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民事申请再审材料份数及排列顺序_广东高院案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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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请再审材料份数及排列顺序
1、诉讼立案登记表(请列明文书邮寄地址)。
2、主体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再审申请书(被申请人人数+法院4份=需要的份数)。
5、一、二、再审法律文书复印件各三份(核对原件)。
6、一、二、再审过程中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旧证据一份;新证据份数和再审申请书相同)。
7、其他材料。
省高院再审先需经过终审法院判后答疑,如仍坚持再审,则将材料提交终审法院立案庭,由立案庭转递省高院。
《广东省高院民事申请再审材料份数及排列顺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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