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_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

2020-02-29 申请书 下载本文

关于准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

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合作项目,请在材料首页标明项目名称,如“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等)

所有申请材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并按要求(参见留学基金委网页网上http:///Zhuanti/0cefa20fccd84b1284196288a0c2cc86.shtml网上报名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提交后如需做信息修改,可自行提回表格修改,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申请表“申请留学情况”栏目,“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请务必选择一项填写,如您申请的留学专业属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国家重大项目”、“985基地/平台”、“创新团队”,请务必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入准确的名称,此处不能空项。请参考研究生院网页“公派留学”栏目中山东大学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及 山东大学“985工程”二期平台与基地建设项目。

请申请人注意,填写完毕后应先进行提交,然后打印,如该表未提交则为无效表格。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可打印)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单位名称:山东大学;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研究生院;联系人:王辉;电话:0531-88364673;E-mail:pyk@sdu.edu.cn;传真:0531-88563495;联系地址:济南山大南路27号。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处由学校填写。

各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由各学院随书面材料统一提交学校。

3.校内评审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申请赴国外顶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校内评审专家/专家组对被推荐人选的评审意见,由校内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4.专家推荐信

申请赴国外顶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校内外专家各一封)。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所在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经学院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即可。成绩单不需再加盖研究生院公章,中文即可,不必提供英文成绩单。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学籍证明

申请人的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是否进入博士学习阶段,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时间和目前所在年级。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请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填写“在学证明”,注明所在年级,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不需再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9.推迟答辩、毕业证明(格式见附件)

该项申请材料只适用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如其无法在既定毕业时间内完成所申请的的留学计划,则需要推选学院出具同意申请人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目前在学年级,原定毕业时间,申请出国留学时间,推选单位关于同意其推迟答辩、毕业的意见。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请参照附件格式,并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10.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11.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国内外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科研、论文发表情况。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符合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入学要求的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FEL成绩单。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可证明其外语水平达到其要求的证明。如外语水平合格证明要求的相关内容已在邀请信中注明,则无需再另附外语水平证明。外语水平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外语水平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还应提交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

IELTS、TOFEL、WSK成绩单或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学校外语考试的人员,由学校统一出具《外语合格证明》,请这些同学于3月12日开会时领取。

14.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所在学院审核后盖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生申请人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无需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所在学院审核后盖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15.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

请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体检,办理此证书。此项材料只需一份,由学校留存。请学校最终推荐到国家的申请人于3月30-31日集中提交到研究生院。

16.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所需费用及数额:例如,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名称和数额。g.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同材料第11项)。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申请部分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根据项目要求可能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简章的规定执行。

17.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

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如:

a.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b.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证明复印件。所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应可支付明细表中注明需支付学费/其他费用的总和。

c.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Research Aistant或Teaching Aistant职位,且工资总计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所有奖学金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奖学金证明。

申请赴国外顶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无需提交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但仍应提交外方收取学费明细表或收取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其中应说明收取学费的数额和时间等信息。

以上14、16、17三项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个人基本信息、留学身份、留学时间、留学专业、费用说明、外语水平、外方导师等可由申请者本人用荧光笔或铅笔做出标注,并保证整洁,以方便评审;并请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各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除第15项“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以外)均一式三份,请按照顺序在材料左侧用订书钉装订成册,首页为,不要自行加装封皮、塑料夹等。

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有专项项目途径的申请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应同时按照专项简章要求准备对外联系申请材料等,具体参见专项项目简章,每份用长尾票夹夹好。

《关于准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关于准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 申请材料 项目 国家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 申请材料 项目 国家
[申请书]相关推荐
    [申请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