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研究生课程学习申请表(重修缓考其他)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_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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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院系所 名 称
研究生 姓 名
学号
年级
专 业
联系电话(务必登记)
导师姓名
开课院系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参阅备注)
申请
事由
(请简要说明申请缓考事由,并注明原考试时间和“缓考”后的考试时间。)
研究生签名: 200 年 月 日 导师 意见
导师签名: 200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意见
任课教师签名: 200 年 月 日 开课院系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200 年 月 日 研究生培养办盖章
(单位公章)200 年 月 日 备 注
1.本表一式二份,请用A4纸在一页内单面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研究生培养办备案一份,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复印件。
2.研究生已经选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应在开考前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申请缓考。经批准缓考的研究生应参加同一课程的下一次考核,并按正常考试记分。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申请未准,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该门成绩以“0”分计。缓考不及格者应重修。
3.课程类别包括:公共必修、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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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培养办制表 2009年6月
《北师大研究生课程学习申请表(重修缓考其他)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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