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_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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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与审批流程
一、业务流程图
借款申请与审批流程居委会/民政部门/高中学生县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分行学生在线系统录入基本信息资格认定提交申请审查高校发回电子回执并打印纸质回执到高校报到签订合同寄回纸质回执汇总上报贷款申请材料审核、提交贷款申请汇总材料接收贷款确认函审批接收贷款确认函反馈贷款确认函
二、申请网址:
1、国家开发银行:https://sls.cdb.com.cn/(目前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2、农村信用社:http://zizhu.jxedu.gov.cn/syddk/ksindex.php(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目前只支持省农信社承办6市50个县(市、区)包括: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其余县(市、区)由国开行承办贷款申请,学生请登录 https://sls.cdb.com.cn/提出申请。)
三、流程描述和操作要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3.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单一式两份,盖章后交学生。学生报到后应及时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和分行各执一份,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执单,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四、申请时间:
自五月份起至十月份结束。
大宇学院学工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