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申请报告_验收申请报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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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子单位)、主要分部(子分部)
工程验收通知书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监理(建设)的 鸿润园住宅小区项目其单位工程(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已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工作量,经检查该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无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经相关责任主体初验符合要求。
拟定于 2012 年月日时(地点:工程部办公室)进行验收,请贵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验收成员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注:
1、单位(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等单位人员。
2、本通知应于验收三日之三个工作日前送达质监站,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以内将单位(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送质监站存档。
工程验收通知书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监理(建设)的 新城·景苑项目其单位工程(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已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工作量,经检查该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无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经相关责任主体初验符合要求。
拟定于 2012 年月日时(地点:长沙县黄兴镇)进行验收,请贵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验收成员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注:
1、单位(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等单位人员。
2、本通知应于验收三日之三个工作日前送达质监站,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以内将单位(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送质监站存档。
工程验收通知书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监理(建设)的 长沙德泽苑商住小区建安工程13#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无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经相关责任主体初验符合要求。拟定于 2010 年月日时(地点:长沙县暮云镇)进行验收,请贵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验收成员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注:
1、单位(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等单位人员。
2、本通知应于验收三日之三个工作日前送达质监站,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以内将单位(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送质监站存档。
工程验收通知书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监理(建设)的 长沙德泽苑商住小区建安工程9#、经检查该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无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经相关责任主体初验符合要求。
拟定于 2011 年月日时(地点:长沙县暮云镇)进行验收,请贵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验收成员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注:
1、单位(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等单位人员。
2、本通知应于验收三日之三个工作日前送达质监站,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以内将单位(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送质监站存档。
工程验收通知书
长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监理(建设)的 长沙德泽苑商住小区建安工程9#、检查该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无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经相关责任主体初验符合要求。
拟定于 2010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地点:长沙县暮云镇)进行验收,请贵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
验收成员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注:
1、单位(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等单位人员。
2、本通知应于验收三日之三个工作日前送达质监站,并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以内将单位(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送质监站存档。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通知书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监理(建设)的方略·潇邦3#栋项目(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工作量,该分部能够按设计文件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实体现场检查无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缺陷和尺寸偏差,初验符合要求,现定于年月日时(地点:)进行验收,请贵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
验收成员名单附后。
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注:
1、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等单位人员。
2、验收三日前,应将本通知书和质量控制资料送达质监站,并在验收合格十五日以内将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重大设计变更情况表报送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