设计人)是不是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第四,依据科技部《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569号)第三条第3款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国家是不是已经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

— 25 — 国家是不是已经在采取法律政策措施来切实保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贵经济局作为上允糖厂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不是应当依法行政并积极贯彻落实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贵经济局是不是应当履行职责和义务,及时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充分地兑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务技术成果的奖励政策?贵经济局是不是应当切实保障科技人员创造性劳动的经济价值实现?贵经济局是不是应当履行主管上允糖厂的职责和义务,给予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上允糖厂严格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要求,兑现相关的奖励措施,支付相关报酬?!对于(上允糖厂)拒不支付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依法应得报酬的,贵经济局是不是应当依法支持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及相关人员(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偿?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不是要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贵经济局作为澜沧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上允糖厂国有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不是也应当把上允糖厂的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贵局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法— 26 — 保护我们糖厂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不是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不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不是要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督查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不是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问责制?对问题严重的是不是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搞地方保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是不是要依法严肃处理?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0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关于上允糖厂职工完成的该项两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依法应当得到的其新增效益5%比例的奖金共计125万元以及该科技成果20%的转让权益问题,如果贵局通过行政复议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会议协商而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话,那么,贵局是不是同意和支持我们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或设计人将其实事求是地依法呈请思茅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裁定或者通过依法逐级上访途径解决或者寻求其他司法保护等途径解决?贵局是不是同意和支持我们依法主张我们该职务技术成果的法定权利?

对此,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或设计人特此恳请贵局给予行政复议和认定:是或者不是。如果不是,那么,恳请贵局给予

— 27 — 指出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条款根据是什么?

综上所述:关于我们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依法应当得到的原上允糖厂“3000吨糖厂水膜除尘沉渣池技术改造工程”及“资源化法处理酒精废醪液治理污染技术项目”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新增效益中法定的5%的比例的奖金权利及科技成果20%的转让收益奖金权利问题,我们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向县级以上的有关律师事务所、云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焦某老师等相关机构和有关人员进行过法律咨询,其结论都是:我们所提出来的该两项职务技术成果5%的成果使用利益奖金权和20%的转让收益奖金权具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条款规定根据,完全有权通过有关途径来主张其权利。因此,现特将此“行政复议申请书”郑重地呈请贵经济局,我们恳请贵局给予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深入彻查,恳请贵局给予落实国家职务技术成果的奖金分配政策,恳请贵局给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国家与科技有关职务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条款根据给予行政复议和恳请贵局给予早日作出文字答复解决为盼!

此呈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刘

兴、邹志勇、刘春华、张守信、李玉保、余迎庆、李荣信、纪德康

委托代理人:刘 兴,联系电话:***

— 28 —

二○○六年九月九日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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