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申请办事_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申请办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申请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504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房字〔2008〕47号、《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江府办[2017]13号
三、受理范围
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
四、条件
资料完备,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材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申请书
六、办理流程
1、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申请对账,须明确写明对账楼幢及用途(非维修使用,原则上一年申请对账一次)。
2、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对账资料。
3、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对账资料后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对账资料。
4、申请人领取对账资料应在小区公示栏或显眼位置向小区业主公示5天,公示期满须向中心反馈公示照片。
七、咨询
咨询途径:开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290183,2208275;
八、受理地点: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开平市虹桥路29号,联系电话: 2290183。
九、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十、审批收费 不收费
维修资金对账申请书
开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兹有
小区因维修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
,需贵单位提供我小区/我小区
幢业主维修资金余额数据对账,请给予办理,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