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_律师执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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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新律协通[2012]7号
发布时间: 2012-04-27 被浏览次数: 82 文章来源:业务部 张凤华
各地、州、市律师协会(律协联络部),兵团律师协会,律协直属分会:
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律师职业实行准入制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通过了司法考试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合格后,还必须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合格后方可申报律师执业证,走上执业律师岗位。
经研究,新疆律师协会定于5月中旬举办2012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进行为期二周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三个方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截至2012日年4月30,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6个月(以实习证日期为准);
3、拟申报律师执业证书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的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2年5月16日—5月29日
2、培训地点:新疆科技厅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负7号;乘车路线:可乘BRT1号线、52路、153路、304路、305路、701路在科学院站下车,往科学院院内直走100米右拐即到)
三、报到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新疆科技厅干部培训中心
报到时间:2012年5月16日11:00—19:3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到。
四、费用:
培训费1000元,资料费500元,于报到时一并缴纳。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新疆科技厅干部培训中心:3838853(总台预订电话)
北楼:140元/标准间(含早)
210元/三人间(含早)
东楼:160元/标准间((含早)
学员如需在新疆科技厅干部培训中心住宿,请自行提前电话预定。
五、其它事宜及有关要求:
1、凡报到者均需携带实习证。
2、根据司法部有关律师培训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是新执业律师必须参加的一项综合性职业培训,各地律协及各律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接到本通知后,请各地律协及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参加培训。
3、我会已根据前期报名情况对培训班的相关事宜做出具体安排,凡已报名的实习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否则将取消其两年内参加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的资格。
4、新疆律师协会依照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设置培训课程,组织培训活动,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才能发给培训结业证书。参加培训的学员须认真对待此次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班的管理。
联系电话:(0991)2308038
联 系 人:张凤华 ***
刘 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