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工程硕士申请硕士学位答辩步骤_工程硕士答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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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工程硕士申请硕士学位答辩步骤
浙江大学建工学院每年分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春夏秋冬季四次授予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程序安排如下:
一、论文送审(一)送审条件:
(1)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2)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二)操作步骤:(答辩材料点击下载)
1.(浙江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2.持以下资料到研究生科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1)持填写完毕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审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2)硕士学位论文同意送审单(须经导师签字,并填写妥各项内容); 3.论文送审:
(1)评审的三份论文由硕士生本人寄送,每份寄送材料包括: a.1本论文;
b.《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1份;
c.论文评阅专家聘书1份(点击下载)(填写完毕,在土木科技馆403建工学院党政办公室盖章)d.论文评审费:请参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酬金标准问题的通知;(用小信封装好,信封到研究生科索取)(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以上(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如果有一位以上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则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中第十一条规定执行。论文评阅书由评阅人密封后交送审人带回,送审人收齐所有评阅书后在论文答辩前交研究生科审核。
二、论文答辩
1.评阅书全部返回并同意答辩后:
(1)持表决票和答辩聘书到研究生科审核盖章;
(2)审核盖章前,需在全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3)至少提前一周将答辩聘书和学位论文送达答辩委员手中; 2.由导师安排答辩。答辩前请准备: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2天在所在院系范围内张贴答辩通告;
(2)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答辩完后请主席在“评语和表决结果”栏签字);(3)表决票(5~7份);
(4)答辩记录(1份)(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5)答辩酬金(请参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酬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3.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企业相关工程领域的专家不少于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答辩决议请参照《建工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格式要求》;
4.答辩需在规定时间内,即: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10日前完成,否则会影响到学位授予。5.三、上交材料:
1.答辩结束后,按照《研究生需上交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和装订材料; 2.于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12日将所有材料上交学院研究生科;
3.按照浙江大学档案馆发《关于拍摄2008届秋冬季毕业研究生和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位照片的通知》拍摄并上传学位照片;
3.下载离校单,去各部门盖章。其中“图书馆”、“档案馆”两栏先通过学位办主页(http://10.15.61.246/idl/,需在校内操作)进行学位论文提交,之后携带1本论文至图书馆盖章,“研究生科”一栏不必盖,资料室公章在土木科技馆三楼资料室办理。
四、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30日后凭离校单在研究生科领取学位证书。
注:
1、所有答辩材料均须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如采用计算机打印,则须用“黑色钢笔”签名。
2、答辩材料点击下载。
3、学位证书请于1、4、7、10月初到研究生科领取。
4、涉密论文要在答辩前提出申请,并办理好有关手续。涉密论文申请表可上“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0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